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事儿,中国话说要公事公办,美国话说叫professional
(2009-04-01 19:49:00)
下一个
这是听了昨天晚上的电话会议里一位女士的案例的感想。这位女士在工作中感觉到台湾来的老板的毛手毛脚,但又对这位同胞抱有慈念心,怕告诉HR后同胞被开了。只是轻描淡写的让人家识相点儿,结果这次经济风暴来了,公司裁员了,老板找到了机会报复一下,自己本该是赢家的变成了输家。这是这位女士第一次的unprofessional handling of the situation.
要我说,输了就输了,吃一堑长一智就得了,以后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类似遭遇要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尊严与利益。可是这位女士说,想花钱请一位律师写个什么信给公司领导,目的就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遭到了别人报复,可以一点证据都没有。还说并不想告原老板,也不告公司,只是要把自己想说的话说给领导听了,不指望有任何结果。我们与会者(至少我)听了一头雾水,这叫什么做法?有位男士回答了她的提问,分析得很好,她这样做不但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包括clear自己的名声(本来也没有名声的问题需要clear,公司根本不知道你被骚扰过,裁员也谈不上个人的工作绩效问题),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麻烦,因为没有证据,人家可以说你是侮辱人家的名声,可以提起反诉,那就是吃不了兜着走了。这是unprofessional 之二。
我建议这位女士,和职场上有类似遭遇的朋友,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至少有两种对策,一种是惹不起总是躲得起的,想办法远离这种人。第二种也是更规范的做法是,如果对方的行为让你不高兴,但没有足够证据立案,就给他一个明确的警告,不要模棱两可。这种警告不需要确认对方是故意的冒犯,只要你觉得他的行为冒犯了你,你就有权利警告。如果有更严重的行为(包括语言),立即记录证据,然后与HR沟通,HR应该采取相应行动,如果你得不到HR正确的回应,那你就要开始收集HR的unprofessional handling的证据,下一步可能采取法律步骤,只要你有关于公司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据,你应该可以赢得官司,并可以赢得一笔赔偿。其他还有什么对策大家可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