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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维斯看来,真正堪称小说大家的为数不多

(2009-09-29 13:35:09) 下一个
在利维斯看来,真正堪称小说大家的为数不多,“简·奥斯丁、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康拉德以及戴·赫·劳伦斯——他们即是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之所在”(8)。即使加上后来他所肯定的狄更斯,入选的作家也只有六个人。如此强烈的差别意识,当然不是率意而行,故作惊人之语,恰恰正是为了坚持一种严格的甄别标准,以便引导人们更好地理解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而这一传统,就意味着这些经典作家既在艺术技巧上勇于创新,又对生活抱有强烈的“道德关怀”。利维斯反复重申,“这个传统里的小说大家都很关注‘形式’;他们把自己的天才用在开发适宜于自己的方法和手段上,因而从技巧上来说,他们都有很强的独创性。”(9)然而,这种对于“形式”的专注,是与他们“对生活抱有一种超常发达的兴味”分不开的,因为他们“人人都有一个吐纳经验的肺活量,一种面对生活的虔诚虚怀,以及一种明显的道德热诚”(10)。倘若考虑到当时的小说评论具有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人们热衷于谈论的是“视角”、“展示”和“非人格化”等技巧问题,那么,我们就不能不钦佩利维斯力挽狂澜的勇气。
与此同时,利维斯对一大批英国小说家作出了否定性评价,断然将他们排斥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之外。他断言,菲尔丁的《汤姆·琼斯》“所表现出来的根本意趣关怀实在有限得很”,而理查生的作品也“意趣狭隘至极,内容甚少翻新”。(11)他对萨克雷的《名利场》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也无好感,甚至将后者贬称为“一出游戏”。(12)同样,利维斯也无法苟同人们将哈代和梅瑞狄斯推崇为“小说大家”的做法,更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斥为“一条死胡同,或至少是导向分崩离析的一个路标”。(13)诸如此类的苛评,一方面可以让人感受到利维斯那种咄咄逼人的作派,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他为改写英国小说史付出的一种代价。似乎惟有坚持严格的甄别标准,把入选的门槛垫得很高很高,才能彰显这一“伟大传统”的基本特征。



尽管如此,利维斯对简·奥斯丁、狄更斯、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康拉德和劳伦斯的评论,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些作家所形成的固定看法,也深刻影响了人们对英国文学传统的理解。正如乔治·斯坦纳所指出的:“如今每一个书评家或大学生都能够对简·奥斯丁的‘高度’,乔治·艾略特的‘成熟的艺术’,或是《一位女士的画像》中智慧的‘创造性财富’发表一番见解。今天如果仍否认《秘密的分享者》或《恋爱中的女人》是完美的艺术品和形象生活的经典之作,就会被视为荒谬可笑或故作偏执。然而,这一成就不应该使我们忘记,利维斯当年的重新评价是何等新颖,何等英勇无畏。”(14)
利维斯把简·奥斯丁誉为“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奠基人”,对这位19世纪早期英国女作家赞誉有加。在他看来,尽管奥斯丁师承他人,博采众长,然而她与传统的关系却是创造性的,从而“提供了一个揭示原创性本质的极富启发意义的研究对象”(15)。更重要的是,虽然奥斯丁的小说情节是精心设计出来的,然而,“她对于‘谋篇布局’的兴趣,却不是什么可以掉转过来把她对于生活的兴趣加以抵消的东西;她也没有提出一种脱离了道德意味的‘审美’价值。她对于生活所抱的独特道德关怀,构成了她作品里的结构原则和情节发展的原则……假使缺了这一层强烈的道德关怀,她原是不可能称为小说大家的”(16)。不过,由于利维斯夫人此前已发表了《关于简·奥斯丁创作的一种批评理论》(A Critical Theory of Jane Austen’s Writings,1941)等论文,因而利维斯并未对奥斯丁展开充分的论述。


同样,倘若没有利维斯的《伟大的传统》,乔治·艾略特就不可能在文学史上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利维斯认为,乔治·艾略特之所以堪称小说大家,原因就在于“在她至为成熟的作品里,以前所未有的细腻精湛之笔,描写了体现出‘上等社会’之‘文明’的经验老道人物之间的人际关系,并在笔下使用了与她对人性心理的洞察和道德上的卓识相协对应的一种新颖的心理描写法”(17)。在利维斯看来,如果说乔治·艾略特的早期作品多半取材于对童年和少年时代回忆的话,那么,从《费利克斯·霍尔特》开始,她的创作就超越了个人意味,进入独创性作家之列。利维斯高度评价了《费利克斯·霍尔特》和《米德尔马契》所取得的成就,并将她的《丹尼尔·狄隆达》与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作了详尽的比较分析,探讨了这两部小说之间所存在的传承关系。他甚至断言,就表现“生活本身的灵魂”而言,艾略特最好的作品里“有一种托尔斯泰式的深刻和真实性在”。(18)
利维斯把亨利·詹姆斯的作品纳入英国文学来讨论,当然不是无视他的美国血统,而是为了强调詹姆斯从英国小说传统(特别是从简·奥斯丁和乔治·艾略特的小说)中汲取了丰厚的营养。他高度评价了《一位女士的画像》和《波士顿人》等作品,声称前者是“詹姆斯最最杰出的成就,也是英语语言里伟大小说中的一部”,而后者“确是一本内容丰富、充满智慧而才情洋溢的奇妙之书”。(19)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小说所呈现的“生活的丰富性”,在于他的小说艺术“源于他对生活所抱的极其严肃的关怀”。(20)因此,在利维斯看来,就他的前期创作而言,詹姆斯的小说无疑属于这一“伟大传统”的经典之作。然而,利维斯却对詹姆斯的《鸽翼》、《专使》和《金碗》等后期小说不以为然。他指出,由于过分专注技巧,詹姆斯丧失了对生活的识别力,不知不觉将自己的道德关怀搁置起来。在此情况下,詹姆斯的小说便为技巧所累。由此可见,利维斯的评价是与珀西·卢伯克的《小说的技巧》(The Craft of Fiction, 1921)所持的见解截然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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