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周錫瑋 搞死馬英九

(2008-01-16 13:20:41) 下一个
周錫瑋 搞死馬英九

周錫瑋自就任台北縣長以來,施政上即予人並不理想的觀感,尤其在他率眾「上山打老虎」之後,「無厘頭」的施政風格幾乎已成人們心目中對他的刻板印象。這一次北縣警察升官的人事權之爭,周錫瑋選擇讓其他縣市更多警察覺得不滿的議題來「槓」中央,再度凸顯他在縣政管理上的「無厘頭」。

警政、主計、人事及政風人員在我國現行的公務人員制度中,皆屬於「一條鞭」制的管理體系。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時,這四類公務人員中的地方警政首長和人事首長或主管的任用,即為民進黨執政的地方政府最常「槓」上中央者。後來中央政府主管機關逐漸形成慣例,總會提出至少三位備選名單供地方政府首長選擇,而尤清在台北縣長任內的人事主任曾懸缺多時,理由就在於中央政府提出的名單未獲尤清採擇,故只有一直重提至尤清願意採納為止。

遭批評愛作秀
這類過去行之有年的慣例,和此次北縣警察「就地升官」的情形並不相同,儘管周錫瑋對其轄下警察人員的升官擁有實質的影響力,但形式的程序上卻仍應由中央政府發布。然而,周錫瑋在該縣警察升官的作業上,既有裡子卻又再搶面子,其結果反而使他招致愛作秀及無厘頭的評價。事實上,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後,尚有許多相關法制措施需要修改,以及一些須報中央機關核備的行政程序有待踐履,而並非縣長一人決定即能生效。例如,涉及警察就地升官的「職務等階表」,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須由「銓敘部會商行政院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始生效力,且擬升任的官警還需要經銓敘部審定資格後,才可名正言順地辦理升官掛階儀式。

台北縣的地位雖已升格為「準直轄市」,但在辦理相關組織及人事作業上,卻未能見到升格的「水準」,可見周錫瑋還沒有做好升格的準備。我們若查閱台北縣政府的網站可發現,兩位副縣長一位是「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位則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但《地方制度法》第55條卻明定直轄市副市長二人均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再者,縣政府升格為「準直轄市」後的一級機關首長,除上述四種「一條鞭制」體系下的機關首長外,其餘皆應改為「政務職」,故其應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

類此事項為《地方制度法》中的最新修正之處,而台北縣政府過去也未曾辦理過的人事法制事項,卻在還沒有弄清楚前就急於公告在網路上,可見尚未做好升格準備。

藍軍大選隱憂
何況,台北市政府並未將機關首長的職務列等公告於網站,台北縣政府既公告了重要官員的職務列等,但是卻又弄錯了人事行政上不該弄錯之處,因而愈發顯示縣長把升格的意義當成了升官。國民黨好不容易拿回了「淪陷」十多年的台北縣,但初任地方行政首長的周錫瑋卻未能平實地在縣政上扎根,故實已成為明年大選時藍軍的隱憂。人事法制雖只是小事,但見微卻可知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