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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卷證27日送法院? 陳唐山:收文後再議

(2007-02-03 20:48:52) 下一个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今天決定,以最速件要求總統府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前將相關卷證函覆法院;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晚間表示,待二十五日收到文件,了解法院合議庭裁定內容後再研議。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要求總統府在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國務機要費案相關卷證送達法院,陳唐山晚間出席二00六年歲末總統府音樂會茶會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截至今天下班為止,他尚未看到相關裁定文件,等到下週一(二十五日)收到文後,了解法院裁定內容後再行研議。

此外,對於高雄市代理市長葉菊蘭即將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卸任,外界盛傳葉菊蘭將接任閣揆?陳唐山對此表示,沒有聽說,民進黨具有公職身分的官員卸任後,有些人也沒有工作,沒有安排。對自己與葉菊蘭常被媒體點名為下任閣揆熱門人選,陳唐山搖頭表示無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張熙懷中午向合議庭聲請保全證據,請求合議庭與檢察官、被告與所有辯護人即刻到總統府調閱、扣押相關資料。合議庭經評議後,駁回檢方聲請。

審判長蔡守訓指出,國務機要費的六項事實,合議庭經評議後認為是對被告有利的證據,總統府不可能銷毀,檢方的聲請不符保全證據要件,裁定駁回。

蔡守訓表示,法院將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最速件函請總統府,將相關卷證於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以前函覆法院。

操作抹紅張熙懷 段宜康:不恰當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今(二十二)日二度開庭,審判長蔡守訓當庭裁定「程序並未違憲,應續行審理,且不得抗告」。與總統夫人吳淑珍關係良好的黨團幹事長葉宜津今(二十二)日批評,審判長「沒資格」認定是否有違憲之虞,違憲認定屬大法官的權限,審判庭可認定「不必釋憲」但做出「沒違憲」的裁示,葉宜津批評蔡守訓逾越職權。

葉宜津表示,藍營砲轟吳淑珍請假是拖延戰術,對吳淑珍非常不公平,就法律層面上,只要辯方律師在場即可繼續審理,「也沒必要視訊」,除非是要宣佈審判結果,到時再視訊也不遲。

另外,針對民進黨立委緊咬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熙懷的「親中傾向」,出席兩岸政經研究學會的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持保留態度,認為張熙懷到中國大陸言行,要接受社會的公評與政府相關法律規範,不過,「贊不贊成是一回事,將個人行為放大為政黨操作,並不恰當!」

是否贊成黨內對張熙懷個人批評,段宜康強調,檢察官與法官角色不同,質疑檢察官與法官應該以不同的標準。檢察官是攻守雙方的其中一方,「質疑檢察官是否有中國情懷,就如同去質疑辯方律師是否有台獨傾向」,應放在同一天秤上檢驗,但是「攻守雙方的球員與裁判,要用不同標準區隔,此一議題有討論空間。」

出席座談會的中央大學通識教學中心副教授李廣均認為,操作張熙懷和中國的關係,質疑張熙懷對台灣的忠斩仁呛芷婀值氖虑椋?顝V均就問,「難道喜歡姚明,就不能喜歡王建民?」民進黨操作本土意識與認同問題,就算短期內有效,但過度操作,「操作的人與政黨會付出代價!」

段宜康對於綠委砲打張熙懷到中國大陸的言行,持保留態度。葉宜津表示,她對張熙懷的法律專業沒意見,也不管張熙懷的立場是偏紅、粉紅還是彩虹。若他在中國的學術研討會上說出「祖國大陸」,是否妥當?法務部次長朱楠接受質詢時曾說,「張熙懷不會說這樣的話,應該是被統戰」,葉宜津質疑,難道中華民國的機密外交,真的要讓一個「被統戰了的人」看光光嗎?

檢方申請保全機要費證據 院方駁回

台北地方法院今(二十二)日再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檢方向法院申請進總統府保全證據,但未獲地方法院同意,理由是沒有進總統府查扣證據的急迫性,院方認為不符合聲請要件所以予以駁回。

不過會函請總統府以最速件方式,在二十七日中午前進行回覆,最後審判長蔡守訓當庭表示,下次庭期定在二十九日,並依舊針對程序問題進行討論。蔡守訓希望,如果吳淑珍健康許可,下週五能夠出庭應訊。

有關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再度針對程序問題進行討論,不過被告辯護律師團,則以還未閱覽到涉及國家機密的相關卷證,連番提出質疑,庭內火藥味濃厚。

為此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張熙懷,今天中午向合議庭聲請保全證據,請求合議庭與檢察官、被告與所有辯護人,即刻前往總統府調閱、扣押國務機要費案等六項證據,釐清六項證據是否符合國家機密要件。

張熙懷表示,檢方聲請保全證據動作,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四規定,屬合法聲請動作,且不涉及憲法第五十二條相關規定,他更指出,國家機密是何等重要之事,為了中華民國這塊土地的永續發展,不容有污染行政疏失的狀況出現,所以他當庭提出聲請。

檢方所列舉的六項證據包括「F案(外國公關公司)」、「資助海外民呷耸俊埂ⅰ讣拙??孛芡饨还ぷ鳌埂ⅰ竵碜栽?熨n新台幣三百二十萬元之秘密外交工作」、「副總統呂秀蓮之台灣禮敬團活動」及「對東北亞之秘密外交工作」。
面對檢方提出聲請保全證據動作,辯護律師團當場傻眼,甚至在面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有關有無問題時,除表示暫無意見之外,甚至還酸了檢方一下,表示顯然檢方是有備而來,讓他們有點措手不及。

法官檢察官都被告 綠委要求停審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國慶今(二十二)日指出,有人告發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承審法官徐千惠、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等八人,因「越權受理訴訟罪」變成被告,並已完成告發筆錄,若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法官與檢察官繼續審理,形同「被告審被告的道理,將成天大的笑話」。林國慶呼籲,法院應立即停審或更換承審法官與公訴檢察官。

林國慶指出,昨日宜蘭農民林謇ひ亚巴?ū钡貦z署告發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擔任公訴任務的檢察官張熙懷、楊榮宗、周士榆、林達與張友寧等八人「越權受理訴訟」,已經違反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務員對於訴訟事件,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已完成告發筆錄,因此,台北地檢署應緊急處理,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或更換承辦人員。

有關法院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林國慶表達「嚴正抗議」,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則表示,在法律範圍內都給予「尊重」,民進黨團提釋憲,法庭不停止審理,那是法庭的職權判斷,釋憲案黨團仍會繼續推動,由大法官定奪,大法官也有可能做出暫時性處份。

林國慶認為,大法官第三百七十一號解釋文指出,憲法效力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義務,若對適用的法律有抵觸憲法疑義,應先聲請釋憲,各級法院遇到這種情況,也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釋憲,大法官都已這樣解釋,為何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還持續審理,這些法官與檢察官是在「趕進度、做業績」。

林國慶表示,他不認識林謇ぃ??皱坤完成告發程序後,主動跑到他的國會辦公室告訴他,就算換另一批法官與檢察官審理案件,還是會告到底。

外界質疑吳淑珍不出庭,國務機要費案恐拖過陳水扁總統任期?徐國勇表示,如果以法律觀念來看,被告不到庭都是無從審判的,法律規定很清楚,就看夫人身體狀態,只能信賴醫療團隊,大家要有惻隱之心、人性,不要妄加揣測。

徐國勇強調,如果身體許可,以夫人好強個性來看,在身體許可範圍,相信吳淑珍都會出庭,以心跳、血壓一個人最基本的生命現象來看,生理方面在科學狀態是無從假裝,「就像判死刑的人,明天要槍斃,今天生病還是要給他醫,這就是人性」,在野黨不要做無謂的質疑、懷疑夫人健康,請尊重醫生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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