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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中国旅游者开放 zt

(2007-02-02 15:52:20) 下一个
法国设备、运输、住房、旅游和海洋部新闻公报(2003年11月3日,巴黎)
Communiqué de Presse (Paris, le 3 novembre 2003)

Ouverture de la France au tourisme chinois

本次中欧首脑峰会期间,中国政府和“申根”国家政府之间的 « 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 »于2003年10月30 日在北京签署。

此协定将很快生效。这表明发展中国和欧洲旅游关系的契机已经到来,法国对此尤为感兴趣。因此,法国负责旅游事务的国务秘书莱昂•贝特朗呼吁法国旅游界人士做好准备,以他们一贯的高质量服务来迎接中国游客。

法国各政府机构以及各国营或私营旅游机构都应该切实适应即将到来的巨大的旅游需求,我们更希望这种需求呈持续性增长。

目前,实际拥有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欧洲国家只有德国、匈牙利、土耳其和马耳他。这一资格的取得将简化团队旅游所需的手续,尤其在签证发放方面。这一措施将使赴法的中国游客大幅度增长,目前估计约30万人。同时,由于今后将准许关于报价和欧洲目的地国的广告存在,此项规定也将深刻改变旅游产批品的推广方式。

为了提升法国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地位,法国负责旅游事务国务秘书要求法国旅游局向中国旅行社和旅游行业报刊提供信息、介绍法国,特别是通过宣传册、旅游局网站(www.franceguide.com)以及光盘等,并且还要组织一些推广活动。

莱昂•贝特朗先生强调,法国旅游局已经于2002年春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这个决定显然说明法国政府希望涉足中国市场,并预见到中国对法国旅游经济所蕴含的具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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