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有一天,夏枯草收了一名学生叫海姑娘。夏与她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前者向后者传授辩论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后者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时光荏苒,海姑娘从夏氏那里毕业了。但他总不帮人打官司,夏枯草于是就总得不到那另一半学费。夏为了要那另一半学费,他去与海姑娘打官司,并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 如果海打赢了这场官司,按照合同的规定,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如果海打输了这场官司,按照法庭的裁决,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海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他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但海却对夏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我是您的学生,您的那一套咱也会: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按照法庭的裁决,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输了,按照合同的规定,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我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我不应该付另一半学费。 法官该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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