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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称陈水扁'机要费'有3600万发票来源不明

(2007-02-03 20:47:14) 下一个
2006年08月19日18:08

  中国台湾网8月1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根据台“审计部”移送有凭证的发票,及传讯李慧芬、李碧君,追查“公务机要费”浮报弊案的第一阶段结果表示,陈水扁办公室仍有大约36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核销发票来源不明。据称,这将成为台检方下波清查与追查涉嫌贪渎的要务。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查缉黑金中心”第一阶段根据台“审计部”移送2003年到2005年的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核销有凭证的发票清查,同时传讯李慧芬、李碧君堂姐妹查证的工作已大致告一段落,清查结果显示,以购买礼券发票为大宗,2003年从“公务机要费”核销的金额为512万元,2004年1018万元,2005年980万元,总共为2510万元,再加上李慧芬与李碧君提供的发票金额约1000万元,总金额约3600万元。

  不过,这只是陈水扁2003年到2005年“公务机要费”的7200万元的发票金额的半数,尚有另一半约3600万元的核销发票,不是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记录使用消费的名目,仅有金额数,令办案人员追查相当困难。

  报道还说,台“查缉黑金中心”第一阶段清查有凭证的核销发票,礼券发票占三分之二强,帐面上虽然显示2510万元,但据办案人员追查,实际上仅约有2000万元,这些礼券发票分别是SOGO百货、新光三越、微风百货、台北101、远东百货等(其中包括贵妇人团消费)。剩下的500余万元礼券发票,用在何处?是否与“人谋不臧”之贪渎有关,台检方正详查中。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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