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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台研所谢郁: 和平协议应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法制化

(2009-11-13 13:40:50) 下一个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法制化

社科院台研所政治室主任谢郁将在会上发表的论文,提出两岸和平协议初步构想。她指出,两岸达成和平协议,具有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实现两岸关系正常化,可以“两岸共同协议”形式,将“两岸同属一中”法制化等重要意涵。

谢郁提出,和平协议应有四大性质:一、应是两岸在尚未统一的情况下,为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最终迈向和平统一创造条件的阶段性协议,并非最终解决两岸问题的“终极协议”;二、应是两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架构,并就两岸存在的一些重大分歧性问题,作出初步安排的基础性协议;三、应是针对未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整体形势,进行规划的综合、框架性协议;四、是一国内部的协议。

谢郁还提出和平协议五基本原则:一个中国,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循序渐进,互惠双赢,不受外力干涉。她认为,两岸和平协议的步骤有三:先拓展两岸交流,增进互信;正式开启政治谈判,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推动两岸深度政治协商,建立军事安全互信,达成和平协议。

依据谢郁构想,和平协议内容包括:统一前的两岸政治关系、结束敌对状态、反对“台独”、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以及两岸涉外事务、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是主足于从政治和法律角度,确立两岸关系现状和未来走向的制度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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