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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文堆疊 戰略失焦 林濁水

(2008-01-16 13:20:40) 下一个
決議文堆疊 戰略失焦
■ 林濁水


民進黨游主席說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用來約束主張「現狀是憲法一中,必需遵守」的總統參選人謝長廷之用;很多人認為謝長廷應受約束,大抵不是認為他是統派,而是質疑他有多少實踐獨立建國的決心和誠意。

由於建國工程艱鉅,無法一步到位,必須針對目標務實地推動,於是,何謂目標不變,又何謂務實推動,兩者之間的拿捏很不簡單,拿捏的困難,正是正常國家決議文爭論的癥結所在。

論政黨體制,美式柔性掮客政黨並無真正的黨綱,只有每次總統大選時的政策綱領;但西歐使命性、剛性的社會民主政黨,既標舉分配正義,又不能傷害生產力,更不能傷害民主體制,因而面臨政黨理想如何務實實踐的問題。大體上,他們是把黨綱區分為揭示終極價值的基本綱領、提出階段目標的行動綱領,和因應一時選舉的選舉綱領。兼顧長期信念、務實政策,乃至宣傳策略,是一個有戰略縱深的架構。

民進黨在建黨之初,大抵參照歐例,既有基本綱領,又有行動綱領,但兩者位階並無明文規定,也未有選舉綱領的設計。一九九九年陳總統和當時的游秘書長誤判台獨支持度小於統派,推動修改屬基本綱領的台獨黨綱,最後妥協成不修黨綱但制定台灣前途決議文。決議文和黨綱的政策位階,在政治折衷下,保持曖昧,但大抵是介於行動綱領與選舉綱領之間。

二○○○年陳總統就任後宣布四不,備受黨籍立委批評,為了掌握,於是修改黨章,一方面由總統兼任黨主席,另一方面通過決議文等於黨綱的規定,謝長廷並說基於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台獨黨綱已被取代。這樣的處理,方便總統個人,卻造成了黨政策結構在層次上的混亂;我在反對之餘,一度退出全代會,但決議文還是通過了。

無疑的,當時牽就現實權力的作法,正是今天造成正常國家決議文爭端的關鍵所在。因為如不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則台獨黨綱已成失效的「舊法」,等於黨喪失了終極價值;但如通過,又課予謝長廷做為在競選時訴求和將來施政要立予實踐成功的核心政策,未有循階實踐的考量。

另外,在體制混亂下,決議文往往被要求承擔太多不同層次功能,於是內容精粗不一,拼湊乃成國家正常決議文的特色。

假使民進黨對這種黨綱戰略層次的安排,終極目的、中程目標和短期宣傳的區別,不予釐清的話,將來無論競選或施政時,引起爭端的將不只是正常國家決議文而已,恐怕每大選一次就有一個決議文;長期後,眾多決議文堆疊,黨的價值、政策結構將混亂不堪。

(作者為民進黨籍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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