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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点,张超群来电话,告诉我他写的一篇评论:
公开批评无罪
有人说我在《巴陵鬼话》专栏评论吴邦国委员长“五不搞”声明,是胆大妄为。
这是少见多怪。在某些国人看来,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是圣旨,怀疑尚不可,批评更不行。我认为,这还是把领袖当成神,把领袖的讲话当成一句顶一万句的最高指示的文革遗风在作祟。
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是人,是公民,不是神,不是高人一等的特殊公民,同老百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因此,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批评与反批评是正常的,是一种言论自由。
党和国家领导人日理万机,掌握的是公权力,管理的是公共事物。何谓公共?就是你我他都有份之谓也。何谓公民?就是关注公权力、关心并参与公共事物之谓也。臣民就是服从。公民除了服从之外,更赋有主人翁意识和行为。我写文章就吴委员长的“五不搞”发表评论,是关心公共事物的体现,是一种公民精神的体现。
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所谓“任何国家机关”,当然包括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所谓“任何……国家工作人员”,当然包括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家主席和总理。
前一段时间,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问台湾南部,面对绿营的游行示威抗议,一笑了之。温家宝总理在英国大学演讲时,面对甩过来的皮鞋,态度从容,且对扔鞋子的学生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所以,我相信吴委员长会有容许人批评的雅量,不会对我的批评恼羞成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