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 2006.06.16 ]
德国父母金杀贫济富?
还是富爸爸好
经过一个多月的内阁拉锯战,德国大联合政府终于就改良版的家庭政策达成一致,同意实施长达12个月的带薪产假新制。如果一年后父亲也中断工作在家照顾小孩,“父母金”还能得以两个月的续延。新政策旨在提高德国生育率,同时鼓励在职年轻父母兼顾子女和事业。虽然包括所谓的“爸爸产假”在内的“父母金”制度在政府内阁广受争议,但德国家庭部长乌苏拉·冯·德尔·莱耶的这一建议依然突破重重阻力,得以最后通过。新政策计划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届时,新贯彻实施的“父母金”将取代现有的每月300欧元、为期两年的“教育金”。与后者相比,“父母金”同工资挂钩,相当于休假一方净月收入的三分之二(67%),但最高不能超过1800欧元,持续时间为12个月。但假如父母另一方(通常是父亲)一年后也中断工作,回家照顾孩子,“父母金”的发放时间还可以延长两个月。除了原来薪水的三分之二,根据新制度,如果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没有工作,还可以每月加领三百欧元;至于在职单亲妈妈则可获得完整的十四个月的带薪产假。
德国基民盟/基社盟最后勉强接受了这种带有奖励性质、鼓励男人回家带孩子的捆绑式政策。反对党、工会组织及协会则认为长期失业者将因此而少拿一年的“教育金”,这意味着3600欧元的损失。冯·德尔·莱耶指出,“父母金”是给在职父母赋闲育子期间的一种经济补偿,而对于没有工作的家庭来说,他们依然可以领取失业金II或者社会救济。另外,原先净月收入低于1000欧元的父母,可以获得多于净收入67% 的“父母金”。以1000欧元为起点标准,净收入每下降20欧元的阶梯高度,“父母金”额度便上涨一个百分点。例如,只拿400欧元每月的低收入者可以获得388欧元的补贴。
根据最新政策草案,身为在职员工、政府官员、自由职业者、失业者、学生或培训学员的养父母及父母都有权领取“父母金”,只要他们照料子女期间的每周工作时间少于30小时。生育孩子之前没有工作的无业人员也可以领到每月300欧元的最低金额。这笔基本保障与社会救济或者失业金完全没有关系。对于那些生养小孩后依然从事部分工作的就业者来说,所获得的“父母金”等同于损失的收入部分的67%。
本周四,政府内阁向联邦议会递交了家庭政策草案。暑假之后,联邦议会还将对此展开讨论。大联合政府希望议会能够尽快通过草案,以便新法案能够按照计划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据统计,全德40%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没有孩子。每名德国妇女仅平均生育1.36个宝宝,出生率属全欧最低。前家庭部长施密特称,带薪产假新制可以有效地鼓励高学历女性担任起妈妈的角色。反对者则称,富有的父母是这项政策的主要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