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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3年03月21日

(2013-03-26 10:51:00) 下一个
星期四 晴
 ▲据新华网报道,中纪委19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海南省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职;江西省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等。此外,还涉及广东省珠海、江苏省无锡市、湖北省赤壁市、陕西省白河县等地,多人被追究、撤职。
      老殷:这是中纪委首次就中央八项规定,做出违纪通报。不过,都只是处理了一些小官员,仅仅抓了6只小苍蝇。人们不禁要问:自8条出台以后,难道高级官员都遵守好?官员吃喝嫖赌,已经渗入骨髓,就像吸毒一样根本改变不了。如同张超群说,八条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抓一下,好一阵,风一过,又是老样子。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把“八条”制度化,这就得从体制改革入手,颠覆官本位,限制官员权力,让民众能对官员的乌纱帽有发言权,腐败,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可是,政治体制改革有如遥望星空。中纪委也就只能打打苍蝇。


▲今年初,广东省政协委员“壹号土猪”公司老板陈生开会时让家里人送饭。他解释为什么不贪宾馆的盛宴,是因为两会上的特供食品照样不安全,“平时打死我,不是特殊事情,不在外面吃饭,包括开两会。都是家里人做好了送过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那些肉和菜是哪里来的,不知道调味品是不是安全。”
       老殷:搞食品的行家说这话,意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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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替赵红霞说话,为自己赎罪”,善哉!阿弥陀佛
貌似公民在经历了一番思考煎熬后,终于又再一次站到“与弱者同行,阻击更邪恶者”的行列。思想犹豫,时左时右也不奇怪。
貌似公民先生“替赵红霞说话,为自己赎罪”,真是善哉,阿弥陀佛!其同情弱者的襟怀,跃然于纸,敬仰了。而我做的只能替赵红霞赎罪,为自己明志而已。
在再次为赵红霞说话的帖子中,貌似公民先生说“现实中许多事情要做到动机纯洁、毫无暇疵有多难,基本上可以这样说,要动机纯,只有死路一条”,如高智晟、刘晓波、陈光诚等人就是这样的可悲下场。说得好,有同感。当然,也不都是死路一条,但困难重重,伸手打了爹,伸腿打了娘,处处掣肘,时时被盯,在中国做一个自由民主主义者真难!
貌似公民先生的“当前社会最主要的罪恶之源,来自那个独裁腐败”的观点我也同意。但是在令人诅咒的情势下,就可以不要求“人民去遵守法律,采取合乎恶法的程序去实现自己的诉求”的主张就不敢苟同了。
任何人做事要有底线,依据一是道德,二是正义,三是法律。当官的不依法办事,错!老百姓不依法办事,错!以当官的不依法办事作为老百姓不依法办事的由头,理由再充足,也是错。一些当官的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搞腐败,已经使中国矛盾多、危机伏,如果再加上鼓励或放手让老百姓不依法律和程序去表达自己的诉求,那就天下大乱,国将不国了。
试问貌似公民先生,你愿意生活在那种强者为王、乱者为圣的社会里吗?我是一百个不愿意,因为文革的那种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乱糟糟日子,连我这个造反派也腻味了。。
说中国现行的法都是恶法,也不公允。我要告诉你,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条款比美国宪法并不逊色;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乃是金言玉语,震耳欲聋,掷地有声!
说实在的,中国的法写得冠冕堂皇,挑不出多少剌,主要问题是执法不严。正儿八经的恶法并不多,我能举的例子有文革中的公安“六条”,已废除的收容条例,还在运行的劳教条例,且这些都是法规,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法。所以,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办事、维权,有法可依的法律条款还真不少。告诉貌似公民先生,我十多年来写批判一党专制、主张民主政治改革的数十万字的文章,之所以底气足,就是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和后盾。当然,也要说句天良话,我与殷正高先生今天虽然有事但还平安,这与执法部门执法严谨、有底线也有关系。
不问收获,只问耕耘;不问效果,只问动机和手段,这就是我做人、也是我痴心不改追求自由民主的原则。
再罗嗦一句,我对网上就赵红霞现象展开的讨论很高兴,对网友批评甚至反对我的观点,一点儿也不生气。真理越辨越明。所谓不争论,是掩盖矛盾、心里没有底气的表现。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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