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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剩饭进行到底

(2006-11-13 21:38:21) 下一个

以前写东西的习惯是,脱稿之后再命名,好象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写的过程中思路不受约束,可以兴之所致地东拉西扯。仔细想起来,这习惯还由来已久。从初中开始的作文课,最怕的就是命题作文。两节课,90分钟,对着诸如“我最敬爱的人”“我的老师”等让我坐在教室里无论如何也没有灵感的题目发呆,最后逼出数行不痛不痒的文字,再以几行口号式的句子草草收尾。一旦老师说,今天随便写点什么吧,或者围绕某事件写篇评论吧,我就特别激动,就象终于盼来了解放区明亮的天似的。倒不是每次这样的机会都能写出老师在下次课拿出来评讲的范文,只是感觉心里积了许久的句子们终于见了天日,或伤感或激越的感慨挥撒出去了,轻松而爽气。

对这篇短文,却是题目在先。改了习惯吗?不是,是生活给了我过于深刻的印象,每天都要鼓励自己“将剩饭进行到底”。说到将什么什么进行到底,好象前几年有部当红的电视连续剧,叫“将爱情进行到底”,女主角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徐静蕾。尽管这部片子没有太多可圈可点之处,但名字挺吸引眼球的,大有宁为玉碎的绝诀。说的更远点,当年中美合作所的烈士遗诗(抱歉,记不得作者了)有一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这牢底坐穿”。 被壮士一去不回的高亢曾感动得痛哭流涕。所以当初想的题目是“把剩饭吃透”之类,但又觉得不能很贴切地描绘现在进行时的状态。想来想去,还是进行到底吧。

来美国几个月后,就想以此为题写点字,可提笔无言;又过了几个月,盛夏的Atlanta骄阳似火,办公室里又冷气逼人,一热一冷交替煎熬,食欲不振,还写什么字。昨天的一场大雨,断断续续下到今天,暑热彻底褪去。午饭后去休息室倒水,无意间往窗外一瞥,噼啪大雨不知什么时候成了蒙蒙细雨,从五楼望出去,视线下的郁郁葱葱都罩在迷幻的薄雾中,downtown的高楼只露出灰色的轮廓,路上的伞和车在森林绿肺的血管里流淌。江南的烟雨!恍惚中仿佛置身楼外楼看春雨西子湖,又象千禧年平安夜在嘉陵江边的茶楼上看江心的雾一点一点吞噬黄花园大桥的灯火。虽然两者似乎不同季不同景,但心中却开始莫名地激动,不知这细雨到底触动了我哪根现在已经如钢丝般坚强的神经。转回头,打开笔记本,在世界杯球迷的兴奋和欢呼中,终于开始将剩饭进行到底。

所谓剩饭,就是头一天吃剩下又舍不得倒掉,第二天还能凑合吃的饭菜。剩饭当然没有新鲜的饭菜香,这是常识。但是也有例外,以大部分川渝人士的包括我的感觉,回锅肉就新鲜的没有再回锅的香,特别是里面的配菜,在浓汁里腌上一夜,入味彻底。一般而言,还是喜欢热腾腾上桌的鲜亮。

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很少吃剩饭,特别是夏天。因为那时没有电冰箱,夏天的饭菜是不能过夜的。所以,在晚饭后街坊邻居聊完天以后,入睡以前,每家主妇都开始打扫餐桌,一家老小再来一顿,食物装在肚子里就是最好的节约。一般来说这样一来就不再剩下什么了。如果不巧那天计划出了问题,该来的客人临时不来了,主妇们一定会在家里最凉快的角落盛一大盆凉水,把装剩饭的锅漂在凉水上,而且不能用锅盖盖上,据说要捂坏,要用纱布罩着。这剩饭如果能逃过酸败的命运,一定作了第二天的早餐,总算没有暴殄天物。冬天当然没有高温带来的问题,但是在那个每月几十元工资的年代,说实在的,能剩下的饭菜着实不多。

电冰箱真是个好东西。记得我家的第一台电冰箱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买的,当时可算是个大件,而且还得托关系才能拿到。电冰箱的好处多多,放学回来可以吃到妈妈熬的透心凉的酸梅汤(那时还不知可口可乐是何方神圣),可以自己做冰棍,可以把从乡下带回来的鸡鸭冻在冰箱里,不用发愁找不到地方暂养。当然,最方便的是再不用精心计量,剩菜剩饭都不愁,三五天定坏不了。从那时开始的二十年间,电冰箱的功能款式变化日新月异,单门,双门,有霜,无霜,数码控温,迷你型,大容量,等等,我们家也换了好几代。打开任何一家的电冰箱,首先扑入眼帘的肯定是层层叠叠装剩饭的各式容器。电冰箱、煤气、微波炉改变了我们的饮食文化,下班后的时间不再围着锅台转,用剩饭解决一顿也好,来点微波食品垫垫也罢,反正有更多的时间休闲出行,精彩世界离普通人越来越近。

温饱问题解决后,健康和环保开始流行。前几年有专家撰文,称剩饭的营养价值大打折扣,于健康不利。我的一个朋友据说有特异功能,只要是进了冰箱的饭菜绝对能被闻出来,统统要扔掉。她老公心痛,主动承担了解决剩饭的任务,不幸的是,这自告奋勇的节俭让他得了个绰号“电冰箱”,暗指他不讲究健康生活,装一肚子的垃圾食物。加之满大街酒楼茶肆一家接一家地开,吃法推陈出新,百花齐放。不在家吃饭的频率逐年攀升,即使在家,不想做了,还可以电话叫外卖。生活真是越来越美好啊。

去年5月,折腾几个月后来到美国。当天住落杉矶同学家,晚上在她哥哥的豪宅吃饺子,第二天早餐居然是永和豆浆。有人的地方就有中国人,真是不假。下午飞亚特兰大,航空公司提供了点心,同事接了我暂住她家一晚,又吃了点她做的晚餐。只吃了一点,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她一个劲地解释做饭不在行。临睡前,同事郑重地说,明天去实验室见老板,中午的饭我帮你带吧。现在想想,当时我真是不知好歹,尽管礼貌地道了谢,心里却想着明天出去找个地方吃饭。第二天,一早见了老板,老板又带着见了系秘书,办各种手续,约时间见人力资源部及税务办公室的女士。转眼中午,饿得快吃得香,发现同事带的饭挺好吃的。下午搬进公寓,与一对小夫妻合住,卧室不算大,但客厅和厨房大。晚上另一个朋友开车带我去吃披萨,强烈建议第二天带我去买做饭的家伙及油盐柴米,说美国饭不合中国人的口味,偶尔吃吃还行。

虽然第二天买齐了装备,但是没开工。一周下来,基本上学校周围步行30分钟路程内的餐馆,主要是快餐,被我吃了一遍。对美国饭以及亚特兰大的中国饭彻底失望,而且还伤了胃,估计以后的对海鲜过敏起因在此。这才体会到朋友说的,美国饭偶尔吃吃还行。总结一下,典型的美国饭就是吃大饼(披萨)喝凉水(ice water always is free)。

第二周开始自己做饭。开始工作还不太忙,而且没有买车,坐最晚的校车615分回家,所以晚饭都是新鲜的,剩一点刚好是第二天的午饭。第四周买了车,而且实验越来越忙,开始一次做两天的饭。再后来,干脆两顿饭在实验室吃,因为晚7点前肯定回不了家。时间一长,同楼的中国人之间开始交流做饭心得。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一单身小伙子说,我最轻松,一周做一次饭,连鸡蛋都一次煎七八个,往冰箱里一塞即可。我的眼前立刻呈现出这样的画面,来自正史:说古代一贤人(好象是一个诗人,或文学家)在庙里苦读,煮一大锅粥,天寒成冰,用刀划成几块,每次啃一块。真是个好主意,省时省力,而且呢,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高尚感由然而生。当下有几个女同胞跃跃欲试。

几周过去,晚上在一起吃饭,一女同胞捧着饭盒愁眉苦脸。

怎么,病了?

不是,太难吃,吃不下。

看着挺好的嘛。

上周末做的,第五天了,一股子冰箱味。

妈呀,原来如此。万幸啊,我还好没有实施一周一做计划,就此打住吧。

看来,在美国如果你受不了垃圾食品,受不了甜得腻死人的甜点,担心体型走样拒绝油炸鸡腿和高热量小吃,唯一的出路就是将剩饭进行到底,将剩饭吃得有滋有味。想通了就好办。菜谱交流开始,这样除了川菜,我还尝试了北方菜,连台湾菜也在进行中。烤箱学习开始,烹调方式从明火到微波到烤箱,美国饭的优点要继承和改良。

于是,晚上十点以后,厨房热火朝天。每次做两天的剩饭,已经被证明是比较合适的周期。但是呢,面对新鲜的饭菜,常常忍不住东一筷子西一筷子地尝几口。俗话说,吃了睡油贴背。就这么几筷子体重就长了好几磅。不尝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一天,同样做完饭后,心想国内正好是星期六上午11点,先打个电话给儿子吧。电话那头传来甜甜的声音,很兴奋:妈妈,你给我买新玩具了吗?我照例是问了学习成绩,问了学校及老师的情况。

儿子催着,快说吧,我要出门了。

去那里啊,有什么安排吗?

我要和爸爸去吃披萨。

拜托,儿子,千万别在妈妈面前说披萨。

我已经饱了,什么也不用尝了。

将新鲜饭放成剩饭,然后将剩饭进行到底。

其实也挺好,至少还不错。就是不知我那有特异功能的朋友来了美国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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