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读书的时候,我的同学阿毅和小薇是相恋多年的恋人。小薇为了阿毅放弃了北京高薪的工作,到德国来投奔他。十年感情换来的是分手。在德国,看惯了聚散离合,但他们这对恋人,仍然让我们唏嘘不已。阿毅分手后和台湾的一个女孩好了,小薇毕业后回到北京,嫁给了为了她离婚追随到德国读书的公司上司。但是他们分手的那段日子,却及其深刻地留在了我们的记忆里。海外学子,不得不面对的是经济上的无奈,对每个人的情感都是很现实地考验。
小薇告诉我们说阿毅太小气,恋爱这么多年从来没送她什么礼物,每次生日都是小薇自己买好礼物然后对父母说是他送的。阿毅也很委屈,说虽然礼物是买得少了点儿,但每次单位里发的米油鱼肉一次也没留着,全部拎到未来的岳父岳母府上了。他们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人爱莫能助。
那天正好是小薇的生日,我们几个朋友想撮和他们言归于好,就约他俩一起逛街,目的呢,是想让阿毅买一份生日礼物亲自送给小蔷。可逛了一天,阿毅不是嫌东西贵,就是嫌东西不好,礼物一直没有着落。最后,经过一家花店时,小薇看到一束郁金香不禁叫道:“哇,这花好漂亮啊!”大家在她身后悄悄地推阿毅“买呀,快买呀!”可阿毅愣是不开窍,傻乎乎地说:“买花也太土了吧,又浪费!”小薇一听脸色就变了,蹭蹭蹭地一个人径直往前走,我们赶紧跟上,谁都不敢吭声。只见她快步走进一家专卖店,指着一双标价五百欧元的鞋对着阿毅嚷嚷:“我要这双鞋,就要这双鞋!”阿毅铁青着脸,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往鞋上一扔:“给你!你不是就要这双鞋吗?买给你!”说完就拂袖而去,只留下泪眼汪汪的小薇,和面面相觑的我们。一场聚会不欢而散。
不久,小薇带话给阿凯说恋爱了这么久,从没收到过什么礼物,现在既然分手了,就买一支兰蔻的睫毛膏送给她吧。阿毅不知道兰蔻是什么东西,就一口答应了。哪知他到商场一看,才知道兰蔻是世界顶级化妆品品牌,一支睫毛膏要值几百元人民币,这家伙就有些反悔了,于是打电话给小薇说可不可以换个便宜点儿的睫毛膏。小薇一听又气得不得了,坚决不干。无奈,阿毅只好掏钱买了下来。
我们知道后都很兴奋,心想阿毅从不买东西,现在掏钱了,说不定两人就此和好也说不定。于是在阿毅约好送礼物来的那天,大家躲在小薇家里等着,还设计好了庆祝“party”:在他把礼物送给小薇那“激动人心”的一刻,众人一拥而上,从而促使二人复合。不一会儿,阿毅来了!他走到小薇屋里----他还把门关上了!我们悄悄地趴在门外,竖起耳朵偷听:阿毅磨蹭了半天,说:“这.....这是送给你的睫毛膏”。我们掩起嘴偷笑着,期待着小薇的反应..... 哪知,小薇接过睫毛膏,说:“我让你买这支睫毛膏送给我,就想当着你的面把它扔出去!”说着,只听“嗖”的一声,她真地把睫毛膏扔出了窗外!我们在这个“峰回路转”的情节面前愣住了。只听到阿毅气得咬牙切齿“你......你.......今天我非教训你不可!”“你敢!”“你看我敢不敢!”.....啪!一声清脆的耳光,还有小薇的尖叫声,紧接着传出激烈的打斗声。不好!阿毅居然敢动手打小薇,这还得了!我们一定得帮小薇,不能让她吃亏了!说时迟,那时快,我们“砰”地一声用力撞开了房门,一看,大家顿时没了声音:因为是阿毅被打了。
写于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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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葛朗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