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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社论:陈水扁公私通吃

(2007-02-03 20:45:54) 下一个
每次掀开总统府邸的帐户,底下总有一段不可告人的故事。国务机要费掘出了「假发票、真报销」的弊情;现在,台新银行密帐的钜款曝光,又把陈水扁卷入更幽深的不法政治献金漩涡。

密帐消息曝光后,总统府企图以两项理由来回避责任,不过,两种说词都难自圆其说。


第一,总统府说这是二○○四大选捐款专户,但这个帐户却在二○○二年开设;论二○○○年选举太迟,论二○○

四年选举则太早。更矛盾的是,这个帐户在二○○四年三月中才「对外公布」为募款帐户,但二月间即陆续存入数千万现金。

第二,总统府说当时「政治献金法」尚未实施,总统接受钜额献金并不违法。事实上,这不仅违背陈水扁自己的献金透明化承诺,且动辄由总统御用出纳率人搬运千万百万的「现金」存入,更令人有极大想像空间。如果这真是企业政治献金,为何不光明正大地通过汇兑或开立支票捐出,却使用现金来避人耳目?

回顾一下当时的政治气氛,大家即不难理解这个帐户里的资金流动为何如此可疑。

「政治献金法」虽是二○○四年四月二日才正式生效,实则是三月一日由陈总统亲自公布实施。更关键的日期是三月八日,这个法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完成立法。三一八当天,这个帐户存入了一千五百万元;次日,也就是三一九枪击案当天,更存入一笔五千万钜款。三二○选举退出后,又分批存入上千万元。

由此可见,缘于政治献金法三读通过,迫使陈水扁必须在选举最后关头加速清空帐户,处理各种来路未知的钜额献金。而且,他是利用自己行使公布法令职权的时间差,来进行帐户清洗的任务。短短余日之隔,陈水扁让自己收受的钜额献金钻过了法令的「巧门」,不受拘束。

吊诡的还不止此。政治献金法三读时,民进党立委在议场大肆表演,宣称严订捐献门槛多么具有民主意义及拒腐蚀作用,并讥讽泛蓝阵营如何畏怯这项法令。他们恐怕没料到,当他们在国会大唱高调的同时,陈水扁正趁着这个法律假期,将一大袋一大袋的现金紧急转移。

依照「政治献金法」规定,一般人对同一候选人捐款不得超过万元,企业对同一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一百万元。但看看陈水扁这本密帐,没有任何一笔存款是低于两百万元,他收钱百无禁忌,甚至利用现金收支以抹灭所有捐款痕迹。试想:陈水扁亲手公布的政治献金法,结果只能约束其他人,他自己却成为最大尾、也是最后一条的漏网之鱼;这不是对政治献金法最冷酷的凌辱吗?

陈水扁的献金密帐,毁了他自己「献金透明化」的承诺,剥削了社会对他的信赖,更悖离了他从政以来标榜的所有廉政理想。三年前,陈水扁以反对党立委身分在国会推动一连串阳光法案,深获各界认同;一旦大权在手,他自己对这些法令却一味敷衍和藐视。他一手推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自己却不向监院诚实申报财产,包含隐瞒台新密帐,包含漏报第一夫人珠宝,又拒绝补正。一个政治人物,能做到如此「心口分离」,说一套、做一套,真是叹为观止。

几个月来,总统家族的帐户疑云,一路从亲信、女婿、亲家向陈水扁本人延烧。皇后的贞操受到质疑,国王的名节也岌岌不保。如果说国务机要费弊案涉及「假公济私」,台新密帐疑云恐怕更埋藏着「公私通吃」的不法线索。一个在职元首收受钜额「捐款」,且刻意以现金隐去源,如果是正当、合法的「捐款」,为何需要这么鬼鬼祟祟?

不要再拿政治献金法未实施的说词来搪塞了!政府要求民众汇三万元就得出示身分证,总统收受一两亿元现金却不必交代源,这是什么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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