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始敬终

唉,吹嘘自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
个人资料
mychina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归档
正文

被迫时尚之四:我特慢 (图)

(2010-08-14 06:14:23) 下一个

俺爸爸妈妈和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不是大学老师就是科研人员我家里也能够算做个书香门第了作为书香门第的传人那笔是自然少不得的。好笔也少不得!

文房四宝咱就不说了那狼毫羊毫狐狸豪咱用的多了楷书隶书行书草书咱也写过虽然比不得王羲之黄山谷但是比克林顿奥巴马可强多了。

我最早的名笔是100号英雄笔。我挣一个月五十块钱人民币的时候那笔就十七块钱一支。那笔一拿出来文人的眼睛都发亮呀!

后来,知道了国外有派克笔,是名牌。后来又知道了Cross 也是名笔,到后来,忙特不拦客在中国名声大振,拥有一支万宝龙的笔那可是大款的标志呀!

遗憾的是,我只有100号英雄笔,其他的没有!

1999年9月9日上午9点9分,我在九龙同一位来自澳大利亚袋鼠之国的老九会晤。人家澳洲老九拿出一只小盒子:“顾得带,埋特,This is for you。”接着很小心地递给我。我结果来一看:Waterman !  这是什么东东?有礼不怕轻咱先收着。

回去才知道,Waterman也是一牌子!

其实,咱一个文人什么笔都有万宝龙我特慢忙特格拉怕维尔永锋奥罗拉轮着用但是我总是丢三落四的好笔全找不到能使唤的笔也就是一块钱十只的那种便宜货!看来,我这时尚都是被逼的自己想时尚都时尚不好。

后来知道了,人家名牌的笔不叫笔,人家叫 Writing Instrument.. 不过现在码字儿都用键盘了那如爱停阴私处焖特除了签字也就用处不大了不知道谁家率先将自己的品牌改成Signature Instrument ?!

《版权绝对没有,翻印傻瓜去究》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