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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總統 不必說抱歉

(2007-02-03 20:47:20) 下一个
朱明/北市(文字工作者)


呂副總統的哥哥呂傳勝,日前對外講出反扁的言論,「迫使」呂副總統向阿扁總統本人,不得不說聲道歉的話。筆者認為這實在是沒必要的,而且多此一舉。

在法律層面上,呂副總統是呂副總統,而呂傳勝律師是呂傳勝律師,彼此人格完全獨立,而各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呂傳勝律師自認為其反扁,乃是本於道德良知,那麼呂副總統向阿扁總統道歉,豈不是很奇怪?


換句話說,「當事人」呂傳勝律師自認有理,而案外人的「第三者」呂副總統,卻出面願意代人受過,讓人感到非常突兀。呂傳勝律師既然沒有過錯,那麼呂副總統又何從代理其道歉乎?質言之,呂副總統向阿扁總統道歉的先決條件,必然是呂傳勝律師有錯在先。

何況呂傳勝律師不認為有錯,同時亦未授權呂副總統向阿扁總統道歉,事實上此時呂副總統的道歉,反而予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觸,而陷其兄長呂傳勝律師於不義。

總之,呂副總統僅具「備位」性質,重點繫於如何「養望」,因此呂副總統何需多言,只要保持「勁氣內斂」的作風,能夠「所見者遠,而有所待也」,屆時才能趁勢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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