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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宣判?慢慢等吧!律師團打「違憲牌」進入實質審理大不易

(2007-02-03 20:48:52) 下一个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分析報導】

眾所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在今(二十二)日再度開庭審理,雖然被告辯護律師團面對合議庭口頭裁定,國務費案沒有抵觸憲法,應該繼續進行審理,不過律師團還是不改策略,續打違憲牌,顧立雄在庭訊結束後,面對媒體詢問表示,雖然每周地方法院都要開庭,不過,違憲爭議倘若不解決,未來程序根本就走不下去。此番言論再次凸顯此案進入實質審理,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國務機要費案在台北地院第二度開庭,被告辯護律師團聲請停止審判遭駁回,今天庭訊則另闢戰場,對於涉及秘密外交、證據清單有無證據能力、及律師團閱卷受到限制等議題,連番提出猛烈質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兩百七十三條規定,法院得以在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到庭,進行準備程序,而處理要項包括下列八項:一、起訴效力的範圍與有無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之情形;二、訊問被告;三、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之答辯;四、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五、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六、證據能力調查聲請;七、證據調查範圍、次序及方法;八、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之文書;其他有審判有關之事項。

綜觀國務機要費案兩次開庭,如顧立雄所言,根本連刑事訴訟當中第兩百七十三條都還未進入,比對上述事項後,根本沒有幾項完成。可以預料的是,未來陳總統的筆錄有無證據力,將是檢辯雙方的另一個激辯爭議點,準備程序庭若無法順利走完,更遑論後續實體審理,加上審理庭中還要傳喚證人及交互詰問,以及最後言詞辯論庭等,最後才是宣判。看來,未來的確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要走!

辯護律師團:涉及總統統治權 能否審查?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今(二十二)日裁定繼續進行審理,辯護律師團成員之一的律師顧立雄除表遺憾外,對於檢方聲請保全證據一事,顧立雄說,這是法院不先行處理憲法第五十二條爭議進行處理所種下的難題。他說,若沒有解決,往後程序中問題一定會陸續浮現,他說,雖然每周地方法院都開庭,但都沒進展,未來根本走不下去。

顧立雄說,有關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問題,因涉及行政特權及總統的統治行為,司法能不能加以審查?司法介入總統、外交、國防的部份,都涉及憲法第五十二條爭議,因此,有關機密外交證據能力為何?如何保護機密行文件等都是問題。

對於總統夫人吳淑珍是否能在下周出庭,顧立雄說,要視其身體狀況而定,若狀況允許一定會出庭。另外,若是總統夫人吳淑珍還是無法出庭,是否考慮以視訊或是帶著簡易病床到庭,顧立雄說,這並非他能決定,也未接獲相關要求。

辯護律師李勝琛表示,合議庭竟不依大法官第三七一號、第五七二號解釋意旨,並以口頭方式裁定駁回辯護人,有關此一案件停止訴訟聲請釋憲的聲請,根本就是紊亂權力分立,相互制衡政府體制,也恐將埋下台灣憲政秩序未來發展不利的變數。

下週五繼續開庭 法官盼扁嫂能出庭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審判長蔡守訓於下午二時二十分諭令將於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並請律師轉達總統夫人吳淑珍在身體狀況許可下能夠出庭。

蔡守訓指出,下次開庭的主要內容,將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的三大卷宗內容是否為國家機密進行討論,若這些資料事涉國家機密,將影響法院審判的程序。

國務機要費案十一月三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將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等四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月十五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今天則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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