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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豐大吐苦水:陳求我作偽證 只差沒下跪

(2007-02-03 20:48:48) 下一个
王己由/台北報導

「當初陳哲男只差一點沒有跪下來,要不是他苦苦哀求,說是為了兒子陳其邁的政治前途,我也不會情義相挺,答應作偽證,現在卻惹了一身騷。」

受陳哲男請託作偽證,被依偽證罪判刑一年,緩刑四年的楊振豐,昨日對於自己幫忙陳哲男,結果惹上官司,大吐苦水。 楊振豐說,他和梁柏薰相識廿多年,平日就有金錢往來關係,當初要不是陳哲男請託,他也不會答應幫忙作偽證。

楊振豐說,陳哲男來請託時,只差沒有跪下去,他拗不過陳哲男是為了兒子陳其邁的政治前途,才答應幫忙扛下。結果不但惹上偽證官司,連外面的女友也曝光,讓他的家人非常不諒解。

楊振豐還揶揄自己,他幫朋友兩肋插刀,陳哲男卻讓他兩個家庭曝光,對朋友他也夠意思,但陳哲男交保到現在,連一通電話都沒有。說著說著,楊振豐愈想愈氣,表示光登報履行認罪協商義務,就花了快三百萬,「這是不是情義相挺?」

台北地院是在昨日下午宣判前,再度傳喚楊振豐出庭,了解他接受認罪協商,是否出於自由意志。楊振豐表明是自願且已履行登報義務,於結束庭訊後,接受記者訪談時,作了前述相關陳述。

普通詐欺變職務詐欺 陳要上訴

何沛霖/高雄報導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昨天一審被判十二年徒刑。陳哲男昨晚發出聲明,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指審判長曾當庭喻知以「普通詐欺」進行辯論,卻以「職務詐欺」判刑,他將提起上訴。

陳哲男發表書面聲明如下:
一、本人表達尊重司法立場。

二、針對此案,本人已在庭上再三陳訴,強調此案涉及的款項,確為政治獻金,並無不法,且並非如梁柏薰所言的借貸關係,本人更未利用職務,牟取不法利益。

三、對於台北地院一審的判決結果,本人無法接受。

陳哲男表示,此案在進入審判程序前,審判長曾當庭告知律師和他,喻知此案就「普通詐欺」進行辯論,但最後卻是以「職務詐欺」判刑,他對此感到錯愕與不解,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委任律師商議,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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