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张绿卡

如题,专门瞎掰关于申请美国绿卡的事儿……有时也聊聊“挨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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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龟,鱼 vs 熊掌

(2011-11-11 10:00:10) 下一个


海龟,鱼 vs 熊掌
- pjiang -

王五同学在美国有位女友,美丽又大方;王五同学在国内又有了位女友,大方又美丽。王五同学看着两位女友,真是难以取舍。
网上的同学请给王五出个注意,如何能够两全其美?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对于手持绿卡的同学,或者正在申请绿卡的同学,在准备海龟的时候,难免要摇头晃脑地缅怀一下孟子。之后,便来咨询老师,以求两全其道。皮匠亦无良策,--怎样才能万无一失地脚踏两条船。

绿卡是什么?绿卡是赋予非美国人合法且长期在美国居留的权利。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获得绿卡,绿卡隐含着两个条件:一是对于申请人来说,你有资格获得绿卡;二是对于持有人来说,你保持了移民倾向。

网上大部份的同学是 EB, EB 的意思是你将在美国的一个岗位上工作,所以要申请绿卡。如果你海龟,那就表明了你的现状和你的意愿想饽。即使是你的雇主派你长驻海外,亦是如此。

上面挑战了你的在美国的工作岗位,因为你不再满足申请工作移民的资格,所以你的 I-485 有可能不被批。
申请 AP 虽然可以让你在外一年并保护 I-485,但是交 I-824 将 I-485 改成领馆的移民签证申请,可以避免 I-485 的枪毙。当然,签证面试时你还有一关,要证明美国境内的雇佣关系,尤其你不在美国境内良久之后。

常见的错觉是,我是雇主派驻海外的,为什么被拒了?
——想一想微软北京办事处的雇员,能因此而申请美国绿卡么?

所谓绿卡,是予长居美国之证。如同有移民倾向,难以获得赴美非移民签证;不长居在美,绿卡就可以被取消。
在“收到绿卡了,下一步该做什么?”一文中,老师说的“一要”就是谈此,--“要把自己放在美利坚和众国的领土上”。
对于绿卡来说,任何连续的不在美国境内的长于六个月的逗留,都或多或少地有负面影响。在入境时,会被海关关注。在其后申请公民时,也是如此。
如果是连续的不在美国境内的超过一年的话,你的绿卡在入境时,是会被收走的。除非你是有不可预见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那样有可能在庭上将绿卡领回。当你有计划在境外一年以上,先申请 Reentry Permit (RP).

出于对上面的美国境外“六个月”的错误理解,有的同学以为只要在境外停留不超出其限,每半年不到回美小居数日,绿卡保留就没有问题。错也!
请读的 xiaobaitu 博文:
    "离境超过一年是几乎可以肯定会失去绿卡,除非能够在移民法官举行的听证会上证明确实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停留超过6个月,但少于一年,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海关警告并在护照上加注,提醒下次入境的官员注意,但第一次通常都不会导致绿卡被注销。
    关键在于海关对于当事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感觉,有时即使在海外不到六个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国都只停留很短时间,一样有可能导致被警告,甚至吊销绿卡。我认识的一位香港女士,回去五个月回来,护照就被加注了。另外BIA判例中有一位中美洲人士,尽管每次离境都在半年以内,但因为每次在美国都只停留1-2周,第八次入境时还是被取消了绿卡,上诉也被驳回,因为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都一致认为,此当事人根本无意在美国居住。"
绿卡持有人可以申请 RP,来保证两年内返美的安全。在申请 RP 的时候,虽然你不必象申请 Advanced Parole (AP) 那样,必须批准之后手持批文才能离境,但是一定要在打了指纹之后才能安安心心开始你的两年之旅。
你可以请美国的朋友代收,然后将 RP 转寄给你;也可以要求移民局直接将 RP 寄往海外美国领馆,你就近领取。这些都和 AP 不一样,虽然它们填写相同的表格 I-131.

虽然有了 RP,可以保得你的一时之虞,但是你要考虑到两点:1) 在美国等待打指纹的时间长短, 或者你临时再飞回来专为打指纹;2) 理论上 RP 的申请没有限制,但是如果你的申请长久没批,你就还是进了上面“六个月”的陷阱。

所以对于海龟,申请 I-824 将 I-485 申请转为移民签证,或是申请 I-131 RP,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然而,能维系多久,没有人可以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吧。





Last Rvsd 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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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chweine_srq 回复 悄悄话 多谢大师答疑。
schweine_srq 回复 悄悄话 见异思迁,这个心思可议动一次,第二次就不地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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