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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貪腐者,即是全民公敵!

(2007-02-03 20:48:33) 下一个
(●作者思印,女,碩,自由業,北縣淡水。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代照。)

特赦貪腐者,即是全民公敵!
2006/11/26 00:53
思印

民進黨主席游鍚堃和立法委員葉宜津,日前在電視上提出對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特赦。此議提出後,民進黨內議論紛紛,部分立委期期以為不可,葉宜津事後不得不道歉,自嘲法律知識不足,才結束此一風波。

其實,特赦說甫提出,不管綠營或藍營,輿論的觀感都非常地不好,都覺得政治人物太權至耍?俟傧嘧o,機關算盡。統派媒體的解讀則認為這是民進黨為阿扁國務機要費案和預為四大天王特別費解套。這樣的指控,民進黨很難反駁。民進黨人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和醜陋的心態,令人厭惡至極。可笑的是,特赦說絕不止是葉宜津一人的想法,起碼游鍚堃主席也持這種看法,而最後道歉的,僅是葉宜津一人,民進黨主席竟然躲得不見人影,這種「天王」,這種政黨,有什麼羞恥心和正義感?

更早前,馬英九爆發特別費貪汙案後,阿扁當時也說這是制度問題。事實上,制度好不好,是一回事,是否貪贓枉法,又是另一回事。在事情真相未理清、司法未判決之前,有嫌疑的政客首長們實不宜、也沒資格在這個時候假開明、假賢聖地對制度指指點點,企圖以「惡法」說,轉移政客們可能涉嫌的罪責。如果國家的法律制度是這麼容易可以因人設事,「只打蒼蠅,不打老虎」,這跟共產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火」有什麼不同?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這個政府有什麼合法性?

馬英九特別費貪汙案發後,急著打烏賾穑?讶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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