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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花甲,蓦然回首快四十年之职业生涯,竟然有两字如影随形,加班。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大潮伊始,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便自然而然地被要求努力工作,把被四人帮耽误的时间夺回来。
四化前景诱人,一百二十大型项目,十大钢铁基地、九大有色金属、八大煤炭、十大油田、三十大电站……,有名有姓,似乎我们赶上时代的年轻人,与加班脱不了干系。
国家项目一一实施,日常工作加班加点,只有一腔热忱与积极的工作态度,没有半毛的加班报酬,难怪国家干部的月薪制度,永远不可与资本主义压榨工人的加班工资混为一谈。
好在奖金制度没有被摈弃于非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垃圾行列,加班的结果导致多出活儿,工作量计入奖金发放公式的意外,多少让加班有了些实惠。
主动加班,竟然还有最最重要的功用。下班以后,办公室人去屋空,留下加班就可以与有相同目的也留下加班的心仪女同事独处的机会,一边加班,一边谈情,而且还有掩人耳目的正当理由。
这个理由,逐渐也用在了家人身上,周末不回家看父母而留在单位加班,无数加班小时而无加班费所值超过任何金钱所能度量,终于有了女同事成为孩儿她妈的结果。
在中国最初的职业生涯十年里,几乎所有的加班都是主动行为,更不会想到这样的主动,日后竟成为挥之不去的习俗,居然相伴留学,跟随我到了遥远的北美。
毕业正逢经济萧条,急于就业好办身份的工程师,碰上了同样急于雇佣特殊技能又能够加班赶工的公司,双赢的代价,我需要接受一份常常需要加班的工作。
最初的几年里,几乎所有周六都是我的固定工作日,节假日也会有公司需要帮忙的时候,资本家残酷地用一点五或两倍的加班工资夺走了我的周末,以至于女儿小的时候就形成了父亲周末上班的概念。
人穷和经济窘困的那些日子里,加班费弥补的了低薪的不足,让我能够坚持在首家公司,度过美国经济复苏前的黑暗和绿卡带来的光明。
想到大公司工作的虚荣,终于还是让我主动离开了有恩于我的雇主。
朝九晚五,从不加班的大公司,养尊处优,似乎并不是我希望的工作。
闲暇琢磨起了创业互联网的远大奢望,跃跃欲试,又是自当码农,又是回国做展示,“鸡公窝屎头节硬”,应了故乡的老话,互联网创业,真的就是奢望而告终。
归其原因,正是“闲暇”所致,历史上好像还未听说有谁摊上个理想的好工作,还能业余创业成功的,真是不置死地,岂能后生。
不知天高地厚在大公司闲久了,跳槽的事儿,居然自个儿找上了门,自以为是块料,我决定不能闲于荒疏自己的本领,又找上一个工作节奏强的差事儿,这家所谓高科技公司规定加班无费。
自找的,到是不在乎,为了客户,加班不计报酬也心安理得,倒是客户过意不去,一封飘扬信,落到老板手中,他以前从未处理过这样的突发事件,偷偷私下告诉我,公司规章不发加班费,但他可以利用职权,让我休假三天,薪水照拿,假期不减。
接下来加入的最后一家公司,因为工作性质,注定逃脱不了加班的命运,若干年后也不会改变,不过加班费却绝对可以保证,也算是个选择。
选什麽?当然是加还是不加,选拿钱,还是要时间,能够自由决定到也不是件坏事儿。
小孩成人有了自己的工作,家长的负担早就卸了。现在双职工上班,我们也不像从前那样在乎收入,想出门远游的时候,加加班挣个差旅费,就像是额外的进项,有此选项并不是哪个公司都能提供,何乐而不为哉。
不想加班的时候,感觉一天多了几小时似的,有时候女儿发现我周末在家,竟然表露出理解父亲,知道自己的父亲常常比别人的父亲更辛劳,感激之情只有成人后的孩子才可能有。
有什麽办法呢,我就是个劳碌的命。
你一加班,就讓我想起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