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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跟狗狗无关,跟市长财产及女儿有关

(2007-02-03 20:47:35) 下一个
(●作者直江山城,北县五股人,硕士,当前担任企业法务。简介上表示,他认为台湾面临的不是选择统独的问题,而是选择要跟中国一起过活还是跟美日一起过活的问题。正文为网友投稿,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照片为数据照。※直江山城特区)

狗儿可爱,流浪狗可怜,台湾爱狗之人多,可怜流浪狗的人更多;所以,有一种坏人,把自己贪腐污来的钱说是花在流浪狗身上,一来意图博取爱狗之人同情,二来诱使抨击他的人错把焦点放在小狗身上而引起爱狗之人不满。

不过呢,就算有人再聪明、再会把责任推给小狗,也不能回避事实与自己不小心露出的马脚;而事实告诉大家,贪腐,跟狗狗无关,跟市长特支费有关! 跟市长财产及女儿有关!

先看这一则中央社的报道:

#[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二十二日电]台北市新闻处长罗智成今天晚上致电电视新闻节目现场,澄清台北市长马英九除认养流浪狗「马小九」活动的新台币九千九百元有动用特支费,七年来养狗花费十八万元皆无动用公务预算。罗智成并表示,不需要单据的市长特支费,马英九皆列入财产申报。#

从这篇报道,一个事实非常清楚了:

『不需要单据的市长特支费,马英九皆列入财产申报』;那就是说,马英九把这笔直接汇入他户头的钱全当成他自己的财产啦。而且,既然还能留到次年申报财产,也正说明了那些特支费既没花掉,也没缴回。

所以,以下有叁个马英九不能推给马小九的问题,而我也相信是施明德跟那一群红衣暴民绝对不敢回答的,总之,我再次请大家注意,这些问题不是马小九惹出来的,跟马小九不相干,完全是马英九是否贪污公款与他家人有没有使用污来公款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把应该是公务用途的特支费当成自己的财产,是不是贪腐?而没花掉的特支费不缴回而纳入私囊,是不是贪腐?

第二个问题,马英九当市长以来快速积累的几千万现金--,那些特支费占了多少?

第叁个问题,马英九在美国的两个女儿,据一向亲马的时报周刊统计一年『至少』一人要花台币二百万元,合起来一年是四百万元(请参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ExteriorContent/ChinatimesWeekly/newweekly-content/0,3813,170201+95051222,00.html),这些钱,是不是马英九给她们的?如果是马英九给她们的,是不是从收受特支费的户头拨出的?

我相信,拿这叁个问题去问施明德与那些自称反贪腐的红衣人,一定会是很愉快的经验。 当然,不是说要大家去红衣人聚集的场子问(这样不能保证你安全),但是在办公室、学校,甚至网络上问问(记得让其他不穿红衣的人也听到),保证各位会看到各类顾左右而言他的奇景------------- 我也认为,如果马英九继续对这个问题嘻皮笑脸下去,这说不定就是另一个兴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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