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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三大规律

(2007-01-24 23:23:12) 下一个

A

对立统一又叫矛盾规律,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事物?一件事还还是一件物?
内部?HOW TO TELL外部内部?
两个方面?最小的原子,都有三个微粒,什么和什么发生矛盾?WHY 质子于电子?电子本身有什么矛盾?就算是,WHY称为矛盾?


事情大,很多因素,说一二,毫无意义,,事情小,太2牵强。


更多荒唐的东西COME OUT :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正与负、化合与分解、同化与异化、正确与错误、剥削与被剥削,双方都是依赖对方的存在而存在的。

相互排斥、相互对立
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象神的启示?OR HOW DID YOU FIND OUT OR HOW CAN WE FIGURE OUT?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HOW COME???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 这样的把戏,既低劣优毫无意义,不如MODERN TIME柠螺丝


B

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质和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

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就是因为都具有自己内在的、质的规定性。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某一事物一旦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而他物同样也有自己的质。另一方面,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纯粹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作了梦。 恶梦,量是什么,质又是什么?
一米等于三尺, 量是什么,质又是什么?
一本书。量是什么,质又是什么?
最不容易争议的,电子 量是什么,质又是什么?
问这些滑稽吗?100% YES。但是问题不是我,是这个可笑的哲学。满是这些可笑的捉襟露肘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100捅水加起来,还是水,100000000000亿桶水,加一起也是水,

有很多量,有很多质,一个老哲学家懂得量变质变规律有什么用呢?一个氢加一个氟


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量变中渗透着质变
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质变中又渗透着量变

这样的话,比南昌市第三精神病医院第五老做恶梦的客人的梦话,好到何处呢?

再看看这样的废话:“当事物的质变开始时,新质并不是同时在事物的全体上出现的,而是在旧质范围内首先突破一点或几点,由个别到部分,再从部分到全体,从数量上迅速增加,直到占领全盘而完成质变 。”

真是活保,呆子



不同的理论使用不同的范畴,不好沟通。无产阶级比如,建筑行业农民工对一元钱的看法和贪官对一元钱的看法不一样,他们获取一元钱的方式也不样。无产阶级使用不同于贪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没法沟通。

商场卖菜的李大嫂是说不过邱哓华的。找邱哓华毛病的最好办法不是理论上和他讨论GDP的构成和计算方法。而是看邱哓华的矛盾,看他如何自圆其说。他说一夫一妻制好,可是自己有两个老婆。这就矛盾。他言行不一致,或者他的理论错了或者他的行为错了。中国统计行业有种常见职业病,名叫数不清楚!邱哓华的例子告诉我们,在种职业病严重时,连老婆的数量也数不清楚。自己都搞不清,别人就更困难了。指出他矛盾的地方,相对容易些。

唯物辩证法也是这样。一方面,一切事物都包括矛盾的双方,另一方面,都有自己的质,所谓的什么内在规定性。生物学里的DNA序列,眼睛是看不到的。不过,借助仪器,你最终不得不相信生物学家。

事物内部的矛盾以及事物内部矛盾之间的又打架又和好之间的关系是测不到的,这种测量仪器过去的一百多年来没被发明,将来的一百多年,也发明不了。相比别人床上的老婆,唯物辩证法所说的事物中的矛盾是隐蔽的多的多的东西。既然都在内部,矛盾和“质,总要打个照面?二奶也有撞见原配的时候。谁是谁的一部分,谁决定谁运动的方向,---完全是脱离的。既然事物都普遍联系,事物内部更必须联系了。矛盾那么重要,居然不能称为事物的内部规定性?或内部规定性居然都不是主要矛盾?也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联系,,普遍联系,说的多好听,内部自己都不联系,;连几个老婆之间的对抗关系都不如。

辩证法不但和本体论不一致,辩证法内部都不能协调起来。

从不同的角度,也都所是内部的,向内部的。

 用它自己打自己的脸最好:质,是不是矛盾呢?事物都包括两个方面,质,到底













C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这会,要打瞌睡的人回来点精神,居然涉及到


既然修辞这么丰富了,也没偏题,我没理解不发展出一个 爱憎规律,这可不难。WORD里面有FIND和REPLACE功能,

让我们发挥一下,用通俗点的话“喜欢”“讨厌”

TATA.憎恨之憎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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