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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T读经大原则

(2007-07-30 13:20:22) 下一个
还是那句话,先有结论,再考察事实。JDJ的思维定势。

圣经既然是神的话,必然是没错的。句句是真理。这个结论先下了,是个紧箍咒,你怎么折腾,不能出这个圈儿。

既然圣经是没错的,你看着别扭,那就是你的问题了,你得想办法转变你自己来适应圣经,而不能说:圣经这里没道理,那就出圈了,违背了“大原则”。适应的过程,就是放弃多年来形成的人间的道德是非观念,一定要bend it or give it up 来让你接受圣经的说法。

这就是JDT们怎么为杀婴儿,折磨约伯辩护的思想根源。圣经没错的。

我们没有他们头上那紧箍咒,那看圣经,自然就用我们的是非观来评判。那真是本暴行录,荒谬集。

这和JDT看待圣经人物行为是一致的:

相关旧贴:

正常人是如何对他人的秉性做出评价呢?我们不会在刚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就下结论的。而是观察他的行动,聆听他的言语,然后在根据事实作出评价。某人乐于助人,某人睚眦必报。这些评价都是在观察到的事实基础上,根据我们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做个对照,是否有违法律,道德,传统,然后得出评价结论。而且这一结论是随时随着新的观察可以作修正的。最关键是,观其言行,比照标准,做出评价。

杀人,特别是杀孩子,那谁都会二话不说, 此人罪大恶极。

看SOUSOU兄的短文,先是盖了个帽子:耶和华当得赞美,只因他是耶和华。他必公义. 他屠婴,虽违人类道德准则,但一定是另有原因,我们不理解罢了,绝不会影响他是公义的这一结论。

看到没,这和我们对人评价的过程是完全相反的,先抱定了结论,再讨论他的行为,他的行为必定不影响既定的结论。他的行为有背我们的标准,那么他一定按另一套标准行的事,不影响公义的结论。他的行为必有我们不了解的深意。

这完全违背人类认识的过程。对这个“神”的评价是和他的行为无关的。他的行符合人类公义的标准,善莫大焉,皆大欢喜。 行不符合,那就抛却我们用的尺度。对神的评价不变。

大家没觉的这种论调如此熟悉么?当年主席不就是这样的地位么?主席永远正确,不会犯错,你不理解的一定是主席另有深意,岂是你我辈了解。主席还是正确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特的现象? 

迟到小姐说,角度问题。对啊,只有从奴才战战兢兢的仰视的角度,才会有这样的论调。

畏其雷霆怒,贪己永生利。

造这么个虚无的主子跪拜,可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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