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归档
正文

巴陵鬼话2009年11月28日

(2009-11-30 03:11:46) 下一个
昨天,新华网转载台湾联合报一篇报道,星期三(25日)马英九到宜兰替国民党籍县长参选人吕国华辅选时,在媒体前讲出民调数字,由于选前十天内公开民调数据在台湾是违法的行为,国民党秘书长詹春柏星期四召开记者会代马英九表示歉意。詹春柏说:“马主席在谈话时,并未意识到可能抵触选罢法,深感不安,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大众表达歉意。”“选委会如何认定,马主席与国民党都会接受”。
尽管马英九已经由詹春柏代为道歉,台湾的立法委员们不分蓝绿,大多认为这是不良示范,应该要依法处置,宜兰县选委会也已经请示中央选举委员会相关的处罚程序,但调查结果要到选后才会出炉。

依照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依照选罢法可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罚其代表人以及行为人。
……
     
看来,马英九知法犯法,必受罚了。也许有人说,他是总统,或可赦免?我估计不可能赦免。台湾是民主制度,法治社会。执政党不能凌驾于法之上,政治首脑只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违法则必究。正因如此,陈水扁刚离总统宝座,马上被侦办,被押进牢房。马英九在总统任上,讲话违法,他必须马上公开认错,并表示“选委会如何认定……都会接受”。

当然, 马英九遭遇的麻烦不可能发生在大陆。

象毛泽东和邓小平,他们居国法之上,无法无天,其讲话永远是正确的,讲错了也是正确,他们不可能有违法言论。我们可以回忆:当毛、邓在世时,谁能公开指出他们有违法言论?即便他们死了这么多年,谁敢说他们有违法言论?这些年,虽然,网络上对毛、邓常有不同声音,那要么是反华的敌对势力,要么是我这号人讲鬼话。

象江■泽■民和胡锦涛,他们也不可能有违法言论,其讲话同样是永远正确:因为他们要么是照着稿子念,要么是背诵稿子。照稿子念,一般不会出错。稿子能背下来,记忆力要超群。在我的印象中,李鹏同志念稿不仅结巴,而且常念错。不过,国人会原谅他:原本是弱智。

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泾渭分明。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