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06年台北市家庭可支配所得123萬台幣,新竹市109萬台幣

(2008-01-16 13:20:39) 下一个
如果問台灣哪裡最容易賺錢,很多人可能第一個反應就是台北市,不過根據主計處的調查,去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台北市儘管依舊以123萬排名第一,不過新竹縣市已經快步追了上來,雙雙突破百萬大關,大有挑戰台北首富的地位。

TVBS記者張嘉玲:「LV、YSL、AIGNER,這一帶的中山北路,是精品業重鎮。101、4座新光三越,這裡是百貨業一級戰區。人來人往的SOGO商圈,這些都位在台北市。」


向來給人消費力最強,最會賺錢的,就是台北市,不過現在卻面臨挑戰者。


根據主計處調查,去年台北市家庭所得123萬,新竹市109萬,旁邊的新竹縣也追上來了,從前年的97萬,變成105萬,突破百萬大關。


大新竹成為第2、第3名富有城市,直逼台北的首富地位。除了台北市,新竹縣也是;下一個可能突破百萬大關的就是桃園縣,去年超過98萬;再來就是高雄市,98萬;台北縣也有93萬。


有錢城市前5名,北台灣就包辦了前4名,其中台北市不僅會賺錢,存錢數字也是位居全台之冠,去年家庭儲蓄就快30萬,不過最難能可貴的是台中縣,儘管去年所得59萬,敬陪末座,不過卻省下19萬,位居全台第7位。


只不過物價漲不停,消費支出增加,每戶平均儲蓄只有19萬,比前年少5100,創13年新低。只能說在這樣一片什麼都漲,就是荷包不漲的聲浪中,新竹縣市吸金能力還能蒸蒸日上,真的是不簡單。



家庭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 Home Income, DHI可以使用公式計算出來的

可用收入合計總收入加減:
- 有償的收入調整,
- 保險費為收入保險,
- 申報稅收統計。


家庭可支配所得=家庭經常性收入-非消費性支出

經常性收入=依所得來源分受雇人員薪資報酬+經常性移轉收入+產業主所得+自用住宅設算租金

非消費性支出=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捐及禮金等

剩餘可以用來支應日常生活開銷

所得收入總額 – 非消費性支出 = 可支配所得

新竹地區是一年賺一個家庭所得一百多萬元再扣掉非消費性支出即可得到可支配所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