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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妈妈给温总理的联名信,很感人,请大家帮助转贴

(2006-12-30 14:48:19) 下一个
http://bbs.yaolan.com/shequ/bbs/Articles/board24/2006-12/5674392A_1.html

敬爱的温总理及各位领导:

请原谅我们在您百忙之中还打扰您,我们这些普通的妈妈真是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沟通途径,所以才联名给您写信!只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呼吁能为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只是希望政府在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能够做多一点工作!

天下没有什么事情,比母亲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残酷,尤其是那天真可爱的宝贝,不知流落到什么样的人手中,遭受什么样的摧残。人贩子拐卖一个孩子,就等于毁灭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多少失去孙子或孙女的老人从此一病不起,多少失去孩子的父母从此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请看一位丢失自己孩子的母亲的泣血哭喊:
想不要自己的眼睛,因为它们再也看不见你可爱的模样;
  想不要自己的耳朵,因为它们再也听不到你叫“妈妈”;
  想不要自己的双手,因为它们再也不能触碰到你的肌肤;
  想不要自己的身体,因为它再也不能与你拥抱;
  想不要自己的思想,因为它再也不能与你心有灵犀
  现在,我还留着它们,
  因为我还不想放弃,我要依靠它们找到你,
  我的宝贝!

目前拐卖儿童的犯罪频率之高,手段之多,令所有父母工作不安心,出门不放心!2005年8月破获的福建跨国贩卖44名儿童案,贩卖团伙之前已经倒卖了79名儿童,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 但这只是已破获案件中的一个啊,还有多少没有破获的案件,还有多少没有解救的孩子!从八十年代初贩卖妇女儿童犯罪案的抬头到如今愈演愈烈、犯罪分子肆无忌惮、手段几近猖獗的局面,不能说政府无所作为、无能为力,但仅靠偶尔为止的几次集中整治显然力不从心!

几年前被拐卖的孩子大多年龄较小,但是现在大量地出现6、7岁孩子被拐卖的案例。 在拐卖孩子呈急剧上升的态势的同时,我们也能明显地发现街头乞讨的残疾儿童、被某些人贩子控制的卖艺儿童和被逼着做小偷小摸的儿童的数量也在急剧上升!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这些被人贩子拐卖的孩子很多成了人贩子的挣钱工具,很多被逼成为少年罪犯!这是一个网址,里边有一些爱心人士拍下来的可怜的卖艺儿童的照片,谁看了能不落泪?谁能为这些年仅几岁的孩子作主呢?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5831359&Key=0&idArticle=2862&strItem=volunteer&flag=1&#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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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开启,慢慢体会,摇篮宝贝小家,给我家的感觉!

愿天下孩子都幸福 的回复: (于12/26/2006 12:41:49 PM 来自218.249.126.*)

想不要自己的眼睛,因为它们再也看不见你可爱的模样;
  想不要自己的耳朵,因为它们再也听不到你叫“妈妈”;
  想不要自己的双手,因为它们再也不能触碰到你的肌肤;
  想不要自己的身体,因为它再也不能与你拥抱;
  想不要自己的思想,因为它再也不能与你心有灵犀
  现在,我还留着它们,
  因为我还不想放弃,我要依靠它们找到你,
  我的宝贝!



目前拐卖儿童的犯罪频率之高,手段之多,令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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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开启,慢慢体会,摇篮宝贝小家,给我家的感觉!

愿天下孩子都幸福 的回复: (于12/26/2006 12:42:05 PM 来自218.249.126.*)

当你看到那些还在吃奶的孩子被灌了安眠药,整天躺在地上睡觉,而人贩子坐在边上利用他们进行乞讨骗钱; 当你看到还只有3、4岁的孩子,被人贩子逼迫整天在街边卖艺,而且一整天就一个动作, 导致身体都变形了;当你看到有些孩子被人贩子弄残废后,坐在路边为人贩子乞讨;甚至当你看到一个被人贩子主动送回家的孩子,已经被偷去了器官或双眼,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人,谁还能够无动于衷!可是当我们投诉到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他们讲:“他们不是当地人,我们只管当地人。”;当我们电话打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我们说:“他们如果到了收容所,就归我们管理。但把他们送到收容所是警察和城管办的事。”;警察对我说:“我没办法,没有相关的法律,他们都有出生证。”;城管办则告诉我:“你最好还是找警察。”!!!在中国,这种踢皮球的游戏何时才能结束啊!
要解决这些儿童问题关键是制度问题!!在欧美国家,以及我们亚洲的日本、韩国,甚至于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你是看不到在大街上有残疾儿童在乞讨,因为这样的孩子不可能没人管! 一但出现,总会有很多有正义感的人将其送给警察或其他社区人员处理。成年人去乞讨不会有太多人干涉,但是儿童去乞讨的话,很快就有人报警,然后警察就会把小孩子带走。
所以在国外,人贩子买卖儿童是无利可图的。好不容易拐买来了,又不可能为自己赚钱,这样的生意没有人贩子会做。就算是再拐,估计也是卖个特想要孩子的,好歹孩子不会受太多苦。人贩子没市场了,收容所也就不需要那么多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儿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在家庭、收容院、学校等地方享有基本的生活和学习的权利的话,悲剧还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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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开启,慢慢体会,摇篮宝贝小家,给我家的感觉!

愿天下孩子都幸福 的回复: (于12/26/2006 12:53:47 PM 来自218.249.126.*)

其实我国也对这种情况也有法律约束的! 在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了一条:“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取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对于在这些犯罪活动中对残疾人、未成年人有非法拘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还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但事实上我们心目中无比高尚的警察没有尽到职责,这些街头乞讨的残疾儿童、被某些人贩子控制的卖艺儿童和被逼着做小偷小摸的儿童并没有得到应有关注和帮助!甚至当我们一些爱心人事拨打了110之后,当地一些警察都没有任何行动去仔细查查这些孩子是不是被拐骗来的!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院制度也有很多令人失望的方面!福利院对于收养人的背景、收养人是否有正当职业、收养人的家庭是否适合孩子成长、收养人是否会利用孩子干非法事情等等方面的审查非常的宽松,尤其是收养残疾儿童时,政策更是宽松,有些福利院恨不得倒贴钱让领养人抱走残疾婴儿,导致人贩子和乞丐帮能钻空子,从中受益,利用残疾婴儿乞讨赚钱,这些婴儿在人贩子编制的各种童话中整天躺在地上,人贩子的钱袋子鼓了,但是这些残疾婴儿最终常常是被饿死的!

我们真心呼吁民政部门能够让儿童福利院对社会更放开一些, 能够让社会上很多的有爱心的妈妈去福利院做义工,能够让更多福利院的孩子体会被拥抱的感觉!这样这些孤残儿童才有可能身心健康地成长!我们能够理解目前福利院由于收留的孩子太多,资金人员紧张,对孩子的照顾有限,怕社会上的负面报道,但负面报道才会唤起社会关注,唤起大部分人的爱心,唤起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而且负面报道也会促进福利院内部的不断进步,我想如果有社会的监督机制,是不是衡南县、衡山县、衡阳县福利院参与收买被拐卖的几百名儿童的事件就不会发生呢?

目前福利院补助是靠地方政府的,富裕地区一个孩子能有800,贫困地区一个孩子就只有100元,100元孩子能有怎样的生活条件?目前中国福利院的孩子人数并不是很多,国家给一个统一的补助标准不是做不到的,能否用福利彩票收入补贴一些贫困地区的福利院?能否国家统一规定政策,统一拨款,统一管理?国家能否多做一些工作来杜绝福利院的腐败,让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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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开启,慢慢体会,摇篮宝贝小家,给我家的感觉!

愿天下孩子都幸福 的回复: (于12/26/2006 12:55:01 PM 来自218.249.126.*)

儿童是国家真正的希望,我们这些普通的妈妈,没有能力做的更多,只能寄希望于政府,恳请政府能―――

1. 进行全国拐卖人口普查;登记各地非父母所生孩子资料,汇总到全国打拐办;严厉打击买卖双方,买方也要正法,惩罚力度必须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严格查办落户问题。

2. 在即将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立法――严禁操纵儿童乞讨、卖艺!如果爱心人士打110举报有人带孩子乞讨和卖艺,警察局一定要出警力严查!对虐待孩子的人,无论其是人贩子还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法律都应该严惩! 如果是其父母,至少要强行收容,如果父母在被强制收容之前曾经对孩子有虐待行为,则要强行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同时乞讨和卖艺儿童要立刻送福利院!如果是人贩子,则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这是从源头杜绝人贩子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人贩子觉得无利可图而收手!

3. 对于父母向警察报案丢失孩子,警察局一定要立案!现在很多丢失孩子的父母,在向警察报案时,遇到的是我们的警察简单的笔录,随后仅仅作为走失处理,一个小孩子如果真是走失能走多远?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办案民警,应该追究其渎职罪!

4. 建议公安部门积极将寻找被拐卖儿童和严禁儿童乞讨、卖艺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因为可能我们费尽苦心寻找的被拐卖的儿童就在这些被迫乞讨和卖艺的儿童当中!应该让所有报案的丢失孩子的父母留下DNA,并将这些DNA数据公布网上,一旦有被拐卖儿童或者被迫乞讨、卖艺的儿童在被解救后也应该进行DNA鉴定,这样警方就可以在全国范围、通过网上公布的DNA数据查找亲人!这样不但可以让更多的父母重新找回自己的孩子,同时也可以避免太多的孩子不得不滞留在福利院,可以减轻福利院的负担!目前民间已经有这样的网站,比如“搜人网www.souren.net”,只是信息量还不够!

5. 完善福利院制度,加强对领养人的审核和后期的跟踪工作,一方面不给那些拿着孩子做乞讨工具的人任何机会,另一方面给真正有领养需求的家庭开绿灯,比如减免福利院向领养家庭收取的赞助费用!杜绝人们从人贩子手中买卖被拐卖来的孩子!

6. 敞开儿童福利院的大门,让更多爱心妈妈能够用爱心重新点燃孤儿心中的热情!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家庭领养或寄养,让孩子摆脱福利院人手不够导致没人管的局面,享受家庭的拥抱和爱护!即便在福利院,要求工作人员能每天真正拥抱孩子几分钟,也会大大降低婴儿的死亡率!检视世界各地儿童福利的工作,减少院舍照顾,增加家庭照顾模式已成为儿童院护服务的发展主流。中国要推行家庭寄养,还需要政府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7. 在即将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立法――针对父母虐待孩子的行为坚决剥夺其监护权!如果这样的法案早一点生效,青海的苏丽就不会被她亲妈妈用热油烫死!因为媒体三年前已经报道了她妈妈将两岁苏丽的嘴缝起来的虐待行为,但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法律,无法剥夺她妈妈的监护权,最后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小苏丽的惨死!

8. 呼吁政府尽快推出儿童大病保障制度,尽早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真正把孩子看做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由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钱,建立完善这一制度,真正体现出国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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