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指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陳致中委律師駁斥
(2007-02-03 2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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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指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陳致中委律師駁斥
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天出示美國官方文件影本,質疑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通過申請「投資移民」,呼籲陳致中須出面說明。陳致中委任律師林志豪發表聲明駁斥邱毅所言純屬胡亂揣測,惡意中傷,每項不實指控均涉嫌獨立構成犯罪,將請求檢方累計加重求刑。
邱毅(高雄市)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出示一份他所謂的美國公民及移民總署(USCIS)官方文件「 I-797C 」,指陳致中去年已以 ZHI ZHONG CHEN 向美國申請投資移民獲准。文件中留下一枚指紋,經核准後並蓋有USCIS關防。
他質疑,今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致中頂著烈陽、帶著懷有身孕的妻子黃睿靚到美國在台協會(AIT)排隊辦簽證,若陳致中確實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只要紐約大學繼續簽認即可,不須重辦簽證。
邱毅表示,I-797C 文件中明白顯示申請人是以「 I-485 」表格提出申請,而 I-485 表格的正式名稱是「永久居留或調整身分申請(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t or Adjust Status)」,說明陳致中疑已轉換簽證身分。
他認為陳致中此次赴美未歸,應是考量用 I-485 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後,若欲離開美國就須再申請「 I-131 」回美證,否則美國移民當局就會取消 I-485 申請。而陳致中在今年八月三日才回台灣,相信應申請了 I-131;但陳致中在美國沒有特權,可能無法在短時間內再申請到 I-131,所以是否返台顯得舉棋不定。
至於陳致中以何條件申請投資移民?邱毅指出,陳致中去年曾出入位於美國加州洛杉磯移民法庭,為持有大華超市部分股權要求法官公證。因陳致中那時正在辦理申請投資移民,便須符合投資移民至少一百萬美元、且在美有置產的高門檻,才會大費周章為股權跑到法院公證。
邱毅強調,若依陳致中在美國如此優渥的條件,應可順利申請到綠卡、即永久居留權,但仍須坐至少五年的移民監,才能取得美國國籍。
他說,手上仍握有許多陳致中的重要文件,明天下午將先公布陳致中在美國的社會安全卡。他呼籲,陳致中與他現均為原告與被告,有責任出面說明 I-797C 上的指紋是誰的?明天就是陳致中申請投資移民滿一年,究竟拿到綠卡了沒?這些都需要陳致中出面說明。
陳致中委任律師林志豪中午發表公開聲明鄭重駁斥邱毅指控陳致中申請美國投資移民一事,純屬胡亂揣測、惡意中傷。
林志豪表示,對於邱毅不改其行,不負責任的以不實根據,隨意誣指,所造成的名譽損害,將持續採取法律行動,其每一項不實誣指,均涉嫌獨立構成犯罪,將請求檢方累計加重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