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个在德华人在图林根被警察侮辱的案子怎样了?
(2011-05-10 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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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那个在德华人在图林根被警察侮辱的案子怎样了?
被误当通缉犯遭粗暴对待德华人状告警察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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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2008年6月27日电,
据5月10日晚,德国华人职员W在图林根州小城Gera因被怀疑无票乘车而遭警察粗暴对待。虽然W当晚就被警察释放,但他不甘屈辱,向当地警察局及其上级机关投诉,对警察过激行为及其中一名警察排外言论提出抗议。在德执业的华人律师胡洁瑶女士受当事人W委托与Gera警察局进行交涉。据了解,此案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胡洁瑶律师介绍说,在受到W的正式委托后,她便通过传真给当地警察局负责人发出咨询函,要求警方对事件作出解释。根据W的愿望,胡律师还提出和警方当面会谈、当事警察正式道歉的要求。显然,律师信函引起警方重视,传真发出后的第二天,Gera警察局长Treunert就给胡律师打来电话。在电话中,这位警察局长感谢W和胡律师给他一个直接交谈的机会,他并保证将会对这起事件作全面调查,警官的排外言论一经核实肯定会有处置。同时,他还在电话中邀请W前往警察局会谈。
6月2日,当事人W在胡洁瑶律师陪同下前往Gera警察局,警方除警察局长Treunert,当事警察之一Schmidt参加会谈外,上级警局(Polizeidirektion) 也派出代表-首席警官(Erster Polizeihauptkommisar)Zink-出席。
W和胡律师在会谈中提出,为什么查票事件竟会导致警察如此严厉的行动?一名执勤警察还发表排外言论,胡律师请警察局长解释,是否因为当事人是外国人,才导致警察的过激行为。
警方在会谈中表示,他们对此事已经进行了内部调查。警方说明,当时查票员指控W企图“骗取服务”而打电话报警,两名值勤警察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他们的任务原本非常简单,只是查清涉嫌人的身份,由于W在情急之中无法用德文与查票员和警察沟通,当时也没找出身份证件,而他出示的驾照上没有住址,警察便随即与联邦刑警局联系,通报了W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进行所谓的“追捕核对”。联邦刑警局当时通过无线电话的回复是:W正因非法居留而遭通缉。于是,两名警察便将W拷上手铐并带回警局。
在警局内搜查W的随身物品时,警察找到了被W误以为没带的护照,他们再次与联邦刑警局核对,这才发现W并非那位名字类似的在逃通缉犯,于是立即释放了W。警察局解释说,执勤警察是误把W当成通缉犯,所以才把他拷上手铐并被带到警察局。而出现这一错误的原因是,在用无线电话与联邦刑警局联系时,在通报姓名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对此上级警局的代表在会谈中即向无辜被关押的W正式道歉。警方还出具了联邦刑警的书面信函,以证明当时确实因为姓名类似而导致误解。对此解释,当事人W表示可以接受。
针对一名值勤警察在现场发表排外言论一事,胡洁瑶律师声明,执勤警察在公务中发表排外言论不能容忍,因此,W将以“侮辱罪”状告该警察,目前此事已在当地检察院立案。Gera上级警局在书面调查结论中表示,他们将根据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该警察进行纪律处分。
上述案件中,W一时拿不出带住址的证件,加上语言沟通有障碍,此外最大的不幸更在于警察与联邦刑警局之间的信息交流错误,导致他被误以为是通缉犯而被戴上手铐,象罪犯一样被带到了警察局。幸好这个错误很快被发现并得到了纠正。
胡洁瑶律师向欧览新闻表示,对于警察的排外言论,我们不必忍气吞声。根据德国刑法第185条明文规定,侮辱罪将被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金,不过,对这类案件检察院不会自动起诉,而是需要有人提出申请,检察院才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