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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2年12月26日

(2012-12-29 05:25:57) 下一个
星期三  雪
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
 “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 “贪污者无罪,举报者有错”。这是众多网人的评论。
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义”结果,也就是说:“程序不正义、结果正义”的“房叔事件”,应当怎么看?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工作人员泄露隐私应该受罚与“房叔”因贪污被处理是“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市民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纪检、反贪等部门进行举报,而不是随便将资料摆上网。
老殷疑惑:房叔蔡彬乃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其房产22处,总面积7203.33平方米,市值超过4000万元。这种重大贪污腐败之“隐私”不能“随便将资料摆上网”?否则就要先受处罚?
老殷认为,官员的财产与老百姓的财产是两回事,因为官员掌控公共资源、掌控公共权力,他们的房产信息不应该是隐私。当局处理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有借保护“隐私”之名,行保护腐败之实。http://84313215.s633.sqnet.cn/dispbbs.asp?boardid=5&id=547&authorid=0&page=1&star=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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