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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点离开楼区法院,乘47路车到五里牌。在转盘的东则有个妇女坐在地上,她的左边躺着一个小女孩,脸色苍白,双目闭着,显然是病了(我都担心她是否还活着)。地上放一个脏兮兮的红色的多处缺损的塑料盆,里面有些硬币,也有几张一元的纸钱。我放了一元钱后迅速离开。
8月27日的《潇湘晨报》有篇文章说:6月29日,陕西安康市有关领导来宁陕县广货街镇检查卫生,民政干部谌太林看到街道上有一病重的流浪男子,就向主管民政的副镇长请示,副镇长说:“你处理一下”。谌太林从镇政府职工食堂拿出几个馒头给流浪汉,又找来一名女医生为流浪汉作检查。女医生用听诊器检查后说:“心脏没问题”。随后,把流浪汉抬上面包车,谌太林和司机郭云锋把流浪汉送到相邻的柞水县境内的荒郊野外。结果,这流浪汉死了。谌太林以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而后取保候审。……
文章还说,为了迎接卫生检查,把流浪人员扔到邻近县市的作法并非个别,扔来扔去很普遍。
这篇文章仍放在我的电脑桌上。相关的报道和评论 ,我也看了好几篇,觉得隔靴搔痒的多。
我这个人的一个大毛病就是爱瞎想,甚至乱提问:
1、上级领导如果不来搞卫生检查,流浪汉会死吗?会死在野外吗?
2、谌太林如此“处理”流浪汉是他的创造,还是不成文的规矩?不会是第一次如此“处理”吧?;
3、民政局的职责是什么?如此“处理”流浪汉又说明什么?仅仅是谌太林个人玩忽职守?
上述问题,我思考了一个多月终无答案。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昨天上午看到五里牌的流浪女孩,我晚上做梦,梦中的我在看《湖南卫视》,内容好象是超女和猛男们在狂欢,忽然屏幕上显示文字:秦岭山上流浪汉的死是一起集体谋杀案,是制度的使然,是“特色”悲剧。我大惊,手有点发抖,身上出冷汗,赶忙把电视机关了……恐惧让我无法再入眠,索性起床,时间才4点45分。
与被政府“处理”的陕西流浪汉相此,岳阳重病流浪女孩可静静地躺在闹市街头,真是幸运。这幸运来自:岳阳毕竟是荣获全国卫生检查评比中的模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