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警方鉴定:陈冠希“床照”无修改痕迹“床照”事件:香港警方逮捕一人

(2008-01-31 02:03:50) 下一个
香港警务处长邓竟成星期四(1月31日)宣布,警方已经就此事拘捕了一名香港人,同时有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333461&id=777731&dcid=2




按香港现行相关网络法律法规 网民处理淫照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浏览
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储存
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转贴
是否违法:违法
可能刑责:因公众人士可以接触,等于分发淫亵及不雅

处理方法:物品电邮及手机传送
是否违法:可能违法
可能刑责:传送给朋友都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视乎发放数量而定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333434&id=777677&dcid=6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