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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2007-02-03 20:48:32) 下一个
(●作者平凡的人,台北人,大學畢業,自稱是努力讓下一代活得更好的平凡人。有個人部落格http://blog.sina.com.tw/ataru5tw。本文為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資料照。※平凡的人特區)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2006/11/27 00:25
平凡的人

這句話,大約可以讓我們知道,其實過去為官,你不需要特別辛勞地去貪污,甚至還可以博得清官聲譽的同時,你大概還可以有多少的黑錢入帳!?這裡面所有的黑錢,幾乎都是所謂的規費而來。

像去年還是前年,考了個「火耗歸公」,很多學子都了解這在說啥!不知道的人,就去租部雍正王朝吧!基本上,有很多公開的業務裡面,都可以撈到油水,這才叫做規費,因為是規矩所產生的費用,自然也就是該管業務可以撈的好處。最近,我們看到一些不法舞弊的事件,相關官員拿的也都是這類的費用,因為國家把權力交到這些官員的手上,而想要打通關節的人,自然就會把錢交到這些人的手上,來換取彼此的好處跟利益!警察帶槍圍事,這些人還囂張地對工廠人員說:「打110?我們就是110!」這些警察不是仗著自己手裡有槍和政府賦予的權力,敢這樣去威脅?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勾結人蛇,掩護不法,這就又是一個更好的例證。

然後最近看到陳總統跟馬市長兩人拿發票報帳,就可以知道其實縱使你檯面上不需要太貪污,還是有很多看不到的好處正圍繞在各部會首長身旁,甚至我們可以看看最近交通部蓋了那麼豪華的辦公大樓,裡面難道都沒有任何問題?我想不是沒有,而是沒有人說而已!就好像之前高雄捷撸?舷乱惑w、萬眾一心,大家圍在一起撈外勞輸入的好處。要不是泰勞暴動,全高雄的人上下都沒有公義之士願意出來爆料,因為大家都拿得不亦樂乎,幹嗎去斷掉自己的財路呢?等到暴動發生,大家再開始相互推諉,卸責諉過,如此官員,真是大好蠹蟲、亡國的妖孽啊!不過亡國也好,反正很多事情,在沒有失去之前,大家都在害怕失去的可怕!等到失去之後,才發現其實也沒有想像中的可怕,不是嗎?!

對於國務機要費、特支費,其實對老百姓來說,都一樣是血汗錢!你要亂花、放自己口袋,也都悉聽尊便!等到被人爆料捅出來,就自己想辦法吧!反正我依然相信,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才是千古不易的至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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