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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12月03日

(2011-12-20 00:08:38) 下一个
星期六 晴
《美国之音》等媒体报道,全球腐败指数出炉:台湾廉洁程度远高于中国大陆
12月1日,监督各国清廉和透明度的民间机构国际透明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2011世界各国腐败印象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排行榜。在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台湾的清廉度从去年的第33又进一步到第32。2008年,这个排名是39,反映了陈水扁执政后期的贪腐,而马英九总统执政后,排名持续提升,正显示政府对廉政的重视。
中国大陆名列第75。朝鲜和索马里在腐败指数表上并列最后一位。
腐败是动荡之源。
该机构表示,腐败仍在困扰许多国家。腐败的形式包括滥用公共资源、行贿和闭门决策。国际透明组织警告说,蔓延全球的抗议运动,很多是被腐败和经济危机点燃的。示威者打出的横幅上写着反腐败,不管是穷国还是富国。
国际透明组织行政总裁德斯瓦德特评论道:“2011年,全球各国公民纷纷要求对他们的政府问责,透明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这个组织还指出,绝大多数爆发阿拉伯之春的国家在清廉指数排行榜上位居低端。在阿拉伯之春爆发前,该机构发表的关于阿拉伯地区的报告警告说,裙带关系、君臣关系和贿赂已经深入这些国家的日常生活,现有的反腐败法律形同虚设。
老殷思索:中国大陆名列第75位,中南海怎么看?中国人民又会怎么看?…… 腐败是动荡之源。共产党能解决自身腐败?中国的剧烈动荡可避免?……哗啦,哗啦,我似呼听到大厦发出倾倒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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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平等辩论,才能净化媒体
据11月22日《环球时报》的社评《莫让粗暴对立主导中国互联网》透露:“艾未未20日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包括《环球时报》总编辑在内的几个人的私人电话号码,致使他们遭到大量纷扰。”社评定性为此举“这是因政治分歧而采取反道德行为的又一突出例子。”
《环球时报》总编辑们是不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私人电话是不是应该对外公布?这些规矩我不懂。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环球时报》总编辑们纷扰的电话是为其叫好、赞扬、美化,他们恐怕是不会介意的。
我想,艾未未公布别人的私人电话,属于“反道德行为”的道理应该明了,之所以出此下策,恐怕与借钱还税的“行为艺术”如出一辙,也是无奈之举。
《环球时报》说艾未未是外部力量“推搡中国的反作用力”,是“自愿做了西方撬动中国的一个支点。”须知,这是可以置艾未未于政治死地的要命结论。
也许在艾未未看来,你们可以造谣惑众,可以胡说八道,可以胡乱给我扣吓人的大帽子,扣臭气熏天的屎盆子,我就反其道而行之,公布你们的私人电话。这叫你无情我无义,以暴制暴,半斤对八两,打的是平手。
社评说中国“意识形态辩论很少有合法的平台,对不同意见的容忍从未成为社会的共同习惯”,这是实话;希望“真正建立思想竞争的良性秩序”的意见也蛮好,颇有见地。
不过,古往今来,统治者宣扬仁义礼节、道德法纪,从来都是针对老百姓,防范老百姓造反的,他们自己则超然道德法律之上。同样,《环球时报》斥责的所谓没有容忍习惯,矛头所指就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及其艾们,“建立思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是对老百姓及其艾们的单向要求。
我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容忍习惯,之所以没有“建立思想竞争的良性秩序”,过错在执政当局,过错不在老百姓,过错不在艾未未们。胡风的三十万言书、右派的批评意见、彭德怀写给毛泽东的信、张志新和遇罗克的文章、魏京生西单墙的大字报、天安门广场的游行示威、艾未未的画和揭露汶川地震中的人祸等等,都不是洪水猛兽,都是一家之言,都符合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结果不为执政当局所容忍,都被一切不正当手段所整肃。
中国有言论出版自由的宪法,没有言论出版自由的合法平台,更没有意识形态辩论的合法平台,所以,《环球时报》希望的“真正建立思想竞争的良性秩序”,只能是水中月、纸上饼。
我知道《环球时报》的先生们是认为我胡说八道。那么,你们带个头,你们在登载批判西方自由民主、批判艾未未们“撬动中国”的文章的同时,也登载一些或几篇反驳的文章,以搭建平等辩论的平台,做出容忍不同意见的姿态,从而为“真正建立思想竞争的良性秩序”树个先例、做个榜样。你们愿意吗?敢吗?
舆论一律,这是我们党一贯的既定方针,也是《环球时报》不敢越半步的雷池。
我悲观地告诉《环球时报》的先生们,在意识形态、思想碰撞、竞争方面,由于执政当局和你们这些喉舌的“粗暴对立”,所以在民间的“粗暴对立”氛围一时半会难以有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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