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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總部籲 直接搜索總統府

(2007-02-03 20:45:55) 下一个
本報台北八日電】反貪倒扁總部成員律師魏千峰上午再度對高檢署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提出呼籲,要求高檢依刑事訴訟法第126條,搜索總統府,他對高檢署昨說明時表示已扣押總統府有關國務機要費的所有支出憑證及單據原本,持保留態度,認為總統府可能仍只是提供一部分憑證及單據,而非全部。

魏千峰表示,明天就是律師節,對於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涉嫌偽造文書等情節,反貪總部心情非常沈重。

他並指出,辜寬敏及民進黨部分立委都曾承諾,只要陳水扁法律涉案明確就要自己請阿扁下台,如今陳水扁已涉偽造文書及貪污罪嫌,那麼辜等人是應兌現承諾請扁下台,難道至今仍要挺扁到底。

他說,有民進黨支持者指他們不是挺扁而是愛台灣,但他要請這些支持者思考,究竟為愛台灣去挺一個涉嫌刑事的總統,值不值得。

魏千峰雖對高檢署目前偵辦進度表示肯定,仍提出五點質疑與督促。其中並建議高檢署可將李碧君作為污點證人。

首先他指出,高檢署稱已依法扣押國務機要費89年1月到95年6月的所有支出憑證及單據原本,但總統府曾拒不提供給審計部,且到8月底時,陳水扁仍表示沒有錢進他口袋何以叫他下台,對部屬是否涉偽造文書他不知道,以此可懷疑總統府可能仍僅是提供部分的憑證單據。

其次,他建議高檢署仍應搜索總統府,對於檢察官陳瑞仁表示本案查證有困難,更有必要進行搜索,以獲取更多證據,釐清真相。

第三,他表示,國家機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在明顯違法時,不能躲在國家機密的保護傘內。2000年9月對於國安局的奉天、當陽專案的密帳,軍高檢就配合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國安局,這更是國家機密都能搜索,何況是總統府。

第四,他指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依高檢署的新聞稿,目前僅將李碧君列為被告,如果只將李碧君及總統府基層公務人員變成犧牲品,而已宣稱事前知情並部分親自交辦的陳水扁,是真正利用國務機要費的首终撸?M可不加偵辦。他建議可請李碧君當污點證人。

第五,他表示,鑑於ETC案是審判後才將前交通部長林陵三另案改列被告,及高捷案偵辦拖延,已變成正義的遲延,因此呼籲檢察官及檢察長發揮道德勇氣,「速予偵辦完結」。能如水門案中的獨立檢察官Cox與司法部長Richardson,堅拒尼克森依法交出竊聽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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