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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 偵辦SOGO案期間 黃芳彥匯星177萬美元打算移民

(2007-02-03 20:48:41) 下一个
2006.12.08  中國時報
今年5月 偵辦SOGO案期間 黃芳彥匯星177萬美元打算移民
呂昭隆/台北報導

今年五月,第一家庭醫師黃芳彥於檢調偵辦SOGO案期間,曾匯出兩筆合計一七七萬美元到新加坡。這筆總金額高達約新台幣五千五百萬元的匯款用途,黃芳彥對檢調說明是「準備移居國外,作為生活費」。

此外,檢調還查出黃芳彥自九十一年八月迄今,多次以單筆低於一百萬元現金,存入台新銀行營業部帳號00110880140XX0,四年內累計存入新台幣高達七千萬元。關於資金來源,黃芳彥對檢調表示,這筆錢是他的「自有資金」,準備做陳總統選舉經費,因為沒用到,所以再回存自己帳戶。

四年前迄今累存七千萬元

黃芳彥是六月三十日上午九時,首度以SOGO案證人身分赴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接受詢問,至下午三時五十分結束;並對匯出美金一七七萬元,及存入新台幣七千萬元等檢調偵辦重點,做出上述供詞。

黃芳彥的調查筆錄,計有十六頁,以下是筆錄內容重點摘要:

問:經查,今年五月間,你設於台新銀行營業部帳戶,曾匯出美金一三七萬元至UBSAG新加坡分行,帳號120XX3,該筆匯出款項用途?

答:我在台新營業部確有設立帳戶,因為當時美金兌台幣已經是一比三十一元多,所以趁著新台幣升值時,以台幣換美金。上述UBSAG新加坡分行帳戶,則是我開立二十幾年的銀行帳戶。因為我個人的生涯規畫,加上我小孩在國外唸書,所以有做移居國外的打算。

問:另查,同期間你設於新光銀行敦南銀行帳戶,亦匯出美金四十萬元至UBS AG新加坡分行帳戶,帳號120XX3,該筆匯出款項用途?

答:與上述用途相同。

問:經查,原台北地檢署係預定於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證詢你,而你又在五月間匯出大量款項,兩者有無相關?

答:這是兩件完全沒有相關的事情。

首都客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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