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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5月09日

(2011-05-10 08:52:50) 下一个
新华网郑州5月9日电: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即4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检方指控许宗衡受贿3318万元。
……
看到这则新闻,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曾经在鬼话中引述媒体报道的数字:许宗衡贪腐在20个亿以上。如今呢,法院“审理查明”只有3318万,比起原来媒体报道的20个亿,缩减了98.5%!这是怎么回事?哪个数字是正确的?
经过党的多年教育,国人应当相信法院的“审理查明”。也就是说:媒体报道数是错的,是谣言!
由此,我向中南海强烈呼吁:迅速查处造谣的媒体!我党的副部级官员明明贪污只有3318万,居然扩大到20个亿,这种别有用心的造谣者用心极险恶:不仅给党抹黑,而且煽动民众对党的不满,公然破坏稳定,该当何罪!
查出造谣者,当严惩。我老殷轻信谣言,传播了谣言。甘愿受罚。
不过,稍微想想,对3318万这个数,也有疑惑:
许宗衡在9年的执政时间里,受贿只有3318万元,日均刚过万元,比起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单笔受贿八千多万元,比起中石化的陈同海受贿2亿元,许宗衡不是很清廉么?
许宗衡只有受贿罪吗?媒体报道:许有一次进京,携带现金60斤送人。这是不是行贿?
当下,办理官人腐败案,从检察院到法院,对贪腐数额是层层核减,这既是潜规则又是公开的秘密。(我在《巴陵鬼话》(第一集)中讲过湖南的具体案例)。
查处贪腐官人,从双规到逮捕到宣判,办案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监督……人民怎么会相信?
……
想起了台湾审判陈水扁,司法的公开和透明令人折服。……台湾和大陆同属中国。但台湾不是大陆,大陆亦不是台湾。我当清醒点。疑惑归疑惑。疑惑多了,有害无益。还是同党保持一致吧。

许宗衡:我没有贪污20多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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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冒汗了:3千多万……如此廉洁,怎么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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