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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特別費 烏賾鹦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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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3  中國時報
偵查特別費 烏賾鹦g?
林之丞/高雄市(自由業)

因為綠委告發,高檢署將於明天開庭偵查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雖然馬坦然接受並表示有助釐清案情、還他清白,但筆者質疑的是,既然審計與主計單位都為馬英九特別費的合法性背書,高檢署是否仍有必要查辦?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被質疑是民進黨為幫助陳水扁從國務機要費弊案脫身所設計的烏賾鹦g,意在造成「天下烏鴉一般黑」的印象,然而,特支費與國務機要費非但性質不同,上至行政院長、部會首長、縣市長、鄉鎮長乃至各級機關的局處長也都有特別費的編列,也都領有特別費的經費。

高檢的檢察官要偵辦該案之前,何不先去了解自己長官的特別費的支領與馬英九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即証明馬英九的使用絕無任何不法,如有不同,馬英九的作法又是否違反現行審計或主計單位的規定,如若違反規定或有違法情事自可偵辦,若無,又何必浪費社會資源偵查。

平心而論,馬英九的特支費雖然半數直接匯入他的帳戶,但並未牴觸現行的法令規定,否則審計單位絕對不會為其合法性背書,至於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則明顯有違法令,這是兩者最大不同之處,高檢署查案必須明察秋毫並見輿薪,才不會落人話柄。而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必須偵查,那麼全國凡是領有特別費的公務人員也必須一視同仁一律查辦,如此方為公允,也才不會落人政治辦案之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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