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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真实死因:并非上吊自杀(图)

(2014-03-24 00:30:40) 下一个
江青之死在秦城监狱度过4个寒暑之后。

1980年11月,“两案”公审在即。11月19日晚,10名被告——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吃过了晚饭,换下了黑色囚服,换上了一套新发的灰色衣裤。
 
第二天,特别法庭开庭。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于1981年1月25日进行了宣判。黄永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李作鹏、吴法宪被判处17年,邱会作被判处16年。从1971年被捕,到1981年判刑,4人已被关押10年,均已超过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宣判当年就被保外就医,于8、9月间出狱。黄永胜被安排到青岛,吴法宪到济南,李作鹏到太原,邱会作到西安。
 
江青1915年生于山东诸城,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被捕脱离党组织。抗战爆发后,江青到达延安,后与毛泽东结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积极策划诬陷打倒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与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江青1976年10月被中央政治局审查。1977年7月,江青被永远开除出党,198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医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杀身亡。

江青则于1984年保外就医,但没有离开秦城监狱,只是在监狱内换了一个地方。“出去的话,谁能管得了她啊?”何殿奎告诉记者。监狱二门里,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原来是战犯洗衣房,有100平方米左右,战犯全部释放后一直空置着。此时经过装修,被隔成了3间屋子,用以安置江青。最东边是活动室,有电视,中间是工作人员的值班室,最西边是江青卧室,带卫生间。卧室和值班室之间的隔墙1米以上全是玻璃,江青的所有活动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4人小组24小时值班,看护江青。
 
江青搬到“战犯洗衣房”后,每天要吃3根新鲜黄瓜,据说是为了美容,保持脸部有光亮。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监狱菜地里去现摘,问何殿奎收不收钱,他说“算了吧”。菜地是由外面调来的劳改人员栽种的,他负责管理这部分劳改人员。

1991年5月13日晚,江青照常上床睡觉,却再也没有醒来。值班人员早晨发现她时,她的身体已经变硬。她经过精心准备,攒下安眠药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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