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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11月13日

(2011-11-14 08:51:41) 下一个
今天上午9点多钟,我正在小区运动场同人聊天。接wu先生电话。他说:在“艾未未借钱还税”的这事上,可能会查处。
我:查处谁?查处艾未未,还是查艾未未的债主?
wu:都要查!
我:凭什么?
wu:《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文章,批评艾未未捐钱支付巨额税款的网民,艾未未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这是信号。文章你没看?
我:《环球时报》是官方喉舌,我基本上不看。
wu:张超群写了不少批判《环球时报》怪论的文章……有关艾未未“借钱还税”的文章,还得看看,你毕竟参与了。
我:人们自愿帮助一个被共产党认定涉嫌犯罪的人还清债务--而且是欠国家的钱--何错之有?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现行金融管理条例的一种商业活动。艾未未早就声明,借钱还税,款项不付利息,本金全额归还。网友都是自愿行为。这跟非法集资怎么扯得上关系?
wu:这是法律专家说的。
我:什么狗屁法律专家!
wu:你还是看看这方面资料吧,上面真要找你的麻烦,你就有思想准备。
……
午睡起床,上网,看有关对“艾未未借钱还税”的评论。摘录数条如下:
▲今天(13日)的24点是争当“艾债主”活动的截止期。到12日中午,艾未未收到的汇款已经达到828万,汇款人数超过2万7千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不管有关人员采取什么动作,都改变不了艾未未偷逃大量税款的事实。”
▲11月7日,《环球时报》发表题为“艾未未借钱还税”搞得太戏剧性”的评论文章。文中不仅批评了为异见艺术家艾未未捐钱支付巨额税款的网民,还借“专家”之口指出,艾未未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环球时报》说的“专家”乃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此人是个很优秀的高级五毛。
▲音乐人健崔在微博上问道:“哪位好心网友可以提供无耻之徒吴法天的住址?特别想去打他致其双手残疾,无法再混淆视听。”
▲何辉新律师发微博说: 我真想活剥了吴法天(吴丹红)这个没底线的杂种的皮。这个杂种太没底线,打着政法大学副教授的幌子,曲解法律,随意编造法律构陷公民!人世间最下作的事莫过如此!他丢尽了读书人的脸面!
▲11月8号,维权律师唐荆陵接受《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韩菲采访。唐说:“他(吴法天)自己完全是把自己做为人民的一个对立去了。他以前,像比如说维权的民众去维权,他认为维权的民众是与政府作对,所以我们都不知道他是从一种法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他完全是从一种政党政治、从那个专制集团政治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他说的话根本不是从法律去分析,你比如说民众维权怎么成了反对政府的行为了呢?他这个是很荒谬的。”
……
提防疯狗咬人,当备一根打狗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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