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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雷锋

(2009-05-20 13:06:49) 下一个

纽约是美国的金融中心,道琼和纳斯达克每天开盘的时间是东部早上 8:30 ,就是全美所有靠股市,债市交易吃饭的公司开工的时间。 美国大陆从东到西横跨过四个时区。芝加哥是在美国的中部,和纽约的时差仅为一小时,还算好的,也就是早上 7:30 上班。听说在最西头的加州,这类公司的上班时间是早上 5:30 。

芝加哥大大小小的几百家金融公司都缩居在市中心那一栋栋摩天大楼的小格窗里。我住在郊区,到芝加哥的市中心去上班,要先开一刻钟的汽车到附近的火车站,然后再乘一个小时的火车到市中心。 为了能准时到班,我每天必须早上 5:20 起床,赶上 6:25 的那班火车。

刚开始时候,有两件事儿很不适应,一件是上车就困,一觉就到终点站。从家往公司坐还好,因为市中心是终点站;回来要是睡到终点站那可就麻烦了,还得往回再坐一个小时。 还好这倒霉的事只发生过两回。 另一件事儿是丢月票。 一张月票不便宜嘞,要 130 美元。因为火车上打盹的人很多,所以在火车上,每张座椅的椅背上都装有一个小夹子,坐在后面一排的人可以把车票夹在上面。乘务员察票时就不用打扰懵懂中的乘客。本来这是个方便乘客的好措施,但刚开始时我不习惯,迷迷瞪瞪地一到站抬屁股就下车。在一个月中竟然接连两次丢了票。 2600 大毛诶,心疼呦!恰巧这时有位也坐火车上班的朋友来电话,我就提起了这既可笑又倒霉的事儿,朋友说:“这事我也有过教训,好办,你把你的名子,电话写到票的后面,一般美国人拾到了,都会还给你“。我一听,立刻拿出票来翻到背面一看,果然有两栏空白,一行为姓名,一行为电话, 赶紧填写上去。

无巧不成书,刚填上了名字后没几天,我下午下班晚了,坐了比平时晚三个小时的火车回家 。 下了车就急匆匆地往停车场走。刚走到车门口,腰间的手机“嘀哒,嘀哒”地响了。我拔出来一听,是个老美的声音,男中音:“唐?唐?是唐吗?“。唐,唐,谁是唐呀?我也蒙了,一想,可能是那个老美拨错了号码,这事儿常有,就回答说:”你打错了“。然后,嗞的一按,挂机了。我打开车门上了车,刚要起动,腰间的冲锋号又响起来了“嘀哒,嘀哒”,我一接,又是那个老美的声音,唐啊,唐的,我有点不耐烦了,没好气的喊到“你打错了”,说完刚要挂机,又听那老美问到“你是不是丢了月票?”,我一激灵,马上明白过味儿来了,一摸兜,果然票没在, 赶紧喊到“实在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票丢了”。还好,据说老美听中国人说话总是像在和什么人吵架一样,那个老美也没对我刚才的无理腔调抱怨什么,到是我自己感到很愧疚,一再道歉!老美接着问“你明天早上几点上车?”,我说“ 6 : 25 ”,对方沉默了,只听见从电话中传来的,铿锵铿锵的火车滚动声。大约过了两三分中,男中音又发话了“好吧,明早就在你上车的车站见”。 “好,好,谢谢,谢谢”。 我又感激,有高兴地应承着。 “ bye “的一声对方挂了机。

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我仔细琢磨这件事儿,把它按时间顺序,从前到后地捋了一边,还真想明白了几点。

其一,想起来这位老美是谁了,不是姓什么,叫什么,而是长的什么样。 因为今天坐的是晚车,车厢里的人不多。一上车就看见两位老绅士坐在我旁边一排的椅子上,都着正装,西服革履;年岁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样子。不过这点也不敢肯定,因为东方人看西方人往往是把小看老,而西方人正相反,把东方人老看小。 没准这二位比我还年轻十岁呢?他们身边放了一只啤酒箱子。车刚一挪动,这两位就打开箱子,开怀畅饮起来, 还客气的问我来不来一瓶。我婉言谢绝了。想一想,只有这两位离我的座位最近,肯定是他们看见我丢在椅子上的票,打了电话给我。

其二,这两位先生的家肯定是在离我这有一个小时车程的终点站,因为那趟晚车是大站快车,下一站就是终点站。

其三,这两位上班的时间一定比我晚三小时,大概不是干我们那种金融公司的,要不然就是高层老板,不用起五更。

其四, 我掐指一算,明天一早给我送票那位至少要比平时早起四个小时,才可能赶在我上车前,到我上车的车站,也就是说他要 4 点多钟起床,必须登上 5 : 10 的始发慢车。 本来他是可以到市中心后再给我,但那样我上班时还要买一张 8 元的单程票。可能这就是他为何在电话中沉默了几分钟的原因吧?

想到这,我再也坐不住了,赶紧翻箱倒柜,翻出来一件早年从中国带来的苏州双面绣小猫,是镶在一个两面镜的圆木框里的。感谢“美国雷锋“的礼物准备好了。

第二天清晨,天朗气清,我推开了车站乘客休息庭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昨天火车上的那两位老绅士中的一位。他正坐在面对大门的长椅上。还是西装笔挺,面目慈祥平和。此刻他和我目光对在了一起,从我的姓氏和口音中他一定料到我是个亚洲人。他挺身站起。我也赶忙往前跨了两大步,走到了他面前,伸出了右手,他微笑着,一边和我握手一边问“你是隋先生?”

“是,是”。

” 这是你丢的票“。

”谢谢,太感谢了,这是一点小意思,以表谢意“,

我边说边把那只小绣猫递给了他。

他两眼大睁,显得很惊讶,“噢!太漂亮了。谢谢!“。

对一个美国人来说做这种“雷锋“式的事,可能是太平常了,也不会期待着有什么回谢。

“ bye , bye “。

“ bye---- “。

说完再见,我们就各奔了东西。

这时我忽然想到怎么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呢?也不可能再回头了,那该有多尴尬呀?走吧!

一年后,真碰巧,我在火车上又遇见了那位“雷锋“。他高兴的告诉我,他的太太很喜欢那只小绣猫。这回我可没忘了问他的命字,他叫” John “,一个美国人最普通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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