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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稷山县委书记李润山

(2007-04-10 12:04:13) 下一个
  人谷

  最近,关于县委书记的新闻很多,其中有两则都是有关县委书记打击所谓诽谤者的。

        其一: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去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了自由,涉嫌诽谤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刑拘,继而被逮捕。经舆论关注,秦中飞命运随后出现逆转,关押29天后被“取保候审”,再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其二: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2006年3月的一天,山西省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到薛志敬家里串门时,在县委办公室工作的南回荣(原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2年4月退居二线后享受正科级待遇)也来了,他们私交甚好,聚到一起就山南海北地侃。在聊天中,他们都提到了该县一宗土地被卖事件,政府会议本来决定要在这块地上建“稷山标志性建筑”,现在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认为政府朝令夕改,后来又提到该县的投资环境、职工工资等问题,最后认为是县委书记李润山失信于民。他们越聊越激动,最后决定把近几年稷山县的众多问题整理归纳成文。

       在随后10多天的时间里,他们3人收集证据,几易其稿完成了《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文中向县委书记李润山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哪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文中每个“问”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最后署名是“稷山笨嘴笨舌人”。这篇文章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

        寄出10天后,他们就招来了警方调查,南回荣和杨秦玉同时被拘留。薛志敬由于不在本县,随后被网上通缉,9月3日在太原被捕,后被取保候审。2006年底,薜志敬被免掉所任职务。2006年8月2日,南和杨戴着手铐被押进警车带至县委大楼。9时整,稷山县委六楼大会议室,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及一些退休老干部近500人就座,在县委书记慷慨激昂的讲话中,稷山县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隆重举行。两人在大会上都念了检查,而且在会上两人同时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职务。2006年8月21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6)稷刑一初字第55号判决书,杨秦玉和南回荣犯诽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对该判决结果,县委书记李润山表示这里面有自己“宽宏大量”的因素。李书记表示,考虑到他们年龄大了,工作了这么多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同情,于是向法院“打招呼”,提出轻判。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判决,他们至少要判十几年以上的实刑,但现在不但轻判了,还判了缓刑三年,保住了他们的工资正常发放。

  从上面两则新闻中,不难看出这两个县委书记拥有的权力之大。在一个县里,县委书记统管一切,公检法司尽在其掌握之中,而且不受县里任何部门和个人的监督与制约,其权威不亚于过去的“土皇帝”。他们的权威不容任何人质疑,不仅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而且稍有不慎而言语冒犯,也将遭到他们“严刑峻法”的打击迫害。即使国家法律,也可以任由他们解释运用。比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也就是说,即使杨秦玉等人果真构成诽谤罪,最高量刑也只能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根本不是李大书记所说的“至少要判十几年以上的实刑”。

         李大书记之所以敢于这样说,自然有他的道理。这就是法律于他只不过是一个玩偶,他想让玩偶怎样表演就怎样表演。就算他要所谓诽谤他的干部去死,也不是做不到。只要他授意,肯定有人会为他去办。正如彭水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周明光所说,(在秦中飞一案中),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的。因此,稷山县的李大书记也肯定会有这样孝顺的“儿子”。有了这样的孝顺“儿子”,别说弄死几个诽谤者,就是学着“土皇帝”的办法诛连九族也在情理之中。在蓝庆华、李润山这样的县委书记统治下的百姓乃至官员,就如同生活在封建时代,距离社会主义还很遥远。人谷但愿:出现蓝庆华、李润山这样的县委书记,只是个别偶然的现象。同时,我希望蓝庆华、李润山所拥有的权力,并不代表其他县委书记也同样拥有。当然,我更希望县委书记个个都是焦裕录,真正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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