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1917---1957(ZT)
(2013-10-07 1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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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言
作为补充,将鞍钢的历史沿革与“当年的满洲国竟然会是如此的发达与富裕(ZT) ”放在一起。本文是一篇比较正面的文章。
当年日本人木户忠太郎在为汤岗子温泉找水时发现了“西鞍山铁矿”,这是日本人在回忆录中的说法。
据记载,辽代时这一代就已经出现了炼铁,只是清代时被禁止了。日俄战争时,日本军队打到鞍山辽阳一带发现指北针不好用了,才知道这一代蕴藏大铁矿。
关于49年以后到文革开始期间的历史可参看电视连续剧“钢铁年代”,有些艺术加工但还是反映当时状况的。剧中有些人物用的是真名实姓,一些人物的子女甚至是我的中学同学,剧中有某厂长开装甲车到车站接大学生的剧节,我们的父母应该就是这批大学生中的某一分子。他们的下一代内容也很丰富,真希望有人接着拍“钢铁年代续集”,素材很多。
本文(ZT)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后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夺取了原由俄国控制的长春至大连之间的南满铁路和旅大租借地。
1906年,日本为加强对东北的政治和经济侵略,于大连设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作为在经济上侵略中国东北地区的大本营。
1909年8月,满铁派人对鞍山地区进行非法的秘密探矿,先后调查了铁石山、西鞍山、东鞍山、大孤山、樱桃园、关门山、小岭子、弓长岭等十余座铁矿山,并发现了大石桥菱镁矿、烟台粘土矿等资源,发现鞍山地区是开矿建厂冶炼钢铁的宝地。
于是满铁总裁中村雄次郎提出掠夺鞍山地区钢铁资源的计划,由大汉奸于冲汉和日本人镰田弥助出面,组建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
1916年7月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总局在奉天成立,资本14万日元,名义上中日投资各半,实则由满铁全额初资。在千山设采矿总局,两年后总局迁鞍山。1917年获得了大孤山、樱桃园、东鞍山、西鞍山、王家堡子、对面山、关门山、小岭子、铁石山等8个矿区的开采权。其总面积达14578亩。1921年又获得的白家堡子、一担山、新关门山等3个矿区的开采权。仅在1926年—1933 年采量480万吨。该总局经营到1940年宣布解散,并入昭和制钢所。
1916年满铁在办公司的同时开始鞍山制铁所的建厂工作。1916年,日本政府批准建立鞍山制铁所,1917年4月3日举行“地镇祭”, 动工修建高炉。1918年5月15日,“鞍山制铁所”正式成立,八田郁太郎任鞍山制铁所所长,建厂工程大部分在年底完成。1919年3月,炼焦厂开始生产焦炭。4月29日,1号高炉点火,标志鞍山制铁所正式投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全境。1933年,日本政府在军部支持下,将原定在朝鲜兴建的昭和制钢所改迁鞍山,由满铁全额出资,在鞍山制铁所已有基础上,兴建制钢厂、轧材厂,成为钢铁联合企业。株式会社鞍山昭和制钢所为日本法人,属满铁的子会社,社长为伍堂卓雄。昭和制钢所成立前与满铁签订了继续雇用原鞍山制铁所全部工作人员的协议,从而兼并了鞍山制铁所。1936年6月4日,振兴公司将大孤山等11个矿区的矿业权租给昭和制铁所直接从事开采。1937年7月1日,昭和制钢所接管了振兴公司的产权债务。1940年12月7日,昭和制钢所办完了矿转让手续,彻底兼并了振兴铁矿无限公司,形成了采矿、选矿、炼铁、轧钢的连续生产作业系统。
随着日本军备规模的扩大,鞍钢的生产规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41年,已经具备年产生铁250万吨、钢锭130万吨、钢材75万吨的能力。其钢铁生产能力占日本控制的总生产能力的28.4%,规模仅次于九州的八幡制铁所(今天的新日铁)。当时满洲国另外一个钢铁生产企业——本溪湖煤钢会社(隶属于日本大仓财阀),规模仅相当于昭和制钢所的三分之一。
到1943年,昭和制钢所的生产能力达到最高,当年生产铁130万吨、钢84.3万吨、钢材49.5万吨。据《鞍山志•鞍钢卷》记载:“1935年—1945年,昭和制钢所及满洲制铁会社鞍山工厂累计生产生铁905.6万吨、钢547.4万吨、钢材327.8万吨。
昭和制钢所的一些主要数据:
一、高炉
到1944年,已经有9座高炉,使用还原焙烧法。
1号高炉,第三代,1932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2号高炉,第三代,1935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3号高炉,第二代,1930年建,主要部件为美国GE公司制造,年产能力80万吨生铁
4号高炉,第一代,1937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和AEG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5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6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7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8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9号高炉,第一代,1943年建,自建,年产能力25万吨生铁
(年产能力是在使用抚顺煤——所谓“标准东洋煤”——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理想产量。实际由于煤炭供应和生产问题,各高炉均未达到过最高产量)
二、炼钢
当时的炼钢技术按设备可分为单独炼钢法和合并炼钢法。单独炼钢法分平炉法(又包括酸性平炉法和碱性平炉法)、转炉法、电炉法、坩埚炉法。合并炼钢法分酸性转炉与预备精炼炉两种,分别结合固定式平炉、倾动式平炉和塔尔波特式平炉,一共有六种。由于鞍山铁矿品位问题,只能使用预备精炼炉和倾动式平炉合并法。按原料供应,可分为生铁+废钢、生铁+矿石、废钢三种。鞍山制铁所使用生铁矿石法。
第一炼钢厂:600吨混铁炉1座、300吨精炼炉3座、150吨平炉2座、100吨平炉4座,年产能力钢锭58万吨。
第二炼钢厂:600吨混铁炉2座、300吨精炼炉4座、150吨平炉62座,年产能力钢锭75万吨。
钢锭需要加工成钢材。炼钢厂的配套工厂包括两个初轧厂(年产钢材能力106万吨)、大型厂(年产钢材能力20万吨,包括铁轨、特殊型钢)、两个小型厂(年产钢材能力17万吨,主要是钢管和线材)、薄板厂(年产能力4万吨)、中板厂(年产能力7万吨)。此外还有煤气发生炉8座。主要设备为德国克虏伯、AEG、德马克公司、日本神户制钢生产。
三、矿山:
鞍山地区的矿山储量为贫矿427.6亿吨,富矿1.6亿吨。主要矿山为弓厂岭、大孤山、樱桃园,其他铁矿13处。采矿能力为年产300万吨。
四、配套工厂:
火力发电所,10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两套,美国GE公司生产;25000kW发电机组一套,德国德律风根公司生产
炼焦厂四座,考波式炼焦炉19座,年产能力207.5万吨焦碳。配套设施包括苯精炼工厂一座,有塔式精苯蒸馏器12套;焦油厂两座,蒸馏器16套,生产中油和重油。化工厂一座,年产萘1800吨,硫酸61000吨,硫铵46000吨。
此外,在鞍山地区还有其他几家钢铁企业,号称是昭和制钢所的“卫星工厂”:
1,亚铅镀株式会社,日本原田商事会社投资,年产镀锌板、铁丝、铁钉32000吨
2,鞍山钢材株式会社,昭和制钢所的子公司,年产钢材30000吨,钢轨60000吨
3,日满钢管株式会社,日本钢管株式会社的分支,年产焊接管和无缝管70000吨
4,井口洋行,私人产业,年产铆钉、螺丝2400吨
5,住友钢管株式会社,住友财阀分支,年产武器用钢管25000吨,其他钢管15000吨
6,满洲铸钢所,神户制钢所投资设立,年产锻钢件和铸铁件6000吨
7,满洲钢辊制作所,私人产业,年产各种钢辊、机械铸件54000吨
8,满洲久保田铸铁管会社,大阪久保田铁工所、东隅田川精铁所、大连机械制作所投资,年产钢管33000吨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后,8月26日,苏军到达鞍山。从1945年9月下旬到11月上旬,仅40多天时间里,苏联红军监押数万名日本战俘,将鞍钢的机械设备连同其他一些物资共达七万余吨拆卸运走。尤其是一些关键设备被窃取之后,整个工业生产能力下降为零,破坏极为严重。此外,苏军撤离鞍山后,社会秩序混乱,一些居民乘机拆卸并拿走了鞍钢的一部分运输皮带、滚珠、油脂、小型马达和电线等等,亦造成了一些损失。
国民党资源委员会调查报告指出,鞍钢的原有设备,完好的部分多被拆迁到了苏联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车里雅宾斯克等地钢铁工厂。一些拆迁时损坏的残次设备下落不明,估计已经被回炉或报废。
鞍钢重要设备被拆卸状况
一、矿山设备:
弓长岭矿山破碎设备的70%,空气压缩机的全部,圆锥碎矿机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60%,卡车全部;
大孤山矿山年产能力700万吨的采矿设备的全部,德制休来曼电气探矿机械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全部;
二、选矿设备:
年产85万吨的选矿设备全部,球磨机全部,管磨机50%,磁力选矿机全部,烧结设备全部
三、粒铁设备:
年产18万吨海绵铁的粒铁厂全部机械和设备
四、炼铁设备:
3、4、5、6、7、8号高炉的全部可拆卸部分,包括卷扬机、计器、冷却设备、装料车、平衡车、大钟卷扬机、天井起重机、除尘器、铸床起重机、焦碳起重机、热风炉。全部为从德国、日本和美国进口的设备。此外还拆卸龙门吊6台,铸铁机3台。
五、炼焦设备:
11号到18号炼焦炉的全部附属设备和机械;其他炼焦炉附属设备的45%
六、洗煤设备:
150吨洗煤设备的70%,200吨洗煤设备的全部
七、化工设备:
苯精炼工厂、萘工厂、硫酸厂、硫铵厂的全部设备
八、炼钢设备:
年产75万吨的第二炼钢厂全部机械设备;年产58万吨的第一炼钢厂45%的机械设备
九、铁合金设备:
15吨电炉1座,6吨电炉2座以及全部配套机械设备
十、轧钢设备:
年产50万吨的第二初轧厂全套设备;20万吨的大型厂全部设备;15万吨的中板厂全部设备;10万吨的第二小型厂全部设备;4万吨的薄板厂全部设备
十一、动力设备:
25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一套;高压锅炉6台,高压送风机8台
十二、机床:
主要机床的64%
十三、研究用机械设备:
全部研究用机械设备
其他机械:
总重45000吨
制造和加工机械:
住友金属工业会社、久保田铸铁管会社的全部设备
总的来说,各厂损失均在二分之一以上,选矿、炼钢、轧钢则在七成以上。由于大量机械设备被拆运走,动力设备完全停转,鞍钢生产作业完全瘫痪。在轧钢方面,仅有鞍山钢材会社的中型厂、大谷重工业会社的中厚板工厂的破坏程度较轻,可勉强使用。其他如满洲制网、满洲镀锌等工厂,设备虽未受到致命性的破坏,但是也因第二小型厂被全部拆迁、没有原料而无法生产。生产重轨的大型厂和生产无逢钢管、薄板的工厂设备已经全部被拆。因此,当时这么大一个钢铁联合企业,连铁丝和铁钉都无力生产。
鞍钢生产能力下降情况:
原有能力 残存能力 能力下降%
(单位:万吨)
弓长岭采矿所 125 12 90%
樱桃园采矿所 25 0 100%
大孤山采矿所 700 20 97%
还原工厂 230 20 91%
选矿工厂 99 18 82%
中矿工厂 22 0 100%
烧结工厂 100 0 100%
团矿工厂 40 15 63%
原铁工厂 19 0 100%
粒铁工厂 18 0 100%
洗煤工厂 150 0 100%
焦碳工厂 230 50 78%
煤塔工厂 135 4 97%
硫酸工厂 6.2 0 100%
硫铵工厂 4.6 0 100%
苯工厂 2.9 0 100%
炼钢工厂 133 28 82%
初轧工厂 100 7 93%
大型工厂 20 0 100%
第一小型工厂 7 5 29%
第二小型工厂 10 0 100%
中板工厂 8 0 100%
薄板工厂 4 0 100%
铁合金工厂 1.5 0.1 93%
发电设备 81000kW 38000kW 53%
受电设备 60000kVA 35000kVA 42%
蒸汽设备 480吨/小时 100吨/小时 79%
其他:
住友金属工业会社
第一钢管工厂 2.5 0 100%
第二钢管工厂 1.8 0 100%
挤压管工厂 0.1 0 100%
冷拔管工厂 0.13 0 100%
轮箍工厂 1.6 0 100%
神钢金属会社 2.4 2.4 0%
大谷重工业会社
轧辊工厂 0.3 0.21 30%
铸型锭盘工厂 0.12 0.084 30%
中型钢板工厂 3.24 1.2 63%
鞍山钢材会社 1.6 1 30%
久保田铸铁管
直管工厂 3.6 0 100%
异型管工厂 0.25 0 100%
铸件工厂 0.3 0 100%
日满钢管会社
焊接管工厂 3 1.8 40%
满洲制钢会社
钢绳厂 0.6 0 100%
前苏联红军撤退后,在国民党统治的22个月中,鞍钢总共只生产了9500吨钢,到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时,已是千疮百孔、满目凄凉了。这期间,城市遭到严重破坏,鞍钢破败荒凉,市街萧条零乱,水、电、煤气停供,工人失业,居民外流,建成区仅剩9万人口。1948年2月19日,鞍山解放,鞍山和鞍钢才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
1948年11月2日,人民解放军攻克沈阳,东北全境宣告解放。1948年12月2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成立鞍山钢铁公司,同时宣布撤销鞍山钢铁厂。
翌年4月鞍钢在邵象华等专家努力下恢复生产。7月9日鞍山钢铁公司举行开工典礼,并进行了大规模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 鞍钢成立后组建了机构:设4处、9部,29个厂矿。(即:秘书处、计划处、人事处、经理处、制铁部、运输部、炼焦、化工、炼铁、选矿、炼钢、耐火、轧钢、中型、钢管、薄板、氧气、发电、给水、燃气、制造一厂、制造二厂、制钉、钢绳、机修、电修、装配、造厂及弓长岭矿、小房身矿、樱桃园矿、双庙子矿等。此处设置了职工医院,工业学校等。公司职工有10512人,其中有职员486人,技术人员418人,工人 9608人。) 为了尽快恢复生产,鞍钢从沈阳、丹东等地接回保护下来的14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量才任用。成立了专家组,起草修复鞍钢计划方案。并做好遗留下的日本技术人员的工作,发挥这些人的技术特长,使鞍钢生产能力到1949年底达到产矿石51万吨,生铁及钢分别为20万吨位,钢坯50万吨,钢材30万吨。为了解决设备紧缺问题,鞍山市发动了全市人民献器材活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献交器材1123种21万件。1948年12月到949年 1月,鞍钢职工4255名献出器材62400件,从而解决了鞍钢修复设备急需。接着又展开了生产立功竞赛等活动,促进修复进度加快。1949年3、4月间有部分厂先后复工。4月5日炼出第一炉钢。5月1日中央派贺龙出席炼钢厂复工典礼。6月又炼出第一炉铁水。年底基本恢复生产。1950年从全国各地调来500多县地级以上干部支援鞍钢,从中南、华南招500多名文化素质高、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时期一边坚持生产,一边修复,想尽一切办法,包括从湖北大冶、四川重庆等地将国民党时期残存的钢铁工业设备调集到鞍钢,以及花费外汇通过香港向瑞士、瑞典购买重要器件设备,才使其恢复生产的。1950年3月27日中苏签定《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恢复和改建鞍钢技术援助协议书》。1952年3月1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党组就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分布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建议:1、集中全国力量,特别是技术人员,首先进行鞍钢的恢复与改建,争取迅速完工。2、确定大冶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建设的第二个钢铁基地。3、大 冶的设计工作委托苏联进行。4、正式通知苏联,本溪在“一五”期间只恢复伪满时留下现未开工的2座高炉、2排炼焦炉和相应的矿山、选矿等工程。中共中央于5月6日批示同意。5月4日中共中央作出《集中全国力量,首先建设鞍钢》的决定。7月14日鞍钢三大工程之一的无缝钢管厂动工建设。由苏联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提供设备支援(由中国利用苏联贷款购买,多是从西里西亚缴获的和苏联替换下来的翻新二手设备)。1953年3月19日,完全依靠自己力量修复的鞍钢8号高炉开工。
到1952年残存在鞍钢的设备全部恢复生产。炼钢炼铁、焦炉、矿山、平炉、高炉、选矿及其他厂矿都已生产。这时期国家总投资达2.32亿元。这时期总人数为6.76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629人。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家集中力量建设鞍钢。扩大鞍钢生产规模,建设大型国有联合生产企业,在原生产规模基础上完成48项主要工程的改造改建和扩建;达到生产铁250万吨,钢320万吨,钢材250万吨。一五期间实现37项重点工程。其中包括大型轧钢、无缝钢管、炼铁高炉三大工程。到1957年一五计划完成、鞍钢全面得到改造和扩建生产能力超过原计划指标。这一时期出现了王崇伦,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1957生铁产量达336.1万吨,钢291.07万吨,钢材192.39万吨。国家投资17.59亿元,上缴利润 2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