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督教及其圣经的评论
(2007-03-16 13:39:22)
下一个
史实告诉人们,欧洲近代的进步,西方的自由民主,科学的思想,并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赐,而恰恰相反,是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思想启蒙和科学发展,其中心是人性化,以人为本,反对基督教虚伪的"神"性化对人类思想的限制,冲破了基督教的桎梏,使人性得到解放。本身是对基督教思想的批判,是对欧洲中世纪基督教黑暗统治强烈反抗。欧洲如没有文艺复兴运动,仍然处于基督教黑暗统治中,那必然不会有现代先进的西方文化。
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恐怕没有哪一位不曾被软硬兼施地传过教,而这些以中国人为传教对象的团体,偏偏又都是基督教中最愚昧、保守的派别。基督教一直是西方社会的一个毒瘤,曾经给西方社会带来了无数的灾难,经过了几百年的思想启蒙、政教分离、科学发展,才总算遏制了其势力、减轻了其毒性。现在这个毒瘤有向中国扩散之势,而且还是最毒的部分。信基督教在许多中国人当中,特别是知识分子中,成了时髦。基督教将会是中华文化的一大威胁。我们必须注意,对基督教的反理性、反科学、反人道的本质加以揭露和批判。
<<圣经>>是一本由人写成的驳杂的文献集,尤其是<<旧约>>,往往是一事两述, 编排不当(关於<<旧约>>的前五卷<<摩西五经>>的编写,它其实由四个底本J,E,P,D 组成),故此<<圣经>>自必然充满矛盾,处处犯驳。
<<启示录>>是<<新约>>最早的经典(60年代末),但只是把他描绘成天神形家,可见当时的耶稣故事尚未编出。
至於四福音,则对耶稣的记述矛盾重重,从耶稣的家谱来看,从大卫王到基督,<<马太>>只算出28代,<<路加>>竟多到43代,由此可见基督徒为了附会旧约预言及神化耶稣,随意为耶稣加插家谱,用心实在卑污。
<<马太>>上说约瑟为了避免希律王的迫害,由伯利恒移居拿撒勒;而<<路加>>却说耶稣出生在拿撒勒,可见出基督徒为了附会弥赛亚的出生,心理作崇之故也。
预言没有实现
在(创世纪2章17节)明明讲到"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在创世纪第3章中可看出亚当及夏娃并没有在当天死去.
在(创世纪35章10节)耶和华为雅各改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但在(创世纪46 章2节)耶和华仍称呼"雅各"。
(历代志下1章12节)神赐给所罗门"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荣.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没有这样,在你以後也必没有这样的.",根据考古学家Robert Ingersoll指出,所罗门时代以後的统治者财富大大超出了所罗门。
(以赛亚书1章1-2节)"论大马色的默示.看哪,大马色已被废弃,不再为城,必变作乱堆.亚罗珥的城邑,已被撇弃.必成为牧羊之处,羊在那里躺卧,无人惊吓.",然而,事实上正正有27个城市建立在预言之後,而大马色竟然在今时今日仍是城市之一。
(太16:2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明显没有实现。
(约翰福音14:13-14)"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麽,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麽,我必成就.",世上有无数多基督徒以耶稣之求告,有可能全部都实现吗?
我们知道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旧约>>,而<<旧约>>则是古犹太部落民众处於愚昧,迷信,残忍下写成的,除了大量抄袭民间神话外,当中还充满许多不仁道的诚命,例如「那人就得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灼伤还灼伤,以创伤还创伤,以鞭痕还鞭痕。」(出:21,24)
在征战的旧约时代,出於控制群众及维持民族的统一的需要,表现在信仰上,<<旧约>>中的神表现得相当排外,残忍,正如恩格斯所言,当阶级社会出现後,世上的君主制反映在神身上,便是由多神趋於一神,故此在十诚的第一条便是强调不可敬拜他神, 盖因摩西必须以此作政治手段来团结出埃及的民众,当摩西从西奈山下来,见到以色列民敬拜金牛犊,便怒摔法版,并大大地屠杀民众,原因即在此也,在此意义上, 我们可以说摩西是上帝的创造者,故此犹太教亦称为"摩西教"。
我们阅读四福音,再用简单逻辑思维想一下,即能够总结出<<圣经>>其实只是人类的思想产物,亿万基督徒所奉之<<圣经>>,其实充其量只是狗屎垃圾一大堆。
作为基督教的开山鼻祖的耶稣是犹太人,他的父亲是约瑟,他的母亲是马利亚,他于纪元前四年(有一说是六年)出生于犹大的伯利恒。这里一点也不扑朔迷离的。人们怀疑的是耶稣自诩为基督。基督是Christ的中文音译“基利斯督”的略读,其义就是“救世主”。耶稣既要做救世主,就要制造一些扑朔迷离的东西,好让人们相信他。最便宜又可靠的,当然是在出身上作文章,表示他不同于凡人。因此,耶稣编造了他的妈妈“因圣灵”而未婚先孕把他生下来的谎言,以此证明他是上帝派来拯救人类的救世主。一如现今的李大师企图用篡改生辰时日来表明他是释迦牟尼转世的一样。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什么圣灵。现今的人们都知道大法是邪门歪道,一般人都不会相信它。当时的犹太人也清楚耶稣是妖言惑众,就到罗马官吏处控告他。结果是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
稣被钉十字架时,最后的一句说话是号哭着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
罗素在《西方哲学史》引用这句话时指出:‘这是基督教徒所视为难解的。诺斯士教徒认为,这与上帝之子死于十字架上是不相称;他们说,这些事可见于耶稣是个人,而不是神圣的上帝之子。’
至于耶稣死而复活,那当然是耶稣的门徒们的作为了。因为当时人们并不相信耶稣是救世主,所以耶稣的死忠的门徒千方百计去神化他。把他的尸体藏起来,说他复活升天了,以此说明他真的是基督。这是最能迷惑人的一招。两千年来骗倒了不少人。不过西洋镜也早已被拆穿。现在连伦敦一些大主教都不相信这回事。耶稣根本就没有复活。“宗教的基督”跟它的老子上帝一样,都是子乌虚有的。是绝对的宗教迷信。
本来,基督教是反科学的。但现在科学成就太大,而且看得见摸得着,是“明明可见的”,它如再反下去,它就会越发地不得人心。因之它改变策略,想用科学的成就来支持它的谎言。我们在网上也经常看到这一类谎言,比如微言的文章即是。他们现在的说法是:科学表明,世界是有规律的。世界有这么奇妙的规律,则必有上帝为之。他们自以为这个谎圆得漂亮,乐得屁颠屁颠地,于是嘟嘟囔囔起“明明可见的”来了。首先,我要表扬他们,他们的榆木脑袋总算有了一点长进,他们总算意识到,即便是骗人,也得找点证据。莫须有大师说过,单单靠谎言说谎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基督徒想到用科学成就作他们的证据,表明他们在思维方式上有一点小进步。然而,还是有很多问题。其一,他们所谓的“明明可见的”并不“明明”,网上参加宗教争论的人中,反对基督教的为多,要是基督徒上面的论证,是那么“明明”的,我想大家都会接受的。他们的论点对不对,另当别论。但他们的论证是自说自话的,其中的因果关系并不象他们自己想象的那样不言自明。其二,他们的论证里仍然隐含着上面雕批判过的第一种“第一因”的思维方式。世界有规律,那是“自然”的,而不是由“上帝”创造的。其三,他们认为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世界的美妙。确实,世界是很美妙的,但它不是完美的,它也有很多不美妙的地方。比如,动物包括我们人类必须吃,必须拉这件事,就很不美妙么。就算你争辩说,这是吸收营养、维持生存之所必须(上帝全能,完全可以把我们造得只要呼吸空气就能生存么),那么,放屁呢?放屁很美妙么?如果世界的美妙证明了上帝的存在,那世界的丑陋证明了什么?其四,就算世界只有美妙,那便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了吗?基督徒也经常抱怨,科学文明、物质文明导致了人类道德的堕落。那物质文明不就来自那美妙的规律么?如果没有美妙的规律,那来的美妙的物理学、化学,又那来的核恐怖与环境污染呢?如果没有美妙的规律,就没有现在的科学,没有科学影响我们的思维,我们也会更容易接受神的启示或者说欺骗。如此说来,这世界的美妙所起的作用乃是要引诱我们远离上帝,并做坏事。这到底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呢?还是证明了撒担的存在?请奖钱圆谎!
信神只是人性的弱点。一种信仰的流行跟它是否正确,或是否有效,没有关系。想想看,星相学、算命、伪科学……同样非常流行。传染病也很容易流行。
现在已发现,在寒武纪之前就已存在多种的多细胞生物、动物,它们跟寒武纪的动物门类有承递关系,并非好无进化痕迹可寻。寒武纪的物种也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有几百万年的时间段。几乎所有的动物门都在寒武纪出现了,但它们一般地都是那个门的最原始的形态,有的(比如脊索动物门)只有一、两种,现代的形态是逐渐进化来的。
科学界已普遍接受,进化论可以令人满意地解释宇宙的来源,宇宙是由简单到复杂一步步进化来的,而不是一下子产生的。
如果复杂的宇宙需要一个创造者,能够创造出复杂的宇宙的创造者一定更复杂,那么又是谁创造出了这个更复杂的创造者?如果说这个更复杂的创造者是天然存在着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认为较不复杂的宇宙也是天然存在的?为什么要在“宇宙”和“天然存在”之间凭空塞进一个更复杂的创造者?
如果说万物都要有起因,那么,上帝也必有起因,如果存在着没有起因的事物,那也很可能就是世界,正和可能是上帝一样,因此这一论点就毫无活力可言。
认为万物必定都有个开始的观念实际上是因为我们缺乏想象而造的。
你如果有全智和全能,并且有千百万年的时间来使你的世界臻于完善,你难道创造不出比三K党和法西斯更美好的东西么?而且。你只要承认科学的一般规律,就必然认为,地球上人类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阶段都将灭亡,这是太阳系逐渐衰亡的过程。
大家都知道,事先计划的论点就是说,世界万物正好造成现在的状态是使人类得以在其中生存......从达尔文的时代起,我们逐渐更加了解生物为什么能适应环境,不是环境被造得适宜于生物的生存,而是生物逐渐适应变化的基础,这就是适应性变化的基础。这里丝毫也不能证明有什么事先的计划。
如果你要在这整个宇宙中到处都是正义,就得假定还有个来世以弥补今生的不平。因此,他们说必定有个上帝,也必定有天堂和地狱,使正义最终得到伸张。这真是非常奇怪的论点......假如你打开一箱桔子,发现面上一层全坏了,你决不会说‘为了保持好坏均衡,下面一定是好桔子。’你会说:‘可能整箱桔子全是坏的。’这是有科学头脑的人对宇宙当然具有的见解。
科学、无神论历来被当做宗教的敌人,我们从历史记载知道,宗教在当时是如何千方百计地要消灭这些科学的萌芽,这些科学的萌芽又是如何不屈不挠地反抗、抵制的。等科学萌芽在劫后茁壮成长了,宗教却回头要来讨功劳,岂不是“反面鼓励”似的无耻?正如中国改革开放萌芽于文革时期,我们难道能因此说文革也曾对改革开放起了重大推动作用?
绝大多数科学家都只是要了解自然界的奥妙,并没有担任科学烈士的思想准备和勇气,因此在一个人人信神、不信者会遭受严酷迫害有性命之虞的时代,科学家们或者不能免俗而真诚地信神,或者表面上信神,甚至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理解,把宗教信仰称为科学探索的动机,都是可以理解的。
牛顿的行为准则饱受非议,没什么可称道的,如果真是以宗教伦理为基础,这样的宗教伦理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宗教信仰在牛顿的科学研究中究竟起了多大的正面作用,是很值得怀疑的,即使真起了作用,如上面所说,也无法证明宗教对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宗教对牛顿的科学研究所起的负面作用却很显然,因为牛顿为此浪费了多年的时间去研究神学,留下的不是成果,而是垃圾。可见宗教信仰是牛顿的时代局限,根本不值得称赞。
试想一想,当年苹果掉到牛顿头上时,如果他quit,说什么“上帝要苹果落在我头上,于是苹果就落到了我头上”,那还会有现在的物理学么?还会有今天的物质文明么?还会有这牛屎铺么?当然牛顿后来也当了quitter,研究第一因上帝去了,但这就是他后来一事无成的缘故啊。
至于说爱因斯坦信教,把宗教伦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与探索动力,则是一个基督教传教士反复宣扬,早已被一再驳斥过的谎言。爱因斯坦既不信犹太教,也不信基督教或其他任何宗教。1954年3月22日,一位机工给爱因斯坦写信,提到他读到一篇有关爱因斯坦的宗教信仰的文章,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爱因斯坦在24日回信说:
“你所读到的关于我笃信宗教的说法当然是一个谎言,一个被有系统地重复着的谎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也从来不否认而是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如果在我的内心有什么能被称之为宗教的话,那就是对我们的科学所能够揭示的这个世界的结构的没有止境的敬仰。”
1953年7月17日爱因斯坦给一位浸礼会牧师的回信中也否认宗教伦理是他的行为准则:
“我不相信个体的永生,我认为伦理纯粹只是人类自身的关怀,并没有超人的权威躲在后面。”
爱因斯坦信仰的“上帝”,是斯宾诺沙的上帝,也就是大自然的代名词。他断然否认宗教伦理是自己的行为准则与探索动力,称之为“一个被有系统地重复着的谎言”。
事实上,根据国际学术刊物《自然》在1998年公布的一个调查结果,即使是在有神论盛行的美国,大部分科学家都不信神,杰出的科学家几乎都不信神。在美国科学院的院士中,只有大约7%信神。
一个信仰是否正确,并不取决于信仰它的人数多寡。而且,跟信徒崇拜其宗教领袖不同,无神论者并不崇拜科学家。
一个科学家只有在他的研究领域才是专家,当他在别的领域发言时,不管他的名气多大,他的话也不具有特别的份量。即使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在他的研究领域发言,也必须提供证据支持,而不能空口无凭。科学研究在本质上并不承认权威,而只承认可重复的、能被独立验证的证据。
这里要知道,希伯来的一神教,连耶稣先生的福音在内,正是渊源于奴隶社会时代。现实世间的主奴关系,被反映而铸成宗教意识。奴隶社会的奴隶,是一切属于主人的,要打、要杀、要出卖,主人有绝对的权力。奴隶们穿的、吃的,都是主人的恩赐。奴隶们除了忠实执行主人交下的工作而外,还有什么?惟有仰望主人的颜色,希望取得主人的欢心,因而在主人的眼前蒙恩。唉!时代变了!这种奴隶社会的奴隶立场,与主奴关系,也一天天冲淡了。我真为耶和华上帝与耶稣先生担心,奴隶社会主奴关系的宗教意识,能维持到几时呢?
有关上帝的整个观念来源于古代专制主义。
我发现其实我对基督教最反感的一点是它所强调的绝对的崇拜。你能想象一个宇宙的主宰,仁慈公义的上帝一定要听一群渺小的人类对他的赞美,奉承,拍马屁吗?什么样的人或者神才会觉得对他的赞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呢?圣经的主题是神拣选了犹太人,要他们永远归向他,崇拜他,从而得到拯救。然而我们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整本圣经可以说是一本记录上帝如何失败的书。即便是今天犹太人还在等他们的救世主,因为他们不承认耶稣是上帝派来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义,犹太人还是没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万能的神,那他会觉得圣经是对他的万能的证明呢还是无能的证明?而对于旧约中记载的神的血腥暴行,他会觉得是对他公义慈爱的证明吗?他简直是地球有史以来的头号杀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数之多,年龄分布之广,种族之杂,还是看杀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残忍。难怪有人说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有神论比起无神论来说是对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谈到创造论常常用世界的精美来说明一位设计者的存在。然而对于世界丑恶的一面,则统统归罪于撒旦和人类。请问一方面不愿意对消极的一面承担责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赞美为万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这是健全的心态吗?关于神的万能,古希腊的一位诗人曾打了这么一个比方: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么请他找一块他无法举起来的巨石来,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万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证明了他不是万能。如果耶稣真的是万能,为什么他每次只治好一个瘸子,一个瘫子,一个瞎子,为什么他不能让整个人类永远与疾病无缘?为什么他不能让这个世界美丽得过分?使空气成为备用食品,非洲难民再也不受饥饿之苦,在没东西吃的时候猛吸两口气便填饱肚子,刚出生的婴儿个个健康聪明,世上的蚊子,苍蝇,臭虫,蟑螂,病菌,疾病,统统消失,或者至少让蚊子不叮人类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伦的话来说,上帝最多是一个“underachiever”。
在我听到,见到的基督徒的见证中,有述说如何依靠上帝而从不治之症中奇迹般恢复的,也有生患绝症者说上帝是如此青睐他以致一定要让他患上绝症以便来传扬福音。有人曾经打过这样一个关于基督徒见证的比方,某架飞机失事,一百个人中九十九个死了,幸存的那位见证耶稣救了他。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见证上帝的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说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证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义呢?
人类的灾难和上帝的仁慈万能之间的矛盾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困惑我的问题。最常听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让我们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让一些消极的东西如灾难之类存在。我听到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话,“每次我听到有人为奴隶制辩护时,我总有一种冲动,一种将奴隶制施加在他个人身上的冲动。”我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有成见,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诉一个被日本兵强暴的母亲说仁慈万能的上帝之所以没有制止那个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婴儿是因为他不希望她成为一朵“温室里的花朵”。
圣经中对灾难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约伯记。我读完后没完全明白,只感觉上帝比人类更自私。为了与魔鬼打个赌,为了检验约伯是否对他忠诚,他可以让约伯的全家成为牺牲品。其实从整本圣经看,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义和目的 -- 让人类认识他,崇拜他,必要时检验他们的忠诚。至于是什么手段,是用今世的灾难如降灾于长子,降瘟疫等等来逼迫,还是用自己儿子的死来感化他们,或是用来世天堂的诱惑或地狱的威胁,上帝无所谓,可谓是不择手段。 读一读旧约那些繁琐无比的宗教礼仪和教条我们便可以看到上帝对人类是否忠诚听话的重视远远超过他对人类自身的幸福快乐的关心,我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林肯说“圣经不是我的书,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远也不会赞同圣经中冗长烦琐的教条。”
神让人有自由的确是好事。但神让人有强奸的自由是错误的。神为何要提供这种自由?是否非要有这种自由不可?
按照圣经,我们可以选择不信耶稣,可以,free to go,但是死后在地狱承受永远的火焰!这叫自由意志?什么人应该因为什么样的罪孽承受永世之苦?
基督教教义不外乎要自己,要别人相信耶稣是神的独子,是救世主,是神,是个人的救主。人只能透过“口里承认,心里相信”这几点,才能得到基本的天堂入场卷。要得到“基本天堂入场卷”以外,更多的赏赐,就要做个乐于事奉,积极向人传福音的信徒,才有机会在死后领赏。所以,生前大奸大恶者,可以凭信耶稣入天国享清 ,而生前慈悲喜舍,但不信耶稣的人,却不能用善行洗脱“原罪”,要去被耶和华的文武火,永远的燃烧。这种丧尽天良的教义,怎能叫人接受?
有人说基督教不重视地狱,重点是爱,但爱你的条件,是假定你将会因为我爱你、关心你,令你看见“耶稣的真实”而去信教入教,假如你不信的话,你死后是不会再有人/神爱你。这种爱嘛,你爱我不爱。(有什么罪,可以严重至,需要惩罚犯者永远被烈火活烧?施行这种刑罚的施刑者,以及那些歹毒得相信、并顺服这个施刑者的生物,配受此刑)
每每看到些原教旨基督徒为地狱永火的存在而辩护,我深感人性丑恶的一面,这其实也不奇,信了基督教的人往往是失去了人性的,看看天主教在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 新教神学家加尔文火烧死塞尔维特达两小时致死等种种暴行,我们便知道,信耶稣信得愈深的人,人性良知就愈丧失,思想行为就愈变态!
基督徒狡辩的方法通常是,上帝的属性是公义,故有罪必罚,祂不能违反自己公义的属性,基督徒这种说法说得通吗?
姑不论"罪 "是否来源于人,人的所谓"罪"无论如何都是有限的的,它只始于人的出生,终于人的死亡,人死后,意识也终止了,何来(不断的罪)呢? 用无限的永火来惩罚有限的"罪",只有像加尔文这些人才想得到。
公义与爱本来就不会矛盾,但是,唯独上帝(这种公义)却与爱极度矛盾,尤其是永罚(姑不论地狱有没有火,始终都是永罚),更与爱水火不容,极端歹毒,邪恶至极! 所谓救赎,岂不就是一句话:"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刑罚的量度,本在乎犯者行为的轻重,轻者轻罚,重者重罚,岂有 犯有限者受无限罚之理,如果是,则上帝无异于专制统冶帝王也。
上帝/耶稣设立地狱,意义何在呢?小弟看来,地狱的设立,既推翻所有(爱),又无法体现惩罚,教育的意义,更反而体现上帝这魔君变态的本性,现实上,所有的惩罪例如监禁,死刑,不外乎出于惩戒,教育,伸张正义的目的,超出这些就是变质的惩罪,甚至乎变态的惩罪,故此中国的凌迟等酷刑,世人无不愤恨,因为这是统治者的自私报复心理,故此,地狱的设立,除了是上帝这魔君为了满足祂的报复心理及恐吓世人外,尚有其他?
清末慈禧太后尝言:“谁要我一阵子不畅快,我要他一辈子都不畅快!”,竟成了上帝/耶稣的最佳注脚!
我曾亲自向牧师讨论永火的问题,最后牧师也不得不承认上帝是残忍的,既然如此,基督徒又何必把(爱)加诸邪恶的上帝上呢?
基督教的“圣三位一体”教义并非出自圣经,乃后人为解释“上帝是神、耶稣又是神,但却只有一个神?”而创作出来但却不能清楚表达的概念。
圣经里,你见到的尽都是训诲之言、道德指引,有几多篇是说理谈道的?即是说有几多篇是议论文?基督教神学是围绕着圣经做的学问(它们离不开圣经的,否则便是异端)。可我认为只是将圣经中的自相矛盾千方百计的自圆其说,所谓的原罪论、三位一体论就是最好的例子。创世记的作者只是采用了埃及和巴比伦的传说,想表达上帝的权威,可那个保罗在新约说了句什么因一人犯了罪众人因此都犯了罪的话(连耶稣自己都没讲过),为了将两个相差了几千年的故事连在一起,神学家发明了原罪这个怪胎,结果是自古至今数以亿万计的人拒绝信耶稣的最好理据。三位一体又是神学家企图将新旧约的矛盾自圆其说的怪物,基督徒信独一真神,偏偏创世故事里神用了众数(我们),新约耶稣又说自己是神,而且还多了个圣灵,于是神学家发明了三位一体论,至今我都无法理解这一概念,莫说从未接触过基督教的人了。但基督徒叫人信耶稣时会解释这个道理吗?不,他们会叫你先接受祂,经历神然后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这又是将理性阉割的好例子。基督徒要每天看圣经,思想圣经,要当它是神的话语来看,不能怀疑,因为怀疑就是罪,不属灵信心不坚定。透过这个过程,基督徒的批判能力还剩多少?
伊甸园中的亚当犯罪,使世人亏欠了神。而神差派他的独子耶稣基督为世人赎罪,因此人们只要信神便可以得着救恩,可以上天国。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在这个教义中,前提是「亚当的犯罪是他的责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这两个。很多批评者认为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又或者说根本没有耶稣这个人。但甚少人质疑亚当的犯罪责任问题。其实亚当犯罪,真的是亚当的责任吗?
首先,要就这件事作个清楚而容易明白理解的比喻∶设想一个家长,为个叁岁的儿子布置房间。他在儿子的房间放了张钉床,说∶「儿子,别睡在上面,否则你会死。」只是这样,便让儿子单独地对着钉床。叁个小时後,家长回到儿子的房中,看见可怜的儿子在钉床上面淌血。在这个比喻中,儿子的 伤害是谁的责任?儿子固然有其责任,但是家长呢?只是警告而没有其他防范措施是不可以阻止,反而令儿子更有好奇心。家长为儿子立即急救才是正常和负责任的做法。然而,他竟然把儿子罚站,不救他,反而责罚他。到他真的将死时,才对他说∶「你亏欠了我,我现在送你到医院是恩典,你要先为你的罪道歉,然後才可以得到这恩典。」这个「仁慈」的家长所做的合理吗?
神在人类所居的地方放置一棵「分辨善恶树」,只是警告人不可吃而不设下任何预防措施。不单止,更容许蛇在伊甸园中引诱。到人犯了罪,人要面对死亡,他把人赶出园子,要他们面对死亡而没有救恩。然後更多次把人类大规模杀戮,如挪亚时代的洪水,罗得时代的所多玛和蛾摩拉。直到很多年以後才为人类许下承诺救他们。但竟先要人认罪,要人为犯罪负全责,这合理吗?
更甚的是,他早已知到人必定会犯罪,而犯罪的後果他也是知道的。然而,他没有加强防范措施令人不犯罪。相反,他间接诱导人犯罪。他特意指明那棵树的果子不可吃,而使人的心理中的挑战权威心理作祟,使人犯罪。他要是全知,他不会不知到这显浅的道理,他不会不知人犯罪。所以,他是刻意安排人的犯罪的。
到这儿,不少人也开始启动固定模式,引用自由意志论反击。他们说∶「神知道人会犯罪,但他容忍,他给人以自由意志去选择犯罪不犯。」多堂皇的藉口!使不少反对者的口也得保持缄默,更使这个神成为了天下间最人道主义,最尊重自由的神。但是,那「自由意志」在吗?
首先,这个神预知人会犯罪,那麽,无论如何人一定要犯罪,否则神的预知能力是不准的了。那麽,人的自由意志一定只得选择「犯罪」了,否则神又如何「全知」?甚麽「自由意志」因为神的「全知」能力而失去。因为既然神预知了未来,未来必定是已确定如何状况。那麽,人的决定决不可以改变神所说和所知的未来。所以,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可能存在的,又或是不可以改变未来的。那麽,人的犯罪当然是神的旨意了。
其次,甚麽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在「人可以犯罪」中象徵人可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是,这是自由吗?不是,绝对不是!人可以去随自己的喜好犯罪是放纵而已。真正的自由,根据卢梭的说法,是在于「永远不做他不愿意做的事」,而且「人们往往把任性也叫自由,但是任性只是非理性的自由,任性的选择和自决都不是出于意志的理性,而是出于偶然的动机以及这种动机对感性外在世界的依赖。」由此看来,夏娃吃禁果的动机在于「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而亚当吃的动机竟在于「 那女人给我吃的」,这些动机绝对上是纯感性的。这说明了,犯原罪的意志不是自由,而是任性。那耶和华上帝又是否赐予人这种「任性意志」?如果是的话,以前以後人所作的任性决定是神所应许的?人以前以自由为名所犯的都不是对,何况是任性的决定?所以,所谓的「自由意志」既不符合自由,也是不合理的。
人的自由不是上帝允许的。我们看见,神要亚伯拉罕献上自己的独子,对亚伯拉罕来说,这是一个无理的要求。亚伯拉罕要奉献,不是因为理性上的感知。而是感性上对上帝的信心,这不是出于意志的理性。而上帝要的正是这种非理性的盲目感性的信心。所以,上帝并不支持自由。反而要人成为他的奴隶。
犯罪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使然,而是人的任性作祟。倘若如此,人在未犯罪以前便有「任性」存在。人是上帝所造,照上帝的形象。那即是说上帝也是任性的了?如果这样,上帝并不是完美的了。如果不是,人的犯罪不是人的意思,那么,神叫人犯罪又何以解释?无论如何,人的犯罪不是人的全责,而神是需要负上很大部分的责任。那麽,耶稣为人赎罪,还有资格开出个「信者得救」的条件吗?由此可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并不是对的。
不过,在奥古斯丁这个教条之外,又加上一个更坏的教条,这更坏的教条告诉我们,在大多数坠落因而注定永远受罚的人类中,由于上帝预定说和恩选说的结果,只有极少部份的人才被宣告无罪,最后得救而其余的人则应得毁灭并永在地狱中受苦。从实质意义上去了解,这个教条使人很不舒服,因为,这个教条不但惩罚过错,甚或惩罚仅仅缺乏信仰的人,惩罚一个二十岁不到的人,要他们无目的地受苦,而且还说,这种几乎普遍的受罚,实乃原罪的结果,因而也是人类最初堕落的必然结果。但是,上帝最初造人时,没有把人造得比现在好一点,他一定知道人类会堕落,然后他张开陷阱,他一定知道人类会掉进这陷阱中,因为一切都是他造的,没有事情可以瞒住他。那么,根据这个教条的意思看,他从无中创造一个脆弱而易于犯罪的人类以便使他们接受无穷的痛苦。最后还有一点,上帝要人类爱自己的敌人,可是他自己却没有这样做,他所做的正与此相反,因为,当一切都成过去而永远毁灭时,当世界末日来临时,那最后的惩罚,既不是存心改进人类,也不是存心吓阻人类不再犯罪;唯一的解释只是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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