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檢察官 綠委批親中
(2007-02-03 2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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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熙懷在中國設獎學金 綠委質疑其親中親藍色彩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上週開庭,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一句「檢察官不會傳訊不說實話的人」,引發民進黨立委林國慶今(十九)日質疑,張熙懷此番談話,形同認定陳水扁總統有罪。
林國慶更爆料說,張熙懷在中國大陸設置刑事訴訟的獎學金,質疑張熙懷親中、親藍的色彩。
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召開記者會批評,司法院長翁岳生兩度關切,主張國務機要費案,應先釋憲的法界人士,她呼籲翁岳生停止干預,讓司法歸司法、憲法論戰交由大法官釋憲解決。
葉宜津質疑,翁岳生是否害怕特別費被調查?開始要向泛藍示好?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認為國務機要費案應先釋憲,是言論自由,有何不可?為何翁岳生氣得跳腳還要兩度關切?身為司法院長,對於法律論戰,限制其他法界人士言論,非常不可思議。
此外,張熙懷上週五在國務機要費開庭時以一句「全世界南半球北半球,只要是控方,都不會傳喚不說實話的證人」,反駁是否傳訊陳總統當證人的要求。民進黨立委質疑,「張熙懷心中是否有顏色?」張熙懷談話已否定無罪推斷論的原則,認定陳總統有罪,是污衊國家元首,讓人憂心辦案是否偏頗?
林國慶說,據他了解,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與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特別費辯護律師宋耀明,兩人是同期同學,交情比兄弟還好,還合出過一本《(傳聞法則)理論與實踐》的書。
此外,林國慶爆料,身為檢察官的張熙懷是公務人員,怎可以到大陸進行訪問座談?還在大陸設刑事訴訟的獎學金,台灣則沒有,張熙懷為何與中國關係如此好,以什麼名義、去了幾趟?是否曾發表毀損台灣主權的言論?
法官撰文論憲法疑慮 司院令勸導
劉鳳琴/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在國務機要費案進入審判後,昨天再次為文表示法官無權作違憲判決,宜先聲請釋憲,裁定停止審判,待違憲疑慮消除,再繼續審判。因洪英花已兩度就個案為文發表意見,司法院認為不宜,已責令士林地方法院長陳宗鎮予以勸導。
因洪英花受訓三天,陳宗鎮昨天並未能聯繫上她,但晚間洪英花受訪時表示,她當過國代,對憲法問題很有興趣,而此案涉及憲法,釋字三七一號解釋明確指出,有憲法疑慮的案子,法官應先裁定停止審判,她探究的是憲法層次的問題,非針對個案。
上月三日國務機要費起訴後,洪英花及宜蘭地方法院黃瑞華均就此案提出憲法疑慮,司法院認有違法官謹言慎行的規定,因此通函各法院,要求法官不要就審判中或即將繫屬的具體案公開評論。
不料,昨天洪英花再度為文,質疑法院就國務機要費案開庭審判的合憲性。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昨天早上閱報後,立即召集內部人員開會研商要如何處置,有人建議送所屬法院自律委員會議處,但也有人認為前次的通函,並未指明違者該如何處置。且洪文並未具名說她是法官,僅署名任職士林地方法院,因此討論後決定由其任職的士林地院院長予以勸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