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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台湾选择独立属于民主权利(ZT)

(2007-04-02 18:51:38) 下一个
为什么说台湾选择独立属于民主权利
焦国标

有人可能要问:“既然你反对动武,为什么不象大陆其他许多学者和
言论作家那样,劝台湾民进党政府别轻举妄动,免得惹恼北京,反而
声称台独有理,台独是民主权利?”


我的思考是这样的。选择独立或不选择独立,本来就是台湾人民的民
主权利。他们选择独立,你北京以动武威胁,错在北京,不在台湾。
既然错不在台湾,当然就应该站在有理的一边。我这决不是在长台独
的威风,灭北京的志气。


人们一般的逻辑是,北京那么凶恶不讲理,大家都让着它点儿就没事
了。我的逻辑正相反,一方的地痞流氓都是街坊惯出来、怕出来的。
大家都额外迁就他们,他们就越发肆无忌惮起来。所以我们决不能给
恶人额外的不讲道理的特许空间。


为什么选择台湾独立是台湾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民主国家,重大问题
交给公民投票表决,天经地义。台湾独立与否,显然属于重大问题;
交于民众表决,不仅合乎民主精神,也是民主权利本身的体现。对于
台湾民众而言,目前的民进党政府是民选政府,民选政府出台的一些
政策也是民意的体现。如果你认为它的政策不代表民意,那好,你08
年大选时把它选下去。现在08年还不到,它还是合法政府,它在理论
上就代表着民意,你应该尊重。也就是说,你不尊重也只能通过大选
投票表达不尊重,而不是通过其他途径。至于说北京,你连投票的资
格都没有,因而从根本上讲,你连不尊重台湾现政府的资格都没有,
更不用说吓唬它的资格了。


有人想不通:难道选择分裂也是民主权利?当然是了。首先,分裂是
一个既存50多年的事实。它不是台湾人民选择的,而是国共两党作孽
作出来的,然后强塞在两岸人民怀里,不接受还不行。其次,所谓选
择分裂,或选择独立,也只是一种法理上的认可而已。这种认可不是
离经叛道,而是实事求是──两岸本来就分裂着,就各自独立着嘛,
硬说大陆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或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都是戏台上小丑儿的滑稽剧。第三,这种法理认可,不是通过武装暴
动,不是通过战争割据,而是通过选票,而投票属于民主权利,台湾
民众当然地享有这项权利。


两岸民众,特别是持统一论观点的民众,必须明白:分裂是一个历史
名词,一个可怕的历史名词,它意味着武装和暴力,意味着王国的缩
小和君主权威的被挑战,所以在王朝时代,分裂国土实属大罪。可是
在民主时代,分裂没有罪性色彩了。首先它的分裂方式与历史上完全
不同了,历史上是通过武装割据,而今是通过和平投票。和平投票,
怎么着也不能说有罪。其次,民主时代,国土不是君王的,而是民众
的。哪个民众的?谁住在上边就是谁的。他们选择独立也好,选择统
一也好,选择分裂也罢,选择不分裂也罢,都是他们自己的事,与别
人无干。他们若选择分裂,那不是罪,而是他们的权利。


几年前,在北京,几个新闻圈的朋友一起吃饭。谈起关于台湾前途公
决的参与者的范围问题,我说:“范围当然是2,300万台湾人民。”
《中国青年报》的一位朋友说:“不。应该13亿中国人全部参与公
决。”我说:“不对。应该全球60亿人参与公决!”这位弟兄一下子
就闷了。


台湾的前途,全权当然在台湾人。否则,全球60亿人还不止,全球的
骡马牛驴乌龟王八都有权利参与台湾前途的投票,可是你们乌龟王八
什么时候让台湾人民参与投票决定过你们的前途?为什么台湾人那么
不算数,他们自己的事非得你插一杠子不行?他们是你的奴隶吗?他
们是你的囚徒和战俘吗?他们是你家的包衣奴才吗?你对台湾人享有
初夜权吗?王八蛋,太岂有此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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