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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六千五百個證人

(2007-02-03 20:48:20) 下一个
馬英九的六千五百個證人
未分類 | 2006/11/14 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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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馬英九犯了多數人所犯的錯覺,誤把那「一半特支費」當作薪水,心安理得地納入口袋。--

馬英九為了「特支費」接受調查,因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中,有一半是按月匯入他的私人帳戶,而且他還把增加的存款申報為公職人員財產。

馬市府對於這種現象說,「全台灣有六千五百名首長都是這樣使用。」

這句話,我相信!而且,這距離「貪污」也確實還有一段距離,因為,這部分的款項並無須提供「發票」核銷,只需市長簽一張「領據」具領,與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案情不同。

問題是,你馬英九不是一介不取、一毛不貪的嗎?對於這種只需「領據」就可支領的特支費,人家朱立倫縣長都「只領七八成」,好歹也算作個樣,而你馬英九怎麼全數領光呢?你「特領」那麼多進來,你有「特支」那麼多出去嗎?

朱立倫還說,「全國支領特支費的行政首長約有六千五百名,馬英九市長代表了所有支領特支費的行政首長,接受社會的檢驗。」如此說來,馬英九就有了六千五百位證人,也有六千五百位同夥。這個案子,如果這樣辦起來,檢察官要首先累倒、檢察署也要首先癱瘓。

對這個案子,我不認為馬英九「貪污」,即使我所支持的宋楚瑜,在省長任內大概也都像朱立倫所說的一樣;我只不過是強調一點,那就是,一向堅守「法律與程序正義」的馬英九,事實上也犯了多數人所犯的錯覺,誤把那「一半特支費」當作薪水,心安理得地納入口袋。

也難怪,陳水扁看到「這一半」,就大大方方地放棄「那一半」--自動薪資減半了!只不過,陳水扁夫婦貪得無厭,硬是把需要發票核銷的「另一半」也強取到手,終於東窗事發、陷入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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