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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瑜:《民主的细节 - 美国当代政治观察随笔》3

(2010-10-14 11:50:34)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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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衡的意义在于促进利益均衡。通过充分制衡做出来的决策,一般不至于
"赢者全赢,输者全输",各方利益都能沾点光,从而缓和政治矛盾。

比如,
07年提高最低工资的通过,经过参众两院、共和民主两党、国会政府经过多方博弈,最后一方面提高了最低劳工工资,另一方面也附带了给小企业减税条款,雇工和雇主的利益同时得到了一定限度的保护。

又比如
06年那次纽约地铁工人大罢工,最后一方面工人的养老金低贡献率得以维系,另一方面工人又必须略微提高对医疗保险的贡献率,同样是"斗争双方"都必须做出妥协。

第三个例子,新泽西州政府与州议会为消费税增加闹僵之后,最后的结果是:议会同意增税,但是政府必须同意将部分税收返回老年贫困群体。无数这样的例子表明,充分制衡的结果就是,在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中,谁也不能全面得逞,在有所得的同时也要有所让。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我们始终不大愿意正视政治的
"利益集团"特征,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宁愿使用"人民群众"这样含糊其辞的概念。其实,哪有什么抽象的"人民群众"呢?当纽约地铁工人以搞瘫全市交通要挟涨工资时,这些地铁工人固然是"人民群众",但那些怨声载道的纽约居民就不是"人民群众"吗?当美国的那些宗教右翼坚决反对堕胎时,他们固然是"人民群众",但是那些支持妇女堕胎权的自由左翼就不是"人民群众"吗?

同理,北京上海人愿意维系本地人较低的大学录取分数线,在这个问题上,北京上海居民是人民群众,全国其他地方的居民就不是人民群众吗?当政府向偏爱的大型国企贷款从而保护了国企员工的利益时,国企员工自然是
"人民群众",但很多因此失去贷款机会的中小民营企业员工就不是"人民群众"吗?正是那种常见的"整体主义""人民群众观",那种不同社会阶层、团体具有统一利益的幻觉,导致了那种"整体主义"的政治观,似乎一个政治势力就可以全方位地代表全体"人民群众"


除了利益均衡,充分制衡另一个更大的好处是提高政治决策的理性成分。一个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实现不同利益之间的简单加减法,而是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对话当中找到一个最合乎公共利益的政策方案。

当代有不少政治哲学家都倡导一个叫
"协商式民主"的观念。"协商式民主"是针对"统计式民主"而言的,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注重民主过程所推动的政治协商,而后者仅仅注重选票的计算。一个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等于无形中增加这个制度里的"协商点",从而尽量消减公共政策中的专断性。

从总统到国会,从参议院到众议院,从国会到法院,从政府到公众、到
NGO、到媒体,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当一个权力机构试图说服另一个权利机构为其倡议"打开闸门"时,都必须"给个理由先"。如果它无法做到"给个理由先",要么它必须将其政策修正到对方认为"合理的程度"(比如07年最低工资法的制定过程中,参议院共和党迫使民主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同时给小企业减税),要么该政策得不到通过或者只能在小范围内实施(比如有很多州拒绝执行"爱国法令"中的"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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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民主200年来具有越来越强大的纠错能力。充分制衡意味着强制性的对话,而根据哈贝马斯,充分、有效的对话是政治现代性的要旨。"怎样悼念死者"一文,记录了每一次大的矿难之后如何促使美国政府改进煤矿监督机制,从而使煤矿产业成为一项"本质安全"的行业。"民主请客谁掏钱"里,我们能看到为了围追堵截金钱对竞选的不公正影响,美国的立法者们如何"与时俱进"地推动一项项新的改革。虐俘丑闻出现之后,美国各界声势浩大的抗议迫使政府"悬崖勒马",审判虐俘者并签署反虐待条款。当"给个理由先"这个尚方宝剑时时刻刻伸出来挡住一个公共政策的去路时,这个政治机器的理性程度也就被迫不断提高。 

  托克维尔----乃至以前的柏拉图以及后来的哈耶克-----的观念失误正在于此:他们高估了民主制度的"统计"功能,低估了民主所推动的"协商"过程,所以才悲观地预测民主终将导致"多数暴政"和整个社会的"平庸化"。事实上,我们观察今天美国的民主,既能看到democracy(民主),也能看到meritocracy(优者胜出)。一方面"多数人"的福利底线能够通过民主得到维护,另一方面"少数人"的精英主义冲动也没有因此被消灭,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不但能够在这个制度中找到展示途经,而且一般来说能够得到相应回报。所谓实现"美国梦"不仅仅是住上"洋房花园",而是指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正反馈机制中实现个人尊严。 

  当然美国式的富足也造就了无数坐在沙发上吃着垃圾食品、看着垃圾电视节目的"平庸"人群----而这正是托克维尔所担心的,但是美国无论在科技、艺术、音乐、文化、商业、金融……领域,各行各业里优秀人才仍然层出不绝,那些没有民主化的国家、或者那些自称更民主的国家,似乎都很难号称自己的科技、文化、商业产品更"优秀"。当无数普通民众开始走进大都会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去林肯中心听歌剧,坐在咖啡馆里聊政治,谈论貌似"事不关己"的全球变暖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民主最后的结果不仅是"大量贵族的平民化",更是"大量平民的贵族化"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又可以说美国民主之所以避免了托克维尔所担心的"多数暴政""社会平庸化",正是因为美国国父们将"托克维尔式的悲观"溶入了制宪时的考虑。他们对暴政----无论来自政府还是民众---有着充分的估计和警觉,所以才设计了一个各方"充分制衡"的复杂政治机器。联邦党人害怕"多数暴政",所以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加入了很多精英主义的成分,刻意回避古希腊式的直接民主;反联邦党人害怕"政府暴政",所以在制度中加入了很多个人权利条款,为权利的平等化发展打下了制度基础。复杂的制衡装置使精英主义和平民权利、理性和利益之间形成一种均衡互动,维系美国200多年来大多数时候的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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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政治制度总是和一定的政治文化相对应。如果没有人努力实施它,制度本身说到底不过是纸上的文字而已。为美国200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宪法,也不过是7000多字的文本而已。在美国,是什么样的政治文化在"激活"这个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呢?其中最清晰可见的,恐怕就是美国人"斤斤计较"的权利意识了。 

  在我眼里,美国人捍卫权利的意识几乎到了"过敏"的程度。这种"过敏"不但表现在人们对任何可能侵犯他们权利的"风吹草动""大惊小怪",而且表现在对"别人的权利"也感同身受,并因此"多管闲事"

05
年底当布什政府秘密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电话电邮的消息被抖露出来之后,媒体、政界、公众一片哗然,其"如丧考妣"程度,简直令人感觉"国将不国,日将不日"。前副总统戈尔甚至为此发表演说,激情洋溢地宣布"美国民主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关塔纳摩的
500多个恐怖分子嫌疑人不经审讯就被关押,则成了美国反布什力量的最大旗帜。媒体公众对那500个人----虽然其中不乏要袭击、摧毁美国的"基地"成员-----"牵肠挂肚",简直超过了他们对被恐怖分子砍掉了头颅的本国公民DanielPearl的关心。03年阿布格拉布监狱的虐俘事件造成的"公愤",又仿佛是在伊拉克发生了一场南京大屠杀。哪怕后来犯事者都被依法审判了,而且布什还签署了"反虐待法案",民众对政府之"咬牙切齿",仍然几年如一日地经久不散。美国前司法部长克拉克亲自跑到伊拉克去给萨达姆做辩护律师,更是生动注释了美国人"权利观念"胜于"敌我观念"之精神。什么样的民众早就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文化维系什么样的制度,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 

  "斤斤计较"的权利意识常常导致民众的"过度防御意识":被碰一下,就迫不及待大喊"杀人了!杀人了!"过度防御未必总是好事----容易造成对政府过度的不信任和愤世嫉俗心态,但是相比"防御不足",对权利的"过度防御"却是一件好事。它可以把很多权利侵蚀活动、政府的专断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里",使这个制度的纠错机制及早被启动,从而防止一个小错变成一个大错,一个喷嚏变成一次伤寒。 

  从美国民众对权利杯弓蛇影的态度来看,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比某些国家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普通民众在不断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激活它。制度就象是钱,如果没有人去""它,那么它就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一堆废纸。而不断"消费"这些""的习惯,则是文化。如果不是美国公民200多年来一直在代代相传这种权利的"消费"文化,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写下的宪法再美轮美奂,今天肯定也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民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实践公共责任,不仅仅能增加一个制衡的维度,从而使政治决策更加理性,而且是一个增强社会凝聚力的过程:正是在一次次的"参与仪式"中,公民一次次地肯定自己在这个政治社区里的成员身份,从而增加对社会的认同感。若是让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亚里斯多德来看,公民的参政责任甚至不仅仅是为了完善政治或者社会,而是为了完善个人自身----公共生活中对善、对真、对理性的追求,是个体自省和提升的必经之路。

07
年夏天《时代》杂志曾经发表一篇文章"MeGeneration",指出中国当代的年轻人大多注重个体生活,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此文曾经在网上引起一阵讨论,有些年轻人忿忿地指出:"我就是不关心政治怎么了!"我不想说这种在中国普遍存在的论调是"不道德的",但我想说,它是"不自然的"。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妈妈买菜,爸爸洗菜,姐姐做饭,哥哥洗碗,妹妹扫地,但有一个弟弟却说:"我就是不关心做饭怎么了!"一件事情明明与每个人都有关系,但却非要说它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我只能说,在今天的中国,有太多的制度和文化障碍遮蔽了公共生活的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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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美国人"权利意识"强烈,对自己的言论、集会、结社等"天赋人权"斤斤计较,并不难理解,这合乎美国人个体主义的一贯形象。而美国政治文化的另一面,同样重要的一面,却常常被忽略,这就是美国社会的"公民责任意识"

很多普通美国人为苏丹达福尔难民发出呐喊、为
"全球变暖"奔走呼告;"消费者行动主义"运动是民间自发的消费者运动,目的是保护世界各地血汗工厂里的工人利益以及穷国农民的经济利益("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美国现在的慈善捐款中,私人个体捐款占总额的83%(中国不到20%-----中国人常常嘲笑美国人小气,跟朋友吃饭从不请客,但"小气的美国人"人均税后收入的2.2%用于慈善捐款,而大方的中国人人均捐款额为人均收入的0.06%;一半的美国人都从事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很多人为了动物权利而变成素食主义者;每次选举年,都有无数普普通通人走街窜巷地"做群众工作"……就是说,在美国的政治文化中,参与意识、公益精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元素。 

  现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自己的权利,为自己的权益而抗争,这当然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是,只掌握了"权利意识",而没有掌握"责任意识",只是学会了民主精神的"皮毛"。事实上,当一个社会的公民还仅仅停留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阶段,它的民主制度肯定还是夹生的。

一个真正牢固的民主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
"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而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你要坚决捍卫我的权益;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要坚决捍卫你的权益"的责任共同体意识。只有这种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激活民主,否则各个利益群体各自为政,也许可以因为力量对比而形成暂时的妥协,却没有共同的理念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 

  当然公民责任意识未必就意味着人人要争做"活雷锋",成天为国为民振臂高呼。事实上,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认为,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参与积极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参与意识""服从意识"之间的一种平衡。毕竟,一个社会不仅仅需要"热情",也需要"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公民责任意识最好的起点就是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所谓制度建设,一部分内容是制度改革和创新,而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则是对现有制度的尊重和实施。 

  我曾经向一个关系不错的美国朋友借一个软件拷贝,结果他竟然犹犹豫豫----平时找他帮任何忙都没有过这种情况,经过解释,原来他觉得这样复制软件太不尊重知识产权了----听了这个解释,我差点没笑出声来,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呆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因为美国社会有很多这样的"书呆子",这个制度的运行成本才可以降到很低。

与此相对应的一个小例子,是我以前住集体宿舍的经验。我在哥大曾经和几个印度和中国学生住一个套房,有一个公用厨房。我发现,几年下来,无论我如何苦口婆心地和他们几个
"恳谈",都无法促使他们在做饭之后清扫灶台和洗碗池。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个人经验,让我重新反思了制度与文化的关系。虽然还不至于从一个"制度主义者"转变成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但对于制度对文化的依赖关系,我却有了非常切身的体会。当人们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时,制度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意味着大到惊人的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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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后发民主化国家之所以民主化进程受挫,一个原因就是
"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的不均衡发展。人人都觉得国家欠自己的,却鲜有人各司其职地按规则办事。民众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的"政治冷漠"和偶尔的"破坏性参与"之间摇摆,或者说,在"子民"角色和"刁民"角色之间摇摆,却少有日积月累的、点滴改良、沟通协调式的"建设性参与"。当权利意识的觉醒大大超越责任意识,就到达了亨廷顿所说的"政治超载"状态,政治动荡也就几乎不可避免。这样看来,避免矛盾激化时的过激参与的最好方式就是鼓励常态下的温和参与,只有允许民意的细水长流,才能避免它的山洪暴发。 

  而这又将我们引领回到制度与文化之间"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人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能够大大降低一个制度实施的成本,但是也正是一个制度提供的言论和行动空间使得人们得以操练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意识。美国的民主有秘密吗?与其说这个"秘密"是某个神奇的宪法文本,不如说它是一个个公民具体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当警察对某些恐怖分子嫌疑人,或者政治异议分子,或者新闻记者,或者异教人士,或者普通刑事犯,或者他国战俘刑讯逼供时,你是决定转过头去说"我就是不关心政治怎么了",还是决定走上街头或者给你们当地的政治家写信表达自己深切的不满呢?所谓民主的秘密,就藏在你作出选择的那一刹那。 

  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曾悲观地写道:"由于民主政府的本质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的多数人绝对主权,一个多数群体必然会有权力去压制少数群体。正如有绝对权力的个体会滥用他的权力,有绝对权力的多数群体亦会如此。鉴于公民的平等状态,我们可以预见一种新的压迫形式会在民主国家中出现……人心中有一种对平等的恶癖,那些弱者会试图将强者扯到和他们一样低的位置上,从而使人爱好奴隶的平等甚于自由中的不平等"

不幸的是,托克维尔所预见的
"向下的平等"的确在后来的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但不是在美国,而是在某些共产主义国家的极左年代里。极左年代里对知识群体的迫害,对财富精英的毁灭,对个体追求个人发展的压制,对多元文化艺术追求的打击,都印证了托克维尔人类将走向"向下平等"的判断。

而这个惨烈的画面之所以没有在美国出现,就在于托克维尔忽略了一个小小的因素:自由。政治自由、市场自由鼓励多元,鼓励竞争,鼓励参差不齐,鼓励精英主义,从而消解一个固定的
"多数群体",将它打散成一个个随时变换组合的利益群体。就是说,自由是"中和"民主的一种碱,调和民主天然蕴藏的腐蚀性的酸。而极左实验本质上是试图实现一种"反自由的民主",不幸它失败了,因为我们发现,没有自由的"民主",最终会蜕化成以民粹面目出现的极权主义。 

  今天的中国,对民主冷嘲热讽的声音不绝于耳。这并不奇怪,从文革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到今天的"民主虚无主义"态度,历史不断表明,乌托邦主义者总是最先堕落成犬儒主义者,从乌托邦到虚无论,不过是同一种懒惰的两种表现而已。

然而今天的中国,由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分化的利益集团,多元的价值观念,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理由有条件生长民主。经历了几千年的专制和乌托邦实验的中国人,也应该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有心智去接受民主:接受它的利,承认它的弊,小心它隐含的陷阱,但也试探它后面的道路。

200年前,在那次著名的旅行之后,托克维尔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民主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最终将他完全禁锢在内心的孤独里。"这话可以做多样的解读,我的理解则是,民主通过将公共生活的重负压在每一个个体的肩膀上,挑战每一个人的心灵和头脑。

如果说劣质的民主,正如专制,是给个体提供一个隐身于群体之中的机会,那么好的民主则鼓励每个人成为他自己,依赖于每个人成为他自己。
"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呢?勇敢的人和怯懦的人,勇敢的民族和怯懦的民族,也许有不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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