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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首長會商 偵辦標準一致 特別費案追訴從寬

(2007-02-03 20:48:36) 下一个
2006.11.28  中國時報
檢察首長會商 偵辦標準一致 特別費案追訴從寬
張孝義、劉鳳琴/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昨天召集六位二審檢察長開會決定,提醒二審檢察長轉知轄區各檢察長,偵辦首長特別費等案時,應注意偵辦追訴之一致性,以免外界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據了解,各高分檢的檢察長均傾向對特別費的支用從寬認定。


討論原則 未觸及個案

檢察總長吳英昭也因特別費挨告,他自認不便就特別費的法律問題著墨,但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認為,特別費的問題牽連數千名公務員,為免檢察官偵辦標準不一,有必要統一法律見解。

昨天由吳英昭主持會議,邀集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高雄高分檢檢察長陳聰明、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蔡茂盛、台南高分檢檢察長楊森土、花蓮高分檢檢察長陳守煌、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林玲玉等七人與會。會中檢察長們發言都只作原則性的討論,並未觸及具體的事項,怕訂了標準引起檢察官的反彈,認為是指導辦案。

檢察總長吳英昭表示,昨天的會議並沒有明確的認定,不過,大部分的二審檢察長都認為,首長特別費的制度設計不是十分周延,而且沿襲了幾十年,再回頭檢視核銷問題,恐怕有點困難。

吳英昭強調,昨天所交換的意見,並非訂出「偵查標準的統一見解」,也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二審檢察長們表示轄區都還未發生這樣的案件,很多情況無法討論,所以,如果未來全國各地的有類似案件增加,最高檢察署將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討論偵辦的法律標準。

據了解,昨天的二審檢察長「茶會」中,對於首長特別費的討論十分熱烈,部分檢察長認為,如果首長特別費的支用採嚴格標準,則其他的公務認定也應採嚴格認定,屆時恐怕形成另一種「恐怖氣氛」。

從嚴認定 社會衝擊大

多數與會的檢察長均傾向從寬認定,他們認為,如果採太嚴苛的標準來看首長特別費支用問題,除了法律的適用會造成相當爭議,也將使社會淪為過分冷酷,公務人員為求自保而不再有人情,對台灣社會的傳統觀念衝擊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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